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小学班级管理评比细则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常规管理水平,倡导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美化校园环境,强化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不断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班级管理评比细则。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二、评分细则:评比采用百分制,分别从出勤(10 分)、纪律安全(30 分)、做操(15 分)、卫生(20 分)、爱护公物(15 分)、班队活动(10 分)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在上级规定的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内,按日进行评比,评比采取扣分制,当周公布该班扣分情况,以周、月、学期为时间段,以积分多少评出相应的优胜班级。(一)学生出勤(10
2、分)1、迟到、早退一人次扣 0.5 分。2、无故缺勤的算旷课,一人次扣 2 分,并通知家长。3、有事、有病请假的不扣分,以班主任出具的请假条为准。4、值周检查人员无故缺岗、迟到、早退者,一人次扣 1 分。(二)纪律、安全(30 分)(1)、教师应从预备铃开始坐班,违反一次扣 1 分。(2)、不得将零食(方便面等)带入教学区或班级,违反者每人次扣1 分。(3)、在校内(指定位置除外)喝饮料,吃口香糖、瓜子等零食者,每人次扣 1 分。(4)在校内随地乱扔瓜皮、果壳、纸屑、包装袋等,每人次扣 1 分,经指出后不及时改正且态度恶劣扣 2 分。2(5)饭后、课间时间活动应到操场作正当活动,有说脏话、打架
3、斗殴、骂人、追逐、大声喧哗、玩不当游戏,分别视情况扣 12 分; (6)不经老师同意擅自到别的班级拿东西、打架,扰乱其他班级学生正常学习或活动的,每人次扣 2 分。(7)上学期间(课间),不得随意出校门,有事必须向班主任请假,违者一人次扣 1 分。(8)经查实,在校内外有偷窃行为的,进出网吧、游戏机厅等场所,及参与其它校外不良活动,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 5 分。(9)放学 20 分钟后,除教师指名留校的(劳动班级)学生外,在校内逗留一人次扣 1 分。(10)预备铃响后,课前准备工作不充分、班内混乱、文具准备不齐全,入班较晚,视情况扣该班 12 分。(11)严禁爬围墙、大门,违者每人每
4、次扣 1 分。(12)校会、汇演、比赛等集体活动,不能遵守活动纪律的,影响秩序的,扣该班 13 分。(13)有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扣该班 10 分,取消本学期文明班级评选资格,并按其他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4)不得携带铁棍、刀具、火种、玩具枪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违者每人次扣 2 分。(三)两操(15 分)(1)课间操有学生无故不出操者,每人次扣 1 分。全班无故未能出操的,每次扣 5 分。(2)出操无班主任老师跟班的扣 2 分。(因病、事请假除外)(班主任应全程跟班)(3)出操不能做到快、静、齐,做操时态度不认真、动作不规范、不整齐的,视情况扣该班 1-3 分。3(4)眼保健操有态度
5、不认真,动作不规范,不到位,甚至有乱讲话、不做操的,视情况扣该班 13 分,集体无故未能做眼保健操的,每次扣该班 5 分。(四)、卫生(20 分)(1)凡学校布置的劳动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扣该班 35 分。(2)卫生责任区,应坚持每天早晨一小扫;每周一大打扫(周一下午)。扫除不彻底,视情况扣该班 15 分。(3)教室卫生包括地面(室内和走廊)、门窗、室内外墙壁(顶面)、黑板槽、桌椅等,及桌椅、扫帚、洒水桶、簸箕等物品摆放。打扫不干净,有纸屑、杂物、灰尘、蜘蛛网等,桌椅等物品摆放不整齐的,视情况扣该班15 分。(4)未能及时清除垃圾或未按制定地点倾倒垃圾的,扣 1-2 分。(5)在个人卫生检查中
6、,(手、脸、衣、牙、脚)不合学校要求,衣冠不整、不讲个人卫生的每人次扣 0.5 分。(五)爱护公物:(15 分)(1)每周全面检查一次桌椅等公物使用情况,被损坏一件次扣 2 分,遗失或被盗一件公物,扣 5 分,并追究责任,负责修理、赔偿。对公物损失较为严重的班级,扣 10 分,并取消本学期的文明班级评比资格。(2)在桌椅、门窗、墙壁、立柱上乱刻乱画或粘贴纸,发现一人次扣2 分。并追究责任,负责清理。(3)放学后,教室门窗有一个未关锁,扣该班 2 分,如损坏则负责赔偿。(4)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踏进花坛半步,不乱折损花草,不乱摇摆树枝,违者每人次扣 1 分。(5)爱护校园内宣传标语、板报、橱窗
7、,不能擅自抹擦损坏,违者每人一次扣 2 分,损坏者负责赔偿。4(6)节约水电,随手关水、关电,违者每班每次扣 2 分。(六)班队活动:(10 分)(1)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比赛需按规定人数或节目参加,每少一次扣一分。(2)黑板报要求每月更换一次,少一次扣 2 分,每次检查评定,对于版式混乱,内容简单,视情况扣 0.53 分。(3)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缺席一人次扣该班 1 分。班集体无故缺席扣该班 5 分。(4)在升旗仪式中,不能保持肃立,敬礼动作不规范、仪表不整洁,唱国歌不响亮,视情况扣该班 1-3 分。(5)未按少先大队部要求举行班队活动,或敷衍了事,效果不明显的,视情况扣该班 1
8、3 分。未按时完成少先大队部布置的其他任务,每次扣12 分。二、加分(1)每班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每月交大队部评定,前三名班级酌情加 13 分。重大好人好事立即报校委会,并对表现突出的(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在校园或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经讨论协商视情况当周给该班加 35 分。(2)对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劳动任务,并完成任务较出色的班级奖励13 分。月内不累加。(3)参加学校组织各类比赛和大型活动,获得优异成绩的,前三名,月评时分别奖励该班 3 分、2 分、1 分。 三、评比办法:1、由学校组织,少先队牵头,组成由班干部、少先队、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考评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形式,真实准确地登记好每天每5班的扣分情况(各项扣分至零为止),同时利用学校板报,每周将各班扣分情况公布,接受老师和学生的监督。3、奖励:每周评出一个红旗班级,挂流动红旗。4、学校班级检查评比相关材料,学校建档备查。5、每周、每月、每学期分别将评比结果(每班的周平均分,按年级段评出名次),报到中心校备案,按月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