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教练服务合同甲方:玛莎华艺健身会所乙方: 电话: 编号 课程完成期限: 乙方作为甲方会员,为更好地进行健身,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决定聘请甲方教练员 为自己的私人教练对自身健身活动进行单独指导,约定私教课程共 课时,每节课费 元,共计 元。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特做如下约定;一、乙方在享受甲方私教课程服务时必须具备玛莎华艺健身会员资格。二、甲方在与乙方签订私人教练服务合同后,应根据乙方所购买私教课时和体质情况制定详细的健身计划,该计划经乙方确认后执行。三、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确保自己身体无任何不适宜健身训练的疾病,如有相关身体健康问题,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医生咨询,并告知私人教练。四、本合同生效后
2、,甲方私人教练应按照课时计划对乙方进行一对的健身指导,在授课过程中私人教练不得同时指导他人健身。五、课程开始后,双方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训练。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上课的,甲方或教练应提前 12 小时与乙方协商确定上课时间,如果乙方原因不能上课的,乙方应提前 12 小时亲自与甲方私人教练联系并确定上课时间。每次课程结束后,由甲方私人教练与乙方在课时记录表和授课表上签字确认。六、在课程进行中若教练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更换教练,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对教练进行调整。七、约好私教课程后,甲方私人教练不得迟到。课程开始后,若因私人教练原因停止,须补上次课,因乙方自身原因中途停止课程的,视作
3、此课程已完成费用不退,会员迟到 15 分钟以上的视作放弃此课程预约,累积三次将被扣除一课时私教。八、私人教练课程期限约定总课时(节) 12 24 36 48 60 72 84 96有效期(天) 45 90 135 180 225 270 315 360九、为确保私教课程训练效果,私教课程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课程按完成处理,如因乙方特殊原因致不能完成的,经与甲方挤商可以延期次,但是延期不超过 30 天。十、乙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私教服务不影响其作为甲方会员而享有的其它健身权利,但是如果乙方的会费到期又没有续费而私教课程尚未结束的,则乙方只能享受剩余的私教服务。十一、私教课程不得转让,私教费用不得转为其它费用。十二、对乙方的私人信息,甲方及其教练应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人泄露或散布;私人教练课程训练计划属甲方知识产权,乙方可以在甲方健身会所内使用,不得向他人公开。十三、本合同经甲方盖章及甲方私人教练和乙方签字后生效。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份。甲 方:玛莎华艺健身会所 乙方:私人教练: 电话:电 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