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共 8 页 第 1 页浙 江 中 南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玻 璃 买 卖 合 同 甲方(买受人):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乙方(出卖人):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5/4/22工程:重庆市江北嘴金融城 1 号项目(A04 地块)幕墙工程(含深化设计) 合同编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现甲方针对重庆市江北嘴金融城 1 号项目(A04 地块)幕墙工程(含深化设计)工程从乙方处购买以下产品并达成如下条款:一、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
2、价款:序号 规格/货号数 量()单价(元/)总价(元) 备 注1 GL-01 10(超白 )+12AS+8 全钢化中空透视窗玻璃(双银 Low-E ) 6237 238 1484406 品牌:南玻2 GL-01B 8(超白)+12AS+8 全钢化中空透视窗玻璃(双银 Low-E ) 12120 218 2642160 品牌:南玻3 GL-02 8(超白)+12AS+6 全钢化中空透视窗玻璃(双银 Low-E ) 14455 208 3006640 品牌:南玻4 GL-03 10(超白 )+12AS+10 全钢化中空透视窗玻璃(双银 Low-E ) 123 248 30504 品牌:南玻5 GL
3、-04 10(超白 )+12AS+8 全钢化中空透视窗玻璃(双银 Low-E ) 700 238 166600 品牌:南玻6 GL-05 8(超白)+12AS+6 全钢化中空透视窗玻璃(双银 Low-E ) 250 208 52000 品牌:南玻7GL-06 10(超白 )+12AS+8 彩釉全钢化中空透视窗玻璃(双银 Low-E )276 312 86112 品牌:南玻8 GL-07 8(超白)+12AS+6 彩釉全钢化中空透视窗玻璃(双银 Low-E ) 232 272 63104 品牌:南玻9GL-08 10(超白 )+12AS+10 超白全钢化中空透视窗玻璃(双银 Low-E )137
4、6 305 419680 品牌:南玻10 GL-09 19mm 超白钢化玻璃19mm 超白 170 320 54400 品牌:南玻11 GL-10 8mm 超白+1.52PVB+8mmHS 超白夹胶玻璃 150 300 45000 品牌:南玻共 8 页 第 2 页浙 江 中 南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合计 8050606(人民币大写:捌佰零伍万零陆佰零陆元整)说明:1、合同单价为到甲方指定地点重庆市的车板交货价,含税金(税票为普通增值税发票) ;2、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合同单价,乙方已综合考虑了全部风险因素,即含玻璃板面大小(2440*3660MM) 、机磨边(异形玻璃除外)等费用,合同单
5、价不再作调整;3、异形玻璃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大小片按照大片面积计算,单价不变;4、数量及总价为暂定数,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数量以甲方订料单数量与实际到货合格数量中较小者为准;5、颜色及其它要求与封样一致;6、以上单价为国产灰胶价格,如用进口(GE) IGS3723 或 SSG4400 灰胶单价每平方增加 17 元;二、 技术及质量标准要求:1、 产品所用原材料的要求:玻璃原片为 南玻 产优质浮法透明片;丁基胶采用柯美林、芬齐等优等品、中空铝框为美欧陆优等品并由机械自动弯框一次成型(异形玻璃除外) ;干燥剂为富龙优等品;结构胶为双组份结构胶,采用国产中原、杭州之江优质产品,如采用进口胶,要
6、使用 Dow Corning 的 DC3362 或 DC993N、MOMENTIVE(原 GE)IGS3723 或 SSG4400,结构胶注胶深度 10mm,并且满足国际、甲方图纸和订料单要求,颜色为灰色;PVB 胶片为优质透明胶片,品牌为杜邦等优等品;Low-e、镀膜、钢化、中空合成、夹胶均在乙方厂内生产加工;2、 产品符合下列质量标准:浮法玻璃产品质量符合国标 GB11614-2009 优等品标准;钢化玻璃产品及半钢化玻璃质量符合国标 GB15763.2-2005 及 GB17841-2008 中优等品的规定,不允有超标的爆边、结石、裂纹、缺角等;中空玻璃产品质量符合国标 GB/T1194
7、4-2002 优等品标准,镀膜玻璃产品质量符合国标 GB/T18915-2002 优等品规定,夹层玻璃产品质量符合国标 GB15763.3-2009 优等品标准,无气泡;玻璃加工误差满足国标;玻璃表面无斑点、痕迹及色差;所有产品质量在满足国标的同时也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或确认的图纸、订料单技术要求;若甲方提供的订料单、图纸中的技术要求与国标要求不符,以国标为准;3、 钢化玻璃因自爆损坏的(自爆率不超过千分之三) ,超过部份由乙方负责免费补片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更换费用;如果为甲方自行损坏的则由甲方承担;4、 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供产品样品,甲乙双方共同封样,样品节能参数及其他相关性能必
8、须满足甲方设计要求,封样样品的品质将作为验收的标准之一;5、 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全新且符合必要的安全要求;6、 供货过程中乙方需随货提供中空玻璃十五年的产品质保书,名称为: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 8 页 第 3 页浙 江 中 南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7、 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新标准出台,按最新标准执行。三、 交货及验收方式:1、 交货时间及周期:、签订合同并收到甲方订料单后 15 个日历天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如超过以上交货时间的,每迟延一天,每天均按未能交付部分供货的千分之三偿付违约金;如因该迟延导致甲方工期延误的,经双方确认后乙方仍应就该迟延情况承担甲方工期延误损失(包括但
9、不限于建设单位或其他任意第三方的索赔、甲方的窝工误工损失等) ;、乙方每批发货应符合经甲方要求的发货顺序、批次及数量要求,否则该批货暂不计货款,同时乙方承担未到货物交货延期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下单顺序有误,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交货期;、该工程竣工验收前,无论何种原因甲方要求补料,乙方应保持单价不变,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及时将补料送至交货地点;、如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需更换,乙方应随时予以免费更换,必须及时到货;2、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收货地点(见下料单) ;3、 费用承担:运输途中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吊卸;4、 验收方式:、验收标准:依本合同第二条进行;、验收方式:甲乙双
10、方在现场对玻璃数量、表观质量、破损(非开箱破损)进行验收,若发现开箱破损,甲方保留实物或拍摄照片并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确定补片到货时间,否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免费补片; 、甲方(包括项目部现场)针对乙方提供的供货单、收货单或结算单等所有文件的签收均不能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所供应材料的质量。对有些质量问题须在安装后方可进行验收或识别(如色差、性能和玻璃强度等) ,若发现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合同要求可以高于国标,但不得低于国标) ,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给予甲方回复,如确属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无条件提供合格产品,且乙方须承担经乙方确认的更换玻
11、璃所发生的与此相关的材料、更换、运输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时给予甲方回复,则甲方将处理方式和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产品质量验收均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验收为准。就本买卖合同项共 8 页 第 4 页浙 江 中 南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下的材料/标的物在任何时间段(即便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若甲方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仍不能免除乙方就此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承担对建设单位或其他任意第三方的质量违约损失或返工整改以及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损失) ;、甲方保留将材料取样送至国家权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的权利。四、资料的约定:1
12、、 甲方提供尺寸、图纸的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订料单及图纸;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订料单及图纸进行复核,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或表述不清,应当于收到订料单后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给予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否则乙方不能以此为由延误供货期限;3、 甲方提供的订料单及图纸必须经甲方材料部签字并且盖章确认后方可开始生产加工,否则乙方可暂不加工;4、 乙方提供的图纸必须经甲方人员确认后方可开始生产加工,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5、 乙方应提供以下质量保证资料:、乙方应提供送货清单,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3C 强制性论证、检测报告等资料;、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合法且完备的进口手续,
13、单证齐全有效;、以上资料中,要求为原件,如为复印件但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其中检测报告如工程需要则由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针对单位工程的检测报告;五、 包装及运输方式的约定:1、 产品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破损由乙方负担;如遇雨天,需进行遮盖,确保产品外表面干燥;2、 产品包装要求:木箱/铁架包装,每块玻璃间采取橡木垫进行有效分隔,且应保证玻璃在运输过程中不致受损;每箱玻璃上应附有装箱清单、合格证;每块玻璃须贴标签以标明与甲方订料单对应的工程名称(可缩写) 、编号、规格、尺寸、室外面;如果没有标签或标识错误,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需派人到现场,负责标识清楚;3、 乙方应尽量采用可重复
14、利用和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对有毒、有害的包装材料乙方应自行回收处理,以利于保护环境;4、 运输及包装的费用负担的约定:运输途中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吊卸;共 8 页 第 5 页浙 江 中 南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六、 结算及付款方式约定:1、以甲方订料单数量及实际到货合格数量中较小者为结算依据,订料单(包括变更订料单)以盖有甲方材料部印章的为准,其余一概无效,订料单以盖有甲方材料部印章为准,其余一概无效,结算回单必须有甲方收货者签字并盖章方可有效;2、 数量的计量方式:普通齐片矩形玻璃按矩形面积计算,异型玻璃按其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3、 付款方式:a、合同签订
15、后,甲方支付乙方订金 150000.00 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b货款按月结算,上月 1 日至上月 30 日(31 日)已发货部分,当月 10 日完成账目核对工作,25 日结已发货物的 100%;最后一批不大于 300 平米(含零星补片)发货前付清全部货款,同时每年12 月 25 日结清 12 月 15 日前所发货物的全部货款;乙方同时应提供 15 年质量保证书。甲方应通过支票、电汇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若甲方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的,承兑比例不超过 30%。4、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出具等额普通增值税发票及甲方人员签收并盖有项目章的送货单原件,否则甲方有权
16、不支付款项,责任乙方自负;5、 乙方全部发货完毕后须尽快与甲方对账,乙方在全部货物供应完毕后半年之内把双方对账清单书面发到甲方财务部门;如由于各方面原因双方账目不清楚,乙方也必须在该半年之内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门;若超出半年后,乙方未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门,则甲方视为乙方放弃结算的权利,甲方不再与乙方办理材料结算、无需支付剩余材料款(如有) ,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甲方财务部经理:沈幼娟 电话 0571-89892321,传真 0571-87217729甲方材料部经理:朱伟 电话 0571-86736629,传真 0571-86623039七、 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
17、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发生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政府关于产品的强制性政策规定;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3、 如乙方因以上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延迟交货时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 八、 双方责任、义务:1、 甲方责任:共 8 页 第 6 页浙 江 中 南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规格、数量的清点;、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18、;、如果因甲方的加工图纸及采购订料单同时出错造成乙方加工错误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的加工图纸与订料单的尺寸存在矛盾,而乙方自行按错误的尺寸进行加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 乙方责任:、乙方所供产品必须没有任何侵权行为,注册商标合法有效,并按国家认证认可监理委员会的规定,印制强制性 3C 认证标志和商标。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承担对建设单位或其他任意第三方的违约损失以及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损失) ;、甲方提供的图纸拥有设计专利权,乙方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或转让他人,否则需承担一切赔偿责任;、不合格产品的保护、存放由
19、乙方自行负责;、工程交工使用后由于人为因素及意外造成的材料损坏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格为甲方提供补料并送至甲方指定场地;九、 违约与争议:1、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一方违约时,由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相应损失;2、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不能交货,每天均按未能交付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偿付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3、若甲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不能付款或提货,每天均按延期付款的千分之三偿付违约金,由于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发货时间可相应顺延;同时乙方有权暂停供货,直至甲方付清应付款之日止。4、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选择折价、退货、换货、拒绝验收和付款。5、因
20、乙方供货或提供产品的资料不完整或不合格、及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因产品质量引起的问题,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并解决问题,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罚款及损失费用可直接从双方来往货款中扣除。6、争议: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特别约定:该管辖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乙方在任何期间提共 8 页 第 7 页浙 江 中 南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供的任何文件上记载有变更管辖内容的约定或条款的,均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即便甲方项目部
21、现场或管理人员在该等文件上签字或加盖项目部印章的) 。十、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1、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2、 合同的变更:甲方如临时变更所定购的种类、规格、数量等,乙方应按甲方书面要求变更并进行生产调整,且有义务采用必要的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如有损失发生,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按责任区分承担损失;3、 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约定的可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可以解除合同特别约定:任何情况下(含解除本合同) ,乙方也必须承担该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责任;4、 合同的终止: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除关于产品质量保证的条款外,其他即告
22、终止;产品质量保证期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议、保密等义务。十一、 其他约定:1、 合同不允许手写和涂改,任何手写和涂改条款均为无效条款(除签名外) ;2、 甲方如需其他规格产品,价格另议,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他条款按本合同执行;3、 甲方收货人或现场管理人员权限仅限货物接收、数量、外观等核对确认,涉及价款费用结算、质量最终验收等其余合同条款事项必须由甲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包括事后追认方式)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行为,不产生表见代理效力,对甲方无法律约束力,乙方对此无异议;4、 乙方实际发货总金额必须在本合同总价范围内,
23、若实际发货总金额超出本合同总价款时,乙方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增补合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及支付相应款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责;5、 乙方联系地址为 : 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 5 号北部尚座 33-11 联系人: 刘丹 传真: 023-37530328 ,如有任意事项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任何文件均发送于该地址或联系人,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变更事项造成甲方损失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承担一切赔偿责任;6、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7、 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买受人):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出卖方):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共 8 页 第 8 页浙 江 中 南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盖章) (盖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华阳支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289 0578 4510 201电 话: 电 话: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