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具备的条件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社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1、申请筹设的各类材料。(审办报告、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及资信证明材料、园所来源及使用证明、办园可行性报告)2、申请正式设园的各类材料。(筹设批准书、正式设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资格、办园注册资金、办园可行性报告、幼儿园章程、幼儿园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章程、师资队伍情况、园长资格证明、幼儿园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办事程序: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委托评估机构
2、进行筹建的资质评估-获筹设批准- 进行筹设,完成后提出设园申请-经评估后具备条件批准正式设立-颁发办园许可证办理时限:1、受理筹设申请及资质评估报告后三十天内完成并予以答复。2、受理设园申请及资质评估报告后三个月内完成并予以答复。一、办园条件(一)园舍1、园址独立、安全,无危房,无噪音影响。园内清洁,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2、活动室宽敞明亮,通风洁净。每班面积 56m2 以上。3、儿童厕所坚固安全,清洁卫生。4、具备园长、教师办公室、资料室、音体室、保健室、盥洗室、厨房。5、户外活动场地安全、平坦,幼儿人均面积 3.5m2 以上,幼儿人均绿化用地面积 2.5m2。6、开辟沙地、嬉水池、
3、种植园地、动物饲养角。(二)规模1、规模适宜(3 6 个班)。2、按年龄分小、中、大班。3、班额符合要求:小班(3 4 岁)25 人左右,中班(4 5 岁)30 人左右,大班(5 6 岁)35 人左右。(三)人员1、编制合理,每班教师 2 人,保育员 1 人(寄宿制园 2 人),三个班以上的园配备专职保健员 1 人,寄宿制园增设专职医师 1 人,三个班开设园长 1 名。2、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配备会计、出纳、炊事员及其它勤杂人员。3、工作人员中无传染病患者和生理缺陷人员。(四)设施1、幼儿人人有合乎标准的桌椅。2、班班有风琴、 录音机、玩具柜、图书架,设置自然角、儿童作品角。3、园内大型活动器械
4、 3 件以上,每班小型活动器械 7 种以上,幼儿人均玩具5 件以上,每班有各种教具 10 种以上。4、幼儿人均图书 5 册以上,教师人均业务书刊 3 种以上。5、有盥洗设备、饮水桶、幼儿一人一巾一杯,冬季取暖设备安全。6、保健室有药柜、保健资料柜,备制一般的内服外用药品,有身高、体重测量器及简单的医疗器械。7、开灶园厨房有消毒设施,有生熟食分开存放处。二、园务管理(一)办园方向1、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全面贯彻幼教两个“法规”,积极进行幼教改革。2、有切实可行的三年办园规划和实施计划。3、坚持教养并重,保教结合,有为家长、幼儿服务的具体措施,坚持一贯性,受到家长好评。4、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
5、,成效显著。5、发挥优势,办有特色。(二)领导班子1、园领导班子成员有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团结协作,职能作用发挥好。2、园长集中精力抓保教工作,每学期深入班级看活动听课 40 次。3、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帮助支持,在实施教育计划、改善办园条件和教师待遇方面成效显著。(三)规章制度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学习会议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教研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伙食管理制度、财物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交接班制度、家长联系制度等。2、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全面,明确具体,并能严格执行,成效显著。3、各类文件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四)保教队伍
6、建设1、园长和 90%以上的教师具有幼师、职业幼师或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并胜任工作。2、90% 以上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县(区)以上幼儿保育工作培训。3、保健员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或取得县(区)卫生部门资格认可,并具有丰富的卫生保健工作经验。4、绝大多数保教人员安心幼儿园工作,队伍稳定。三、保育教育工作(一)教养常规1、每学年、每学期有切实可行的全园保育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成效显著。2、每学期有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班级保育教育工作计划,有月重点、周安排,并认真执行,成效显著。3、幼儿生活常规合理、一日活动组织做到动静交替,体、智、德、美教育内容全面安排,课程设置合理(12 节)。4、教师要有教案,要备一日活动内容,学期末有检查记录。(二)保育工作1、每年为幼儿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量体重、测视力一次,定期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有改进措施,并有显著效果。2、开灶幼儿园合理制定营养食谱,保证幼儿必需的营养量。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幼儿接送车辆证照齐全,一年内无责任事故。5、传染病无暴发,幼儿计划免疫完成率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