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贴牌生产销售协议甲方: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情况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二、协议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甲方授权乙方印制的专用件(指含有“甲方产品”商标字样或其他甲方产品专用的图案、标识、铭牌、
2、说明书、包装物等) ,乙方应妥善保管,决不允许流失给第三方,如发生流失给第三方现象,甲方有权按商标法相关之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2.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3.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进行赔偿。5.甲方有权派人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
3、B)产品名称(乙方)产品型号(乙方)价格、备注。后续产品价格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标贴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 ,具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四、交(提)货地点、时间及费用1.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2.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1.产品外包装、标贴、铭牌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定制和采购,甲方将包装材料发给乙方,由乙方代工包装; 2.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
4、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的要求。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七、价格与结算方式1.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2.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首次订购产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0%的定金, 剩余尾款在甲方收到全部产品之日,3日内向八、质量要求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
5、求;2.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4.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九、品牌管理1.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2.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售后服务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
6、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2.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结款方式结清余款;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
7、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四、其他约定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资料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任何形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3.甲方确保“_”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争议,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4.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 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5.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五、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