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终考核实施方案篇一:年终考核实施方案一、考评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 则,客 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 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二、考核对象: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三、考评组织: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行政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四、考评方法:(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 60%,综合表现得分占 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2、=工作业绩 考核平均得分*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40%。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 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 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 10%,互评占 20%,直接上级评价占 40%,总经理评价占 30%。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 A、优:90 分以上;B、良:8089分;C 、合格: 60-
3、79;D、不合格:60 分以下。考评结果为 A 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 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 90%;考评结果为 C 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 60%;考评结果为 D 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五、相关事项规定:(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
4、的奖励。六、时间安排:(一)1 月 15 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二)1 月 20 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七、其他事项。(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篇二:年终考核实施方案一、宗旨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
5、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二、程序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2,农历春节休假前 15 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 io 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4.春节前 6 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三、分等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90 分以上:特等;80 至 89 分:甲等;76 至 79 分:乙等;o 至s 分:丙等。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四、限制1.员工及
6、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1在考 绩 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 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 13 次以上( 含);(3)旷工全年达 1 日以上( 不含)。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 20 次以上( 含);(3)旷工全年达 2 日以上( 不含)。3.人数限制。(1)特等。各单位人数为 5 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 1 人。各单位人数 5 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 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 予 总经 理。(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
7、数不得逾越 80 分(示例,某单位8 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 8 x 80 = 640 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 85 分(含)。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五、增减分数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1.记大功 1 次者加 5 分,记大过 1 次者减 5 分。2.记小功 1 次者加 3 分,记小过一次者减 3 分。3.嘉奖 1 次者加 1 分,申诫 1 次者减 1 分。4。旷工 i 日者:扣 2 分。5.迟到次数超过 13 次者(含),每逾一次扣 0.5 分。本项增减分数,
8、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 分或 85 分)限制之外。六、奖惩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七、申诉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 2 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八、要求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九、附则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
9、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篇三:年终考核实施方案二XX 年,董事会、院委会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1446”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即将圆满完成二XX 年度各项计划工作任务。为切实做好二XX 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全面总结评价各处(科)室、系(部)以及全体教职工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特制定二XX 年度年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目的意义通过对各处(科)室、系(部)工作业绩进行检测与评价,对全体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全体教职工爱岗敬
10、业、自觉奉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部门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组织领导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二XX 年度年 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许文吉兼任办公室主任。三、考核原则本年度年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的原 则 。四、考核办法(一)处(科)室、系(部)考核。1考核范围:(1)行政处室:行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总务处、财务处(2)教学系(部):机电(电气)工程系、国际贸易系、焊接工程系、基础
11、教学部、音体组(3)行政科室:工学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科2考核程序:本年度的处(科)室、系(部)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行政处(科)室、教学系(部)分别召开“ 二 XX 年度工作总结评议会 ”,由各处(科)室、系(部)负责人依次做本处(科)室、系(部)二XX 年度工作总结。(2)每个(科)室、系(部)总结结束后,其他处(科)室、系(部)负责人根据其总结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工作总结的态度(同意或不同意)、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推荐产生二XX 年度“先进处室”、 “特殊贡献处室”、“先 进 系(部)
12、”、“先进科室”建议名单,上 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示。(4)总结评议会后,各处(科)室、系(部)将二XX 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3考核评优:评选“先进处室”3 个、 “特殊贡献处室”12个, “先 进教学系(部)”2 个、 “先进科室”1 个。4评优依据:“先进处 (科)室” 评选办 法(青黄浦字20XX34 号)、 “先进系(部)”评选办法(青黄浦字20XX80号)以及评议意见。(二)关于中层干部的考核。1考核范围:各处室正、副职主任(处长、书记),各教学系(部)正、副职主任。2考核程序:(1)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处室、系(部)正副职分别召开“中 层管理干部述 职评议
13、会” ,由各 处室、系(部)正副职逐一述职。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 8 分钟。(2)每位处室、系(部)正副职述职结束后,其他处室、系(部)正副职要根据其述职内容,结合其工作实际进行公开评议。评议内容包括:阐述本人对其述职内容的态度、简要补充亮点、重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推荐产生二XX 年度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 、“特殊贡献先进个人”和系(部) “先进教育工作者 ”建议名单。(4)述职结束后,将中层干部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报行政办公室存档。(5)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民意测评。(6)汇总评议意见及测评分数,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处室“先进 教育工作者” 、“特殊贡献先
14、进个人”和系(部)“ 先进 教育工作者 ”名单并公示。3考核评优:评选处室“先进教育工作者”3 名、处室“特殊贡献先进个人”1 2 名,系 (部)“ 先 进教育工作者”2 名。4.评优依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办法(青黄浦字20XX28 号)、测评结果以及评议意见。(三)关于任课教师的考核。1考核范围:凡 20XX 年 9 月 1 日以前到我院教学一线任教,并且一学期内完成 15 周及以上教学工作任务的专职任课教师。2考核程序:教务处按照教师工作考核与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试行)的具体要求,汇总任课教师本年度的考核评分。在教务处的督导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1)由各系(部)负责人组织本系(部)任课教师召开“工作总结评议会” 。本系(部)任 课教师在职责 范围内做工作述职,随后由本系(部)教师之间进行相互评议。(2)在认真进行述职、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优名额推荐“优 秀教 师 ”人选,经 教务处审核后,上 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评优名额分配见附件 2)(3)述职结束后,将每位教师符合规范要求的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