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光心理社团 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性质:学校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主,志愿 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第二条 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 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第三条 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活动,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二)在学院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第二章 会员第一条 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对心理学感兴趣,热爱本社团 工作,学习上勤奋刻苦
2、、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都可加入。第二条 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第三条 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3、在开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4、凡本社团成员在各项活动中一侓平等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6、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计划(二)义务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3、支持并承担社团委托工作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6、服从校团委,学院
3、分团委及社联或社团内部委托的工作7、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第一条 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下设 5 个部门,各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全体会议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社员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社团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大会,由社长主持,社员共同探讨活动计划以及对工作进行总结第二条 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1、修改本社团章程2、监督本社团章程3、选举社团各部门组成人员4、审查和批准社团工作计划和经费支出情况报告5、商讨社团内部出现的问题6、进行活动策划7、审定社团内部机构的构成,依据章程规定任免(一)编辑部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2、组织
4、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大 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二)宣传部主要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宣传及相关事务。(三)咨询部1、负责答复来者咨询2、搜集相关资料,并向其它部门讲授心理健康知识3、为社团展板提供资料(四)外联部主要负责社团的外联工作,联系学院社团及社会力量,使社团更好的发展。(五)文秘部1、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2、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3、会议记录、考勤情况4、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5、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各部工作情况第七章 附则第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新疆教育学院教育科学院阳光心理社团行使。第二条 本章程自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成员活动之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