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节 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意义【本节导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 年 7 月 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 2016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实行,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事件回放】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中国网 2015 年 7 月 1 日讯:1 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应到 169 人,出席 155 人,符
2、合法定人数。会议以 153 票赞成,0票反对,2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主体内容】一、深刻认识宪法的崇高地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党中央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之所以把宪法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这是因为:首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力量和指导思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公有制为主
3、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爱国统一战线,民主集中制原则,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在我国宪法中都得到了确认和体现,构成了我国宪法的核心要义和主体内容。宪法确立的这些重大制度和原则,关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其次,宪法对国家和社会生活具有极为广泛的、深刻的影响和作用。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治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
4、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最后,宪法在国家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性和最高法源性。宪法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都属于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因而,宪法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的重要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原则性、总括性、凝练性、方向性强,高屋建瓴、言简意深、内涵丰富。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规定,体现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主权原则的根本要求,它
5、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性安排、渠道和形式来实现,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来保障,通过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来体现。二、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意义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是彰显宪法权威和尊严的有效形式。宪法宣誓制度,突出了宪法所具有的崇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并且让宪法的地位通过可视可见的形式展现出来。实行这一制度,对于在全社会进
6、一步树立宪法信仰,增强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宪法实施,确保充分发挥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很有必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权力来源,可以深刻体会到权力来源不是自己或他人给的,而是人民通过宪法所赋予的,宪法高于权力,宪法约束权力,从而荡涤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自觉做到珍视手中权力,依法行使权力,保护人民权利。不仅如此,通过宪法宣誓,宣誓者将忠于人民的承诺公之于众,从庄严的仪式中产生神圣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在誓言的约束和激励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在全社会进行宪法教育,培育宪法精
7、神。宪法的实施不仅要依靠国家机关的遵守和适用,也要依赖全体公民的自觉遵守和适用。而现实中,很多人对宪法的了解和认识还远远不够,所以应当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让人民了解宪法、认识宪法,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宪法宣誓仪式本身就是一次很好的宪法宣传教育,通过万众瞩目的就职宣誓,宣誓者和民众经受一次强烈的心理震撼,使宪法知识、宪法精神被广泛感知和接受,将尊重宪法、信仰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植根于人民心中,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法律知识:什么是宣誓?宣誓,在古代个人起誓,群体盟誓,是最郑重的形式。在誓言接受者面前表明态度,并请接受誓言者监督,就是把对自己的监督和处置权交给誓言接受者。比如在缔结婚姻时对
8、神发誓,就是请神见证和监督自己的婚姻,如果背弃誓言,就是在婚姻问题上欺骗了神。在作证言之前对法庭发誓,就是对法庭宣布自己证言的诚实,如果说谎,甘愿接受来自法律的相应惩罚。在加入党派及其附属组织时宣誓,就是把自己交给了党派及其附属组织监督和处理。因誓言的郑重属性,对人来说,只有针对人生中真正的大事、重大问题才会起誓。无关紧要、或者不够重大的事,不宜采用宣誓这种形式,否则有戏耍和不敬之嫌。作为宣誓制度,在中国原生态政治土壤中就有基因。古代诸侯会盟、郊野祭祀,乃至婚丧嫁娶等都会有类似的宣誓制度,或缅怀先祖,或激励后人,都是一种责任感的体现,一种道德观的践行,更是一种来自于神鬼天命观的警戒和约束。宣誓
9、在古代可以起到约束人心自觉守法的作用,同时也是民事诉讼审判中的重要证据。这是誓言的本质决定的。在文明古国中,对证人宣誓最为重视的要数罗马帝国,法律还将宣誓分为任意宣誓、强制宣誓和请求宣誓。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誓言”在罗马人中有很大的力量,所以没有比“立誓”更能使他们遵守法律了。他们为着遵守誓言常是不畏一切困难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誓言的接受者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更加使得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无论是从法律制度层面还是道德伦理层面都更加深入人心。三、宪法宣誓制度是世界上大多数成文宪法国家所采取的制度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
10、统计,在 193 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的有 177 个。宪法宣誓制度在国外由来已久。自 1919 年德国魏玛宪法首次确认国家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制度以后,很多国家如德国、意大利、新加坡、芬兰、希腊、荷兰、葡萄牙、南非等国宪法中均明确规定,官员任职前要进行忠于宪法的宣誓。一般来说,宣誓者都是担任国家重要职务的公职人员,如国家元首、议会议员、总理或首相及各级行政官员、司法官员以及其他公职人员。美国宪法规定,除总统当选后执行职务前必须宣誓外,国会的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议会议员和所有行政、司法官员,都应当宣誓拥护宪法;挪威宪法规定,国王执政时应立即向挪威议会宣誓;新加坡宪法规定,任何议会
11、议员在议会宣誓之前,不得在议会中参加任何有关立法的议事活动。宣誓地点主要分为两处:议会或者法院。受主权在民和议会政治的影响,绝大多数国家宪法规定就职宣誓要在议会举行,以显示对人民的尊重,如意大利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于就职前,要在国会两院联席会上,宣誓忠诚共和国,并遵守宪法。约旦国王即位时,必须在国民议会会议上,宣誓尊重和奉行宪法并忠于国家。也有的国家受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精神的影响,他们的宪法确认在法院或法官面前进行宣誓,如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时,所有法官皆可受理宣誓事宜,但通常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总统就职大典的见证人。 【延伸阅读】把宪法刻在国家公职人员心上2016-03-01 来源:法制
12、日报2016 年 2 月 26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源领誓。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见证了 2016 年 1 月 1 日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施行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依法进行的宪法宣誓。领誓者刘源,前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儿子。此时此刻,触景生情,使人想起新中国宪法实施的诸多往事。1954 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党和国家对这部宪法的实施非常重视。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宪法草案时说:“这个宪法草案通过以后,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要实行,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实行。不实行就是违反宪法。”1954 年 9 月 15 日刘少奇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指出:“我们的宪法草案,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以后,将成为我国的国家根本法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