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九里堤街道办事处乙方:四川民昇农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甲方把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九里堤街道办事处所需的食材交由乙方四川民昇农业有限公司配送;为确保双方权益,特拟下条款:一 、配送范围1、 蔬菜类2、 肉类3、 干杂、调料类二 、报价方式1、 乙方每日报一次菜价,以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签字生效。三 、订货方式1、 甲方每天 22:00 前把第二天所需的蔬菜、肉类、干杂等的数量清单以微信方式发送至乙方。2、 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等),如有损坏或缺少,甲方需照价赔偿。四 、数量确定1、 供货数量确保准确,数量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2、 乙方每
2、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定,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五 、结账方式1、 货款月结算一次,对账后甲方在每月 5 日内一次性转账给乙方。六 、质量保证1、 乙方配送的蔬菜、肉类、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保证质量,不得有腐烂、变质物品。2、 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3、 若因乙方配送食品、食材导致甲方出现食物事故时,经卫生防疫站检验,证明确属于乙方造成的,乙方必须承担经济与法律上的全部责任。七 、协议期限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再协商是否继续或终止。2、甲、乙双方如有乙方需提前解约,需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单 位(盖章): 单 位(签名):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八角 80g,桂皮 80g,陈皮 200g,丁香 32g,山奈 80g,茴香 80g,香叶 80g,良姜 80g,草果20 个,甘草 8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