1、*学校章程1*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以法治校,加强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为学生创设发挥潜能张扬个性的环境, 为学生塑造幸福智慧奋发有为的人生;办学目标: 为教师的发展铺路为学生的成功奠基;办学理念:以德立教铸师魂,科研兴校促发展;知人善任能创新,民主管理会合作。第四条学校校训:励志 图强 爱国 荣校第五条本校的使用语言:基本教学语言为汉语言文字。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
2、规范汉字。第二章 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由*中心校主管。校长由苍梧县教育局任免。学校下设教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和教职工的民主参与作用。注重发挥每个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2第八条校长是学校行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第九条校长享有以下职权:(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二)财经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 审批制度。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校长有权决定学校内部
3、布局,有权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列项和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的行政经费。(三) 招生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招生,保证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四)奖惩权。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实际对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定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学期工作计划,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三)加强校园校舍、设备设施的建设。(四)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五)接受上级
4、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组织好各中层处室开展工作。3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上级有关的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政策、规定;学校重要的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社会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校务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会议通报和校务公开栏通报。第十三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评估、检查、审议和监督。第十四条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十五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化建议。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第十七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
5、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道德情操、知识技能、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一定的水准。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按照小学德育纲要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十九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第二十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的各科教育教学4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第二十一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实
6、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采用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语数教研组长各一名,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以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导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科研工作。学校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规划申报相应的课题,认真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课题组老师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乐于总结。每位教师撰写具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一篇。第二十四条加强学校
7、课程改革管理,提高学校特色项目的建设。学校执行学科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第二十五条学校按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统一征订教材和资料,严禁教师以各种理由擅自向学生推销或要求购买各种学习资料。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上足上好各门课,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积极探索一条低负高效的素质教育之路。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禁止有偿家教。第二十八条依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5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各种比赛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第二十九条加
8、强学生身体健康检查统计,疾病防治及教学卫生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第三十一条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第三十二条总务处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给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机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第三十四条学校经费以政府拨款为主。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
9、费标准进行收费。第三十五条根据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搞好学校的基本建设,努力营造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整洁、优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第三十七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力度,防火、防电、防盗、防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6第三十八条学校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严格管理,提高效益,其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福利。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第三十九条学校教职工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四十条学校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10、,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第四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聘任制度。第四十二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第四十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学术交流,研讨观摩以及其他方式的培训。第四十四条学校实行岗位责任考评奖励制度,根据教职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履行岗位责任的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考勤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评优,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第四十五条对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突
11、出贡献的教职工,由学校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处分、处罚或免职流动等处理。教职工对其所受处理不服的或认为其权益受到学校侵犯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校内7申诉由学校党支部、工会联合设立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处理。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六章 学生管理第四十八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招生入学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第四十九条依据小学生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
12、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第五十条 学生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二)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学校设备,图书等资料。(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
13、度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十一条 学生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8(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废纸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六)学生干部应主动为同学、集体服务。第五十一条 学校尊重学生自主发展的权利,实行班队干部竞争选举,定期轮换制,让每个学生都得到锻炼和发展。第五十二条 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学有专长的学生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十三条 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
14、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七章 学校 家庭 社会第五十四条依据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校协同家庭、社会形成系统教育网络,建立联系,加强沟通。成立“家长委员会” ,定期举行会议 ,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活 动,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改进工作。第五十五条学校与家庭要学校通过家长会、家访、接待来访等方式向家长通报学校情况;学校运用家长学校、 家庭教育小报等形式,及时向家长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比较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帮助家庭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第五十六条 每个家庭应担负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务,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促进孩子健康和谐的发展。9第五十七条 学校主动参与村教育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后实施。章程的修改由校务会议提出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核准。第五十九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第六十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六十一条本章程从二九年九月一日起执行。*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