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甲方愿将 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并共同信守。一、工程名称灵石县 工程二、工程地点、范围及面积1、工程地点:灵石县 ;2、工程范围及面积:依据设计与标书要求。三、工程内容及标准1、工程内容: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2、工程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现有标准及设计要求。四、工期: 天。五、工程造价工程价暂定 元(大写): 。六、付款方式1、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并达到设计要求,按实际验收工程量结算。2、付款办法:工程完工经验收合
2、格后付合同总价的 %,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 %的款项。 (乙方收到工程款必须首先支付工人工资) 。3、付款要求:工程款必须直接拨付乙方账户,不得委托支付。七、双方职责甲方:1、负责工程前期施工作业设计的编制及有关审批手续的办理,施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设计资料,并负责解决占地协调等事宜,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而造成的损失的由甲方承担。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进度。若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和工程投资,乙方对此无条件服从。4、协助乙方解决其它问题。乙方:1、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作业设计及技术
3、要求进行施工,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及未交付甲方前的质保等各项任务,乙方要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和合同规定要求。2、工程如有变更,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设计部门出据变更资料,按变更设计施工。施工中,立地条件的变化不得作为变更的理由,所增加费用由乙方负担。3、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并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在施工和管护期间,乙方要给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培训,在合同期间乙方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5、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6、在施工期间,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地上、地下
4、公共设施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承担。7、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的规定,做好安全工作,承包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8、乙方不得随意分包或转包工程。9、乙方每次收到工程款必须首先支付工人工资,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2、甲、乙双方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除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外,并处罚一定的违约金。3、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仲裁机构申诉。九、工程验收工程完工,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按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进行验收。十、其它条款1、如设计工程量和实际工程量不附,以验收工程量为准。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事宜结束后自行失效。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电 话: 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