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常用材料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建筑工程常用材料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为规范我市建筑质量行为,提高我市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现将我国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中材料或构件检验的批量(验收批)要求摘录如下。安装工程另发,较特殊的工程如预应力工程、网架工程、劲钢(管)混凝土工程、加固工程、防腐工程、高级装饰工程等详见相关规范。1、钢材按每次进场的同一牌号、同一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总重量不大于 60 吨为一批(不足 60 吨按一批计)注:其中冷拉钢筋每批数量不大于 20 吨。冷拔低碳钢丝每批数量不大于 5 吨。冷轧扭钢筋每批数量不大于 10 吨。2、钢筋焊接2.1 电弧焊:.在工厂焊接条件下
2、,以 300 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以 300 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 300 个时,仍作为一批。2.2 闪光对焊: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 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 300 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3.3 电渣压力焊: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 300 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 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3、钢筋机械连接3.1 钢筋锥螺纹连接:同一施工条件下的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规格接头,以 5
3、00 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 500 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在现场连续检验 10 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验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3.2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 500 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 500 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在现场连续检验 10 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验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4、型钢(钢板、工字、槽钢、角钢)焊接4.1 凡以下情况应进行焊接工艺试验:结构钢材系首次应用。焊条、焊丝、焊剂的型号改变。焊接方法改变,或由于焊接设备的改变而引起焊接
4、参数改变。焊接工艺改变。4.2 一级、二级焊缝应提供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报告。5、预埋铁件钢筋 T 型接头以 300 个同类型预埋铁件作为一批。若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当不足 300 件时,也应按一批计算。6、钢结构高强度螺栓检验6.1 螺栓实物最小载荷检验,3000 套为一个验收批。6.2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验,每批抽取 8 套。6.3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复检,每批抽取 8 套。6.4 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按设计要求。6.5 供货查验,按包装箱数抽查 5%,且不应少于 3 箱。6.6 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 40m 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
5、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按规格抽查 8 只。7、水泥7.1 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 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 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7.2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8、碎石同一产地以 400 m3 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9、砂同一产地以 400 m3 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10、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试件10.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10.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
6、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10.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 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10.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10.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11、地下防水砼连续浇筑混凝土每 500m3 应留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 6 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由设计和监理单位商定。12、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抗渗试验试件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13、灌注桩混凝土强度试
7、件每浇注 50m3 必须有 1 组试件;小于 50m3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14、静力压桩用硫磺胶泥试件硫磺胶泥半成品应每 100kg 做一组试件(3 件)。15、砌筑砂浆试件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 250m3 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16、建筑地面砂浆试件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 1 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 1000m2 时,每增加1000m2 时应增做 1 组试块;小于 1000m2 按 1000m2 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17、砖砌体原材同一生产厂家的砖到场后,按烧结砖 15 万块、多孔
8、砖 5 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 10 万块各为一个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18、普通(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生产厂家,每 1 万块小砌块至少应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 2 组。19、石砌体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20、配筋砌体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强度试件,各类构件每一检验批砌体至少应做一组试块。21、陶瓷砖21.1 一个检验批由一种或多种同质量产品构成。21.2 材料面积 5000m2 以下送检次,但当材料面积不足 1000m时可不抽检。21.3 材料面积大于 5000m2 时,送检不少于次。22、建筑工
9、程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每 300m2 同类墙体取组试样,每组个,每一楼层不得少于组;不足 300m同类墙体,每两楼层取组试样,每组个。23、防水材料23.1 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100 卷以下抽 2 卷;100499 卷抽 3 卷;5001000卷抽 4 卷;大于 1000 卷抽 5 卷。23.2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防水涂料:每 10 吨为一批,不足 10 吨按一批抽样。23.3 平瓦、油毯瓦、金属板材、石油沥青:同一批至少抽检一次。23.4 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每 1 吨为一批,不足 1 吨按一批抽样。23.5 改性石油沥青密封材料:每 2
10、吨为一批,不足 2 吨按一批抽样。23.6 沥青玛 脂:每工作班至少抽检一次.23.7 胎体增强材料:每 3000m2 为一批,不足 3000m2 按一批抽样。24、涂料以 2 吨同类产品为一批,不足 2 吨也按一批计。25、建筑外墙(金属、塑料)窗“三性”试验(抗风压性能、空气滲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金属窗、塑料窗及窗玻璃每 10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 樘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6、幕墙性能检测26.1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26.2 石材用密封胶耐污染性试验。26.3 后置埋件现场拉拔强度检测。26.4 幕墙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
11、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检验批划分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 5001000m2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m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27、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27.1 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房间数的 5%,并不得少于 3 间;房间总数少于 3 间时,应全数检测;27.2 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 3 间。28、工程桩检测分承载力检测和桩身
12、质量检测两部分。28.1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承载力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 1%,且不应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不应少于 2 根。28.2 桩身质量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30,且不应少于 20 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20,且不应少于 10 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10,且不得少于 10 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根。28.3 其余详见。29、建筑物沉降观测2
13、9.1 观测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 1015m 处或每隔 23 根柱基上。(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3)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4)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29.2 沉降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 15 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
14、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 25%、50%、75%和 100%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 23 个月观测一次。(2)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一般情况下,可在第一年观测 34 次,第二年观测 23 次,第三年后每年 1 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砂土地基 2 年,膨胀土地基 3 年,粘土地基 5 年,软土地基 10 年。30、建筑物主体倾斜(垂直)观测30.1 主体倾斜观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观测点应沿对应测站点的某主体竖直线,对整体倾斜按顶部、底部;对分层倾斜按分层部位,底部上下对应布设。(2)当从建筑物外部观测时,测站点或工作基点的点位应选在与照准目标中心连线呈接近正交或呈等分角的方向线上距照准目标 1.52.0 倍目标高度的固定位置处;当利用建筑物内竖向通道观测时,可将通道底部中心点作为测站点。(3)按纵横轴线或前方交会布设的测站点,每点应选设 12 个定向点。基线端点的选设应顾及其测距或丈量的要求。30.2 施工期间的观测周期,可根据要求参照沉降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