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企业常见问题的法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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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院 系: 成教学院 年 级: 2006 级 专 业: 工商管理 西 北 大 学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题 目:石油企业常见问题的法律分析由长一计量接转站谈作 者: 郭利莉 学 号: 指导教师: 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成绩目 录序言 .- 1 -第一节 内部员工盗卖原油问题的法律分析 .- 1 -一、引言 .- 1 -二、内部员工盗卖原油问题的主要原因 .- 1 -(一)经济利益的引诱 .- 1 -(二)少数员工不注重自身修养,法制观念淡薄 .- 2 -(三)当前的法制宣传力度有待深入 .- 2 -三、内部员工参与盗卖原油行为的法律分析 .- 2 -四、对我厂的启示及建议 .- 3 -(一)加强内

2、控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 3 -(二)以法制建设为主,辅之以道德建设 .- 3 -(三)加强对运油车在运输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 4 -五、小结 .- 4 -第二节 外部人员偷盗原油物资问题的法律分析 .- 4 -一、引言 .- 4 -二、我厂物资被盗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 5 -(一)我厂所辖油区分散,不利于集中管理 .- 5 -(二)地方经济相对落后,偷盗行为蔚然成风 .- 5 -(三)部分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 .- 5 -(四)地方政府对两院有关打孔盗油司法解释的宣传力度不够 .- 5 -三、盗窃石油企业物资行为的法律分析 .- 6 -(一)一般的盗窃行为 .- 6 -(二)

3、特殊的盗窃行为 .- 7 -四、对我厂的启示及建议 .- 7 -(一)严厉打击偷盗原油物资事件,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 7 -(二)加大对高产井组的维护力度 .- 8 -(三)组织员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 8 -(四)面向社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 8 -(五)积极与地方政府联系,加强案件的督办力度 .- 8 -五、小结 .- 9 -第三节 石油企业土地污染赔偿问题的法律分析 .- 9 -一、引言 .- 9 -二、土地污染赔偿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 .- 9 -(一)在现有条件下,石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不可避免 .- 9 -(二)权属关系上的冲突 .- 9 -(三)陕北耕地总体质量较差,部

4、分村民在赔偿问题上存在发财心理 .- 10 -三、土地污染赔偿纠纷的法律分析 .- 10 -四、对我厂的启示和建议 .- 11 -1(一)在生产中增强环保意识,努力将土地污染事件发生的机率降至最低 .- 11 -(二)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取长补短,总结得失 .- 11 -(三)搞好外协工作,与地方各级政府维持良好关系 .- 11 -(四)坚持有损必赔的原则,但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11 -五、小结 .- 12 -石油企业常见问题的法律分析由长一计量接转站谈【内容摘要】本文以长庆油田第六采油厂杨井作业区长一计量接转站在日常生产运行中遇到的三个典型个例为出发点,笔者从几则引言入手

5、,对于石油企业普遍存在的内部员工盗卖原油问题、外部人员偷盗原油物资以及土地污染赔偿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行为要件进行了法律角度的分析,并提出了自己有关解决这些问题的肤浅建议,希望通过对它们的研究,达到从点到面、举一反三的作用,并能够抛砖引玉,从而为采油六厂建设“百万吨和谐采油厂”的宏伟目标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关键词】内部员工盗卖原油 偷盗原油物资 土地污染赔偿 法律分析- 1 -序言长一计量接转站位于陕西省定边县秦湾乡,隶属于长庆油田第六采油厂杨井作业区杨二井区,该站于 2002 年 11 月建成投运,下辖 7 个井组,共计 28 口油水井,主要承担杨二井区单井生产原油的计量、附近边远单井卸

6、油及原油外输和油田注水等任务。平均日外输能力 440 立方米/日左右,平均日注水能力250 立方米/日左右。长一计量接转站周围村庄众多,环境比较复杂,因此也拥有着石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常见的一些法律问题,以下将从三个方面予以阐述。第一节 内部员工盗卖原油问题的法律分析一、引言在市场化大潮的今天,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节节飙升,人们对原油的关注和热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各个石油企业中里应外合偷卖原油等违法犯罪情况时有发生,我厂也是如此。在我的周围,面对巨额经济利益的刺激和诱惑,纹丝不动者有之,投机倒把者有之,如何做到规避风险,奖善罚恶,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二、内部员工盗卖原油问题的主要原

7、因极少数员工里勾外联、盗卖原油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一)经济利益的引诱由于种种原因,陕北地区存在着大量的土炼油及非法收油窝点,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低价收取原油再高价售出所形成的“剪刀差”来获取巨额利润。在油- 2 -价高涨的今天,他们的触角也渗透进了石油企业的内部,采用金钱等方式对油田员工进行贿赂,是他们惯用的手段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员工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私欲膨胀、铤而走险,做了金钱利益的牺牲品,也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二)少数员工不注重自身修养,法制观念淡薄采油六厂作为长庆油田新成立的一个采油厂,在人员构成及用工形式上较为复杂,年龄结构上也存在着年轻化的特点。这是一

8、把双刃剑。一方面,人员结构的年轻化有利于促使企业保持活力;但另一方面,由于一线的生产单位往往地理位置偏僻,员工生活单调,接受学习教育的机会较少,因此拜金主义倾向也较为严重。许多年轻员工在工作之余无所事事,不注重加强个人的学习,总是抱有一夜暴富的思想,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小小的一时冲动往往会为国家带来损失、为家庭带来悲剧。(三)当前的法制宣传力度有待深入我厂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油田公司在人员管理上一手抓法制建设、一手抓道德建设的工作思路,发行了法制教育等相关读本、刊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正如我国著名法学家苏力教授所指出的,送法下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短期内取得成效的可能性少之又少。更何况我

9、们的一线员工往往生活在比乡更小的村甚或是某个偏远的山头,加之许多人本身文化水平就不是很高,因此要对他们进行法制上的教育,仅仅通过每 3 个月下发的一两本刊物,是解决不了的。三、内部员工参与盗卖原油行为的法律分析内部员工参与盗卖原油的犯罪行为,从主体上看,该行为的实施者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从客体上看,该行为针对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财物;从主观上看,行为人有通过该不法行为获取经济利益的故意;从客观上看,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因此,综合以上的四点要素,我们可以得出,石油企业内部员工参与盗卖原油的犯罪行为属于我国刑法第 382 条规定的贪污罪。该 罪 规 定 :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利

10、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 侵 吞 、 窃 取 、 骗 取 或 者 以 其- 3 -他 手 段 非 法 占 有 公 共 财 物 的 , 是 贪 污 罪 。 受 国 家 机 关 、 国 有 公 司 、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 人 民 团 体 委 托 管 理 、 经 营 国 有 财 产 的 人 员 ,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侵 吞 、 窃 取 、 骗 取 或 者 以 其 他 手 段 非 法 占 有 国 有 财 物 的 , 以 贪 污 论 。在刑法第 382 条规定的基础之上,为进一步打击和预防盗卖原油等物资的现象,油田公司纪委于 2005 年又进而制定了油田公司关于处理侵占

11、、受贿、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等违纪人员的若干规定 ,在规定中明确指出, “凡监守自盗原油、天然气、甲醇的违纪人员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对盗卖器材物资价值累计超过 2000 元(不含 2000 元)或虽然价值不足 2000 元,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纪人员,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从该条要求可以看出,我们对于盗卖原油的现象实行的是一种严格责任制度。其原因在于:作为一家以生产石油、天然气为主的特大型国有企业,石油和天然气不仅是企业发展和员工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更是广大员工付出心血汗水的劳动果实。一直以来,我们坚决杜绝内部员工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盗卖自己的产品来谋取个人的非法利益,这是一条最

12、基本的原则和底线。四、对我厂的启示及建议我厂近几年来油气产量连年攀升,正处于飞速发展的关键时刻,要想尽快实现“建设百万吨和谐采油厂”的奋斗目标,就必须从原油生产的源头抓起,严厉打击盗卖原油的现象。对此,我们可以做到以下几点:(一)加强内控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我厂应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油田公司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油田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有效管理,对于盗卖原油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如果发现违纪情况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此,方能以正视听,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二)以法制建设为主,辅之以道德建设道德与法律的区别很简单。例如,张三看见李四落水

13、而不施救,我们说,张三太没有道德了;如果张三将李四推入水中,我们就会认为张三犯法了。道德约束的人的内心行为,法律约束的人的外在行为,道德是一种说服力,法律- 4 -是一种强制力。道德建设需要从点滴开始,一步步的深入人心,是一项长久的工作;而法制建设从外部着手,往往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因此,我厂在现阶段,应当将加强法制建设作为当务之急,可以采取职工座谈、法律讲座、案件剖析等形式,突出重点油区、重点岗位及重点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宣传教育。同时,也不放松对道德体系的建设,从而培养出一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员工队伍。(三)加强对运油车在运输过程中的监管力度我厂由于存在着采油区块较为分散的状况,目前许多偏

14、远井的原油外输需要数目众多的运油车来实现。而这些运油车的司机往往是外部人员,在人员构成上较为复杂,而且素质上也良莠不齐,笔者在长一转卸油期间就偶尔遇到少数司机利诱盗卖原油的现象发生。另外,在 2008 年 6 月底曾经有这样一件事,我厂的一位运油车司机开了去 130 拉油的油票,但是途中经警队发现该司机实际是从 153 拉的油,而且油罐车没有打任何铅封,司机也不能自圆其说。这其中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了。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强对油车司机的监管力度,通过临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尽力将风险降至最小。五、小结在各种诱惑面前,绝大多数油田员工始终拥有信仰,愿意为企业的发展而无私奉献,但也有极少数员工

15、也抱着得过且过,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虚无主义世界观,最终成为了害群之马。我们石油企业曾经创造出了令人瞩目的“铁人精神” ,这是几代先辈血汗的结晶,作为企业的新生力量,我们有责任将它更好的秉承下去,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第二节 外部人员偷盗原油物资问题的法律分析一、引言长一计量接转站位于秦湾乡的一块洼地之中,周围村庄较多,情况十分复杂。尤其到了每年农闲时节,被盗现象时有发生。大到原油、破乳剂,小到铁锹、链锁,都曾发生过- 5 -失窃事件。2008 年 4 月 3 日凌晨 3 点左右,长一转的夜班员工发现有不法分子翻墙进入站内行窃,于是立即进行汇报。驻站员工迅速组织抓捕,但是盗窃者十分狡猾,听

16、见动静随即翻墙逃跑,动作如履平地,身受之敏捷、速度之快令人惊异。现场只留下了被液压钳剪断的大锁。犯罪分子这种疏忽而来、疏忽而去的特点,令大家实在自愧不如。这件事只是长一转被盗现象的一部份,我相信,它也是第六采油厂在生产方面反偷盗斗争的一个缩影,因此,下文将就此问题进行一个简短的研究。二、我厂物资被盗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石油企业物资被盗案件频发一直以来都不在少数,我厂也是如此,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我厂所辖油区分散,不利于集中管理长庆油田第六采油厂位于鄂尔多斯盆地的北部,横跨陕西、内蒙两省区,勘探面积约为 3237.8 平方公里,所辖油区高度分散,地形地貌也十分复杂。另一方面,我厂目前工

17、种繁多,而人员又相对有限,以上种种因素都不利于统一管理,从而使得犯罪分子有了可趁之机。(二)地方经济相对落后,偷盗行为蔚然成风我厂所属地域处于陕西省的经济欠发达地区,自然环境极为恶劣,地方群众大多只能靠种地来维持生计,除此之外很少有其他收入渠道。因此,很多人将偷盗油田物资当成了“勤劳致富”的主要手段。在这里,偷盗原油已呈群体化倾向,在长一转附近的一些村庄,几乎家家都有油坑、收油工具、油工服等,所见的三轮车及家用微型车也都油迹斑斑,这也为综合治理加大了难度。(三)部分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我国自古以来都有“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的说法,意思是说那些偷盗腰带环等不值钱物件的小贼抓住了就要杀头,而盗窃国

18、家的大盗却成为了诸侯。这种思想一直根深蒂固的延续至今。许多地方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国家的财产不偷白不偷,被抓住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在这种意识的作用下,盗窃事件自然更加猖獗。- 6 -(四)地方政府对两院有关打孔盗油司法解释的宣传力度不够在长一转期间,我通过与周边百姓的交谈发现,他们普遍认为打孔盗油如果没有盗走原油,最多交点罚款就行了,不会负任何刑事责任,至于收售、倒卖原油的行为更是不会有任何风险。以前我国相关法律存在空白,这样理解也有一定道理。但 2007 年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地方政府对该司法解释的宣传力度相对不

19、足,导致了群众存在法律上的误解。三、盗窃石油企业物资行为的法律分析石油企业因其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所有的物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盗窃此类物资的行为比较复杂,依我国法律规定,根据其犯罪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一般的盗窃行为这类行为主要是指盗窃石油企业的生产经营性材料,如器材物资等,同时也包括一些已经从油气管线或者油罐体中分离出来的油气产品。这种犯罪行为符合刑法第 264 条规定的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从主体上看,该行为的实施者大多数年满 16 周岁,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从客体上看,行为人的侵害对象是种类众多的国家财产;从主观上看,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着主观的故意;

20、从客观上看;行为人采取了自认为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不会发觉的方法,秘密对公私财物进行了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64 条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解释又进而规定, “数额较大” ,是指个人盗窃财物价值 500-2000 元即可。另外,在现实中我们还应注意到罪刑的转化。我厂自成立以来,与犯罪分子的斗争就从未停止过,许多优秀员工为保护国家财产,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例如,2008 年 4 月中旬的某天,一群不法分子在杨二井区的 38-01 井组盗窃原油物资,看井员工魏大虎同志发现后予以坚决制止。不法分子仗着人多势众,对魏大虎同志实施了疯狂的殴打行为,导致该同志 5 颗牙齿脱落,脑后头骨碎裂,经医院鉴定为重伤。此时,整个案件的性质已经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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