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协议书甲方(用工单位):_乙方(劳务输出单位):_(以下简称乙方) ,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工人,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农民工的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2、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保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二、生产条件、任务和工种生产条件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以保证生产(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2、乙方输出的安排其它工作。三、协议期限及组织管理1、提供用工协议期限为本次劳务活动开始至劳务活动结束。协议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甲方可以退回乙方。2、甲方要做好农民工的思想
2、政治工作,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章守纪教育和技术培训。3、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造成了经济损失,由违反协议方负责赔偿责任。4、双方对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或争议问题,可向主管单位的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5、乙方应做好疾病、伤、残、亡等事故的处理,乙方在劳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四、劳动纪律1、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调配。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承担生产(工作)任务。3、乙方有违纪行为,甲方按照有关规定
3、,视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本人态度严肃处理。违法者由司法机关查处。五、劳动报酬实行日结工资制,按 16-60 岁每天 70 元、60 岁以上每天 60 元的原则办理。六、协议的解除和变更1、甲方因外部条件或任务不足,生产经营状况发展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经双方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书完全无法履行的可解除本协议。3、本协议书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后致使原协议无法执行的可变更本协议。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八、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其它事项九、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乙双方各执壹份。十、本协议涂改、代签无效。本协议涂改、代签无效。甲方: 甲方代表:乙方: 乙方代表: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