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天津市监理工程中标人员更换备案申请表编 号: 工程名称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 中标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监理招标备案编号 监理合同备案编号招投标监管部门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工程概况目前施工进度原中标监理人员 申请新增监理人员岗位职务 姓名 专业 注册编号 姓名 专业 注册编号项目总监更换中标人员情况 总监代表建设单位意见(盖 章)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盖 章)年 月 日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盖 章)年 月 日许可中心窗口初审意见(盖 章)年 月 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盖 章)年 月 日2中标人员更换原因说 明一、本表用于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办理监理工程中标监理人员更换备案。二、本
2、表由监理单位负责填报,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企业应当在“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 (http:/218.69.106.78/epr/index.aspx)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并在表上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章,经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预审同意后,企业持书面材料和人员 IC 卡前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85 号窗口办理变更备案手续。三、企业申报此表时,须同时申报监理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监理合同和变更前、后中标人员注册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四、附件材料一律使用 A4(210297mm)型纸装订成册。附件材料的原件由有关人员现场核验,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审”印章。五、新增加的人员必须与原中标人员在执业资格、级别、专业、业绩等条件相同,且同时满足监理工程招投标文件要求。六、 “中标人员更换原因”项如需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相关说明材料。七、除人员调离本企业办理注册单位变更等原因外,被换下的中标人必须在原承接工程完工后,与其他中标人员一起恢复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