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教育科研评价奖励制度幼儿园教育科研评价奖励制度(一) 、指导思想教学科学研究是幼儿园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师及时总结并提高教育经验以及科学指导教育实践的重要途径,也是评价教师教育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为了引导教师积极而规范地开展教科研活动,全面而客观地评价教师教科研活动的过程和成果,提高教师的整体科研水平,特制订本办法。(二) 、评价奖励范围主要评价教师的各级课题研究和在各级各类教育杂志书刊上的文章发表(不含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活动以及民间形式的征文、约稿等) 。(三) 、评价奖励细则课题研究的评价1、幼儿园举办的课题评价幼儿园于每年 7-8 月举办一年一度的课题评奖活动。(1)立题
2、一般在幼儿园统一设计的课题研究计划下自主产生。 (如在总课题下自主设计子课题)也可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自主设计其它主题的课题。个人立题须经幼儿园审核同意。(2)奖励经研究实施并结题之后,交幼儿园集中评定。课题一经结题,为肯定其研究过程,即予以 30 元/题的奖励。幼儿园视课题成果质量的具体情况,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奖励 100 元/题,二等奖奖励 70 元/题,三等奖奖励 50 元/题。2、区级课题奖励(1)选送区级课题一般从幼儿园的课题评奖结果中择优选送,由区级科研评价机构评奖。(2)奖励获区级课题一等奖者,奖励 200 元/题;获区级课题二等奖者,奖励 150 元/题;获区级课
3、题三等奖者,奖励 100 元/题。注:1、个人区级课题的立项,是在园级课题评奖获一、二等奖的基础上申报产生的。3、市级课题奖励市级课题结题 100 元/题;获市级课题一等奖者,奖励 400 元/题;获市级课题二等奖者,奖励 300 元/题;获市级课题三等奖者,奖励 200 元/题。 4、省级课题奖励省级课题结题 500 元/题;获省级课题一等奖者,奖励 1500 元/题;获省级课题二等奖者,奖励 1000 元/题;获省级课题三等奖者,奖励 500 元/题。5、全国级课题奖励全国级课题结题 800 元/题;获全国级课题一等奖者,奖励 3000 元/题;获全国级课题二奖者,奖励 2500 元/题;
4、获全国级课题三等奖者,奖励 1000 元/题。注:若幼儿园组建的课题组获国家、省、市、区级课题等第奖,幼儿园视具体情况酌情奖励。说明:以上五个层次的教科研奖励中,若同一课题在不同情况下得奖,则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兑奖。论文获奖的奖励:1、区级获奖:一等奖:60;二等奖 50:三等奖 40.2、市级获奖:一等奖:70;二等奖 60:三等奖 503、省级获奖:一等奖:80;二等奖 70:三等奖 604、国家级获奖:一等奖:90;二等奖 80:三等奖 70文章发表的奖励教师各类教育教学文章在正式渠道发表的,视其篇幅,区级刊物奖励 50-80 元/篇;市级刊物奖励 80-120 元/篇;省级刊物奖励 120-150 元/篇;全国级刊物奖励 160-200元/篇。另,教师各类经验成果在正式场合交流汇报的,幼儿园视具体情况酌情奖励。指导学生获奖或作品发表辅导奖 :1、园级发表 3 元/篇2、区级发表 10 元/篇3、市级发表 20 元/篇4、全国发表 30 元/篇注:评价与成果鉴定由园教科研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