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白蚁防治施工工程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2白蚁防治施工工程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白蚁防治工程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白蚁防治工程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一)承包范围: 建筑物地基和楼宇的白蚁防治。(二)具体工作内容:1、楼房周围白蚁处理;2、墙外防白蚁沟毒土;3、埋地电缆沟毒土;4、首层、地下室地面墙基
2、毒土;5、楼面墙基处理;6、沉降缝、伸缩缝处理;7、门框、窗框处理;8、室内管道、管沟处理等。第三条 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保治、包验收符合省市白蚁防治要求,包办理预防白蚁竣工证明书 (下称证明书 ) 、 负责防治白蚁卡 (下称白蚁卡 )等有关手续。2、结算方法:工程的建筑面积以工程报建审批面积为准,单价按合同承3包单价,经甲方验收确认后进行结算。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技术人员、工程部经理及甲方审核部人员。第四条 工期配合 建筑物土建工程进度同时完成(土建工程完工时间计划为 年 月 日) 。乙方进场施工的日期为 年 月 日。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一)质量要求1、工程
3、质量应符合 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 和 省白蚁学会主编的 市房屋建筑预防白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2、使用药物的品质、配比等应符合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土壤和砼处理要求用氯丹(50%乳剂) ,使用浓度 1.25%、药量 5L/m2、30L/m 3;木结构处理用CCA-C 型(水溶剂) ,使用浓度 4%,使用药量 5L/m2、30L/m 3。3、预防白蚁用药必须具备出厂合格书、生产许可证和测试报告,并提供生产厂家联系办法。(二)验收标准1、工程按 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试行办法 和 市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验收。2、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一式五份,待甲方验
4、收后十日内再向甲方提交证明书和白蚁卡 。第六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一)工程造价按 元/平方米单价包干(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均不作调整) 。本工程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合计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工程实际价格按工程报建审批面积结算。若本工程分期施工的,4则按分期造价及付款方式执行。(二)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同时在甲方取得乙方使用药物之检测书并且所用之药物符合甲方要求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甲方 建筑物工程竣工,同时乙方白蚁防治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及办理完有关手续(含证明书 、 白蚁卡等)之日起十日内付至工程实际结算造价的
5、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3、工程实际结算造价的 %作为保治保证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保治期届满 10 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4、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5、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若无正式书面委托,甲方不予结算。第七条 保治期1、保治期为 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2、乙方应定期每年回访一次;如发现蚁害,乙方应在接到
6、甲方通知后的24 小时内,无偿给予处理。3、在保治期内乙方必须及时进行保治,如知而拖延 24 小时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防治,一切费用在保治保证金内扣除;如保证金不足的,甲方5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八条 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2、 向乙方提供预防白蚁范围的建筑施工图纸一份和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一份。3、 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4、甲方委派 作为现场代表,协助乙方共同落实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方案,对工程进度与质量进行监理,办理工程现场验收和签证手续,负责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有关工程问题,以及其它事宜。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需及时通知。(二)乙方义务1
7、、 在甲方提供预防白蚁范围的建筑施工图纸和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技术方案。2、 乙方应建立、建全白蚁防治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本合同规定的施工规范、技术要求和操作程序进行施工,做好自检,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3、 乙方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剂。其从事白蚁防治工作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出示白蚁防治的执业资格证书。4、 进入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现场的安全、防火、保卫和有关文明施工规定,不乱改、不损坏现场设施和建筑材料、半成品和成品。5、 在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事情上,乙方都应依照并遵守监理人员的指示。6、 配合土建工程进度完成白蚁
8、预防施工并通过验收。67、委派 为现场代表,与甲方落实白蚁预防工程施工、签证及相关事宜。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8、乙方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9、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导致相关手续不能及时办理的,甲方可不支付款项。第九条 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的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2、 甲方未按合 同 约定付款的,每 逾 期 一 天 , 甲 方 按 应 付 未 付 款 项 的 1 向 乙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3、若乙方未能在合同约
9、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并通过验收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造价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的白蚁防治工程提供的产品质量、施工的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承担责任,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的期限内进行更换、维修、整改,因此造成逾期的,按逾期通过验收条款承担违约责任。5、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施工,每漏一项(处)扣减乙方工程造价的 %。6、乙方出现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7
10、第 十 条 转 让 条 款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 十 一 条 合 同 终 止 和 解 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 止 :1、 本 合 同 因 已 按 约 定 履 行 完 毕 而 自 然 终 止 ;2、 本 合 同 经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而 终 止 ;3、 本 合 同 因 一 方 违 约 或 因 一 方 有 不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或 因 一 方 擅 自 转 让 本合 同 项 下 权 利 义 务 而 终 止 ;4、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终 止 的 其 他 情 形 。( 二 ) 因 违 约 而 终 止 本 合
11、同1、 由 于 乙 方 违 约 造 成 本 合 同 不 能 履 行 或 不 能 完 全 履 行 , 如 果 甲 方 认 为本 合 同 已 无 必 要 继 续 履 行 或 乙 方 在 收 到 甲 方 要 求 其 纠 正 违 约 的 通 知 后 仍 不 纠正 其 违 约 行 为 , 则 甲 方 有 权 向 乙 方 发 出 解 除 本 合 同 的 书 面 通 知 , 该 通 知 自 送达 乙 方 时 生 效 , 乙 方 除 承 担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违 约 责 任 外 , 另 须 按 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20%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
12、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2、 由 于 甲 方 违 约 造 成 本 合 同 不 能 履 行 或 不 能 完 全 履 行 , 如 果 甲 方 在 收到 乙 方 要 求 其 纠 正 违 约 的 通 知 后 仍 不 纠 正 其 违 约 行 为 , 则 乙 方 有 权 向 甲 方 发出 解 除 本 合 同 的 书 面 通 知 , 该 通 知 自 送 达 甲 方 时 生 效 , 甲 方 应 向 乙 方 支 付 双8方 确 认 已 完 成 工 作 量 的 款 项 , 并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3、 守 约 方 依 据 本 款 规 定 解 除 本 合 同 , 并 不 影
13、 响 其 追 究 违 约 方 的 违 约 责任 的 权 利 。4、 甲 方 依 据 本 款 第 1 项 的 规 定 解 除 本 合 同 , 甲 方 可 以 按 其 认 为 适 当 的条 件 和 方 式 寻 求 救 济 ( 例 如 寻 找 本 合 同 之 外 的 第 三 方 履 行 本 合 同 项 下 的 义 务 ), 乙 方 应 承 担 甲 方 因 此 而 发 生 的 费 用 。第 十 二 条 保 密 条 款1、 未 经 合 同 其 他 方 书 面 同 意 , 任 何 一 方 对 本 合 同 和 各 方 相 互 提 供 的 资料 、 信 息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商 业 秘 密 、 技
14、术 资 料 、 图 纸 、 数 据 、 以 及 与 业 务 有关 的 客 户 的 信 息 及 其 他 信 息 等 ) 负 保 密 责 任 , 并 不 得 向 任 何 人 披 露 上 述 资 料和 信 息 , 但 正 常 履 行 本 合 同 项 下 义 务 的 除 外 。2、 任 何 一 方 泄 密 导 致 合 同 其 他 方 遭 受 损 失 的 , 泄 密 方 应 按 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20%向 合 同 其 他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违 约 金 不 足 以 赔 偿 合 同 其 他 方 损 失 的 ,应 按 合 同 其 他 方 的 实 际 损 失 赔 偿 。3、 本 保 密 条 款 具 有
15、 独 立 性 , 不 受 本 合 同 的 终 止 或 解 除 的 影 响 。第 十 三 条 不 可 抗 力 条 款由 于 不 能 预 见 、 不 能 避 免 和 不 能 克 服 的 自 然 原 因 或 社 会 原 因 , 致 使 本 合同 不 能 履 行 或 者 不 能 完 全 履 行 时 , 遇 到 上 述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的 一 方 , 应 立 即 书面 通 知 合 同 其 他 方 , 并 应 在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发 生 后 十 五 天 内 , 向 合 同 其 他 方 提供 经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发 生 地 区 公 证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合 同 不 能 履
16、行 或 需 要 延 期 履行 、 部 分 履 行 的 有 效 证 明 文 件 。 由 合 同 各 方 按 事 件 对 履 行 合 同 影 响 的 程 度 协商 决 定 是 否 解 除 合 同 、 或 者 部 分 免 除 履 行 合 同 的 责 任 、 或 者 延 期 履 行 合 同 。第 十 四 条 适 用 法 律 条 款9本 合 同 的 订 立 、 效 力 、 解 释 、 履 行 和 争 议 的 解 决 均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法 律 法 规 。第 十 五 条 争 议 的 解 决凡 因 执 行 本 合 同 所 发 生 的 或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一 切 争 议 , 合 同 各 方 应 通 过 友 好协 商 解 决 ; 如 果 协 商 不 能 解 决 , 任 何 一 方 均 可 向 工 程 地 点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起诉 。第十六条 其它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治期限届满结清余款后终止,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保治条款的效力。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