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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2017年中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指引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工作,根据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山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竞聘推荐指引。一、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职称(职务)竞聘考核推荐环节。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竞聘考核可参考本指引进行。二、竞聘推荐程序(一)成立职称评聘工作机构1、成立职称评聘工作领导组各镇区成立职

2、称评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并统筹辖区内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同时成立负责职称评聘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学校成立职称评聘工作领导组,统筹开展本校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等各项工作,由校领导班子及学校行政人员组成,具体人数及人员构成由各学校根据实际确定。2、成立学校推荐委员会(1)成立学校推荐委员会,可由学校领导、人事和教务部门干部、专任教师(非行政人员)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 7 人,其中2专任教师不少于 4 人(应多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 50%)。个别教师人数较少不能组成超过 7 人以上推荐委员会的学校,经镇区职称评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可适当减少推荐委员会的人数。(2)推荐委员会成员应优先

3、选拨已取得较高职称等级的教师。除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外,其他没有教师职称人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3)学校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需获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教师公布。3、职称评聘工作领导组及推荐委员会成员与参加竞聘教师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二)确定竞聘推荐岗位数各学校根据市人社局审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在高、中级可使用岗位数范围内,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7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及未来发展规划,确定当年拟用于竞聘推荐的岗位及其数量,并

4、按要求填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岗位使用备案表,报所属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备案。学校对可使用岗位的使用,应着眼长远,留有余地,严格控制。存在高职低聘情况的学校,应将用于竞聘推荐的岗位数在取得职称的高职低聘(待聘)(以下简称高职低聘)与拟申报该岗位级别职称(含职称评审和初次考核认定,以下简称晋升职称)的教师之间按照合理比例(根据粤人社规20167 号文,原则上中学、小3学、幼儿园均按 7:3 的比例,可结合本单位情况调整)进行分配和择优竞争推荐,具体比例由学校确定。要求不能全部用于解决高职低聘教师的聘用,要确保有岗位用于晋升职称的竞聘推荐。(三)制定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学校要以本竞聘推

5、荐指引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集体研究制定本校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竞聘推荐方案内容应包括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含粤人社规20167 号文规定符合不占岗教师聘用)情况,可使用岗位数,拟用于竞聘推荐的岗位数量及推荐人数,竞聘推荐考核办法,限制参加竞聘推荐考核的情形、解释权限等。存在高职低聘教师的学校,可结合学校的实际分别制定高职低聘和晋升职称教师的竞聘推荐考核办法,同时允许在用于解决“高职低聘”岗位竞聘中不成功的“高职低聘”教师,与晋升职称教师共同竞聘用于晋升职称竞聘推荐的岗位,“高职低聘”教师竞聘成功后按照岗位聘用要求办理聘用手续,不需再经过评委会的评审。竞聘推荐采用量化评分的考核办法

6、。其中解决高职低聘的竞聘推荐量化评分,可参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教体20152 号)的中山市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量化评分表,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本校高职低聘竞聘量化评分表。晋升职称的推荐量化评分,由学校在2017 年中山市中小学()级教师职称竞聘推荐量化评分表(见附件)框架下,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和广东省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4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上述两份文件,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校该量化评分表的具体评分标准。初次认定教师的竞聘推荐量化评分,由学校制定。上述量化评分表应作为学校

7、竞聘推荐方案附件。学校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需经学校(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校内公示 3 天,报所属教育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向全体教职员公布并实施。经审核(备案)的竞聘推荐方案,要向全体教职员公布,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适当的方式让每位教师都了解、知悉学校考核推荐方案,确保教师的参与权、知情权。(四) 职称(职务)竞聘推荐的基本程序高职低聘和晋升职称的竞聘推荐均要按照以下程序组织:1、个人申报。由教师个人自主提交参加竞聘推荐的书面申请。其中,报名职称评审的教师须具备评价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报名初次考核认定的教师须具备初次考核认定规定的申报条件。2、资

8、格审查。学校人事部门应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提交推荐委员会考核,并向个人反馈申请审查结论。3、公开述职。申报人向校内全体教职员述职,到会听取述职的教职员人数一般应达到一半以上。其中,规模较大的学校(在编教职员 200 人以上)可根据实际安排在年级组内述职。个人述职后,可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可纳入量化评分体系。4、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学校推荐委员会按照学校竞聘推荐5考核办法,对照相对应的学校量化评分表,对申报人进行逐项量化打分,并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和推荐意见,报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组。推荐委员会推荐人数既可按照学校当年已向市人社部门备案的职称(职务)竞聘推

9、荐岗位数等额推荐,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差额推荐(原则上不应超过已备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岗位数的150%),具体比例由学校确定。5、确定拟推荐人选。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组根据推荐委员会推荐意见、竞岗人任职以来各学年的考核情况,并结合学校实际,按照相对应的学校量化评分表,对推荐委员会提交的量化评分结果和推荐意见进行复核评议,确定申报者的最终量化得分。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学校确定推荐的“非双肩挑”在编教师人数应小于或等于已备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岗位数。6、拟推荐人选公示。学校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组认真核查

10、,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示无异议(经核实无问题),按要求报送评聘材料,由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三、有关说明(一)关于“双肩挑”人员职称评审竞聘推荐符合竞聘条件的“双肩挑”人员,应与非双肩挑申请人一同参加学校职称评审竞聘推荐的各项程序,并由学校推荐委员会对照*学校()级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量化评分表进行量化6评分,得分排位在学校竞聘推荐岗位数内的,可不占用学校已备案竞聘推荐申请使用岗位数,得分排在其后的非双肩挑人员可依次递补。(二)关于同工同酬人员及临聘教师职称评审竞聘推荐享受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待遇人员、临聘教师与在编教师一同参加学校职称评审竞聘推荐

11、的各项程序,根据计分排名结果确定是否推荐,被推荐人员不占用学校已备案竞聘推荐申请使用岗位数。(三)初次考核认定竞聘推荐符合初次考核认定中级职称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的职称(职务)竞聘推荐方案进行竞聘推荐。竞聘成功后,可按照初次考核认定文件要求,办理认定职称。四、工作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工作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保证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竞争

12、推荐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本指导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72017年中山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荐量化评分表高中( ) 初中( ) 小学( ) 幼儿园( )参评人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评价要素 最高分 得分(一)学历(学位)(5 分) 51.育人工作 52.每周课时量 23.学科循环教学 24.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学生社团活动指导情况与效果 25.承担公开课或教学比赛课 46.开设讲座、参加教研活动情况与效果 5(2)专业技术工作能力(25 分)7.培养青年教师情况与效果 51.教学质量 152.教科研成果 10(3)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13、30 分) 3.指导学生获奖 5(四)提交评审的论文论著教材水平(10 分)具有科学性、应用性,达到立意新、观点正确等要求。 10奖励性荣誉 4(五)辐射引领(10 分) 专业引领 6一、能力业绩(满分80分)小计 80评价要素 最高分 得分二、综合表现(满分208分)小计 20评价要素 最高分 得分(一)资历条件从一级教师岗位任教的第 6 年起(具有博士学位的从一级教师岗位任教的第 3 年起),每超过一年加 0.5 分,最高加 5 分。5(二)班主任工作(1)从教以来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年限符合基本要求的,每多担任 1 年加 0.5 分,小学、幼儿园副班主任折半,最高加 5 分;(2)普通

14、中小学(不含职业中学、幼儿园)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电化教育)、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每担任班主任一年加 0.5 分,最高加 5 分;(3)本加分项仅面向班主任,其它可以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的岗位,如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级组长、德育线中层以上干部等,不列入加分范畴。5(三)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教以来担任中小学(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及中学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任期满 4年后,每多担任 1 年加 0.5 分,最高加 5 分。5(四)支教经历从教以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选派到市内外贫困地区、镇区或薄弱学校驻点支教帮扶(含支教、扶贫、挂职(跟岗)锻炼等)且获得市

15、(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良好评价的(需附考核评价材料),按不同地域赋分:(1)西藏、新疆每年加 5分;(2)贵州、广西等西部省份每年加 2.5 分;(3)广东省内每年加 2 分;(4)中山市内每年加 1 分。不足一年的折半计分,最高加 5 分。5三、资历加分(满分20分)小计 20合计 120备注:1.申报教师需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基本硬件各项要求后,才使用本表对推荐教师进行量化赋分;2.各单位(学校)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结合学校(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该量化评分表的具体评分标准,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92017年中山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职务)竞聘推

16、荐量化评分表高中( ) 初中( ) 小学( ) 幼儿园( )参评人单位: 参评人姓名: 申报学科: 评价要素 最高分 得分(一)学历(学位)(5 分) 51.育人工作 52.每周课时量 23.学科循环教学 24.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学生社团活动指导情况与效果 25.承担公开课或教学比赛课 46.开设讲座、参加教研活动情况与效果 5(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25分)7.培养青年教师情况与效果 51.教学质量 152.教科研成果 10(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30分) 3.指导学生获奖 5(四)提交评审的论文论著教材水平(10分)具有科学性、应用性,达到立意新、观点正确等要求。 10奖励性荣誉 5

17、(五)辐射引领(10 分) 专业引领 5一、能力业绩(满分 80分)小计 80评价要素 最高分 得分二、综合表现(满分 20分)10小计 20评价要素 最高分 得分(一)资历条件从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的第 5年起(具有博士学位从教的第 1年起,具有硕士学位的从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的第 3年起,中师毕业的从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的第 6年起),每超过一年加 0.5分,最高加 5分。5(二)班主任工作(1)从教以来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年限符合基本要求的,每多担任 1年加 0.5分,小学、幼儿园副班主任折半,最高加 5分;(2)普通中小学(不含职业中学、幼儿园)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电化教育)、音乐、体育、

18、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每担任班主任一年加 0.5分,最高加 5分;(3)本加分项仅面向班主任,其它可以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的岗位,如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级组长、德育线中层以上干部等,不列入加分范畴。5(三)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教以来担任中小学(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及中学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任期满 4年后,每多担任 1年加 0.5分,最高加 5分。5(四)支教经历从教以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选派到市内外贫困地区、镇区或薄弱学校驻点支教帮扶(含支教、扶贫、挂职(跟岗)锻炼等)且获得市(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良好评价的(需附考核评价材料),按不同地域赋分:(1)西藏、新疆每年加 5分;(2)贵州、广西等西部省份每年加 2.5分;(3)广东省内每年加 2分;(4)中山市内每年加 1分。不足一年的折半计分,最高加 5分。5三、资历加分(满分 20分)小计 20合计 120备注:1.申报教师需达到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基本硬件各项要求后,才使用本表对推荐教师进行量化赋分;2.各单位(学校)可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结合学校(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该量化评分表的具体评分标准,并经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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