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销商合作协议模板甲方: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了共同开拓市场,经过友好平等协商,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就合作销售甲方产品几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范围1.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系列产品在_直辖市_区_县级市区域范围内的_经销商。对于乙方跟进的工程项目,甲方根据需要可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代表,项目跟进或销售产品安装施工等业务。1.2 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区域扩大到未经授权的区域。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作资格。1.3 乙方不得在同一区域经营第三方与甲方同一
2、档次,同一类型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资格。二、协议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2.2 本协议有效期为_个月,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2.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在签订之日起计算,_个月内保证在_区域做出第一个样板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合作关系。三、销售指标及合作方式3.1 甲方的产品划分为:3.2 合作方式划分为:经销商等级 保证金金额 销售指标 返点
3、政策 优惠政策 备注一级(地市) 10 万元 200 万 有 有特级(省) 30 万元 500 万 有 有3.3 经销商保证金有效期一年。一年有效期满后,乙方未完成预定销售额的情况下,保证金按百分比扣除;如乙方完成预定销售额,在此协议期满后,保证金如数退还。如续签协议,保证金自动转为下一期。3.4 经公司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特级(省)有权发展一级(地市)经销商,并对其一级经销商进行政策指导和服务,一级经销商年度业绩的 0.5%归特级经销商。其发展的一级经销商保证金由特级经销商自行协商决定。3.5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须销售甲方各类产品的任务。销售任务(此金额按甲方结算价计算)为人民币_万元/年
4、(大写: 万元) 。3.6 在销售合作的基础上,乙方的销售业绩满足双方协商指标,可享受返点,一级经销商在完成保底指标的情况下,每超 100 万元,返 0.5%,最高不超过5%;特级经销商在完成保底指标的情况下,每超 100 万元,返 1%,最高不超过6%。3.7 经销商享有最优惠出厂价格,能享受价格保护,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四、样品管理4.1 甲方可为乙方提供 LED 灯具样品,乙方应支付样品的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货款时,向乙方发货。样品的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经销商可临时借用甲方产品作为样品,借期不得超出 15 天,超出期限或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不予退还。样品费用不可超出保证金的 10%)
5、。4.2 甲方为乙方提供灯具样品,乙方不能将甲方的样品提供给甲方的竞争对手,否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五、合作原则及规定5.1 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者,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5.2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 甲方为乙方提供高质量的品牌系列产品6.2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
6、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等。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6.3 甲方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6.4 甲方按年度营销规划并结合乙方产品销售需要在相应的省、市参加展会,并提供产品样册。6.5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6.6 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更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6.7 甲方提供相应资质配合
7、乙方投标,并协助乙方制定标书,并收取标书工本费和相关资质费用,乙方负责甲方人员的差旅费用。6.8 甲方提供产品设计方案和亮化方案设计并按方案收取适当费用。6.9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6.10 针对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和相应的解决方案。6.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的明细和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对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进行备案。6.12 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_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
8、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6.13 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6.14 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6.15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6.16 甲方将会不断推出新产品,以适应市场销售,增加竞争力,同时为配合新品上市,将会有选择性的召开新产品发布会。6.17 甲方将选择国内行业具有权威性、发行量大的杂志和刊物进行品牌宣传、产品介绍、刊登广告。6.18 甲方将按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年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供前 1 个月以书面通
9、知乙方取消其指定区域的合作权直至终止本协议。6.19 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6.20 甲方必须切实保护乙方经销权益。6.21 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6.22 在下列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6.23 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
10、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6.24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_天书面告知乙方。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7.1 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7.2 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3 乙方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享受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一切优惠政策。7.
11、4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特殊情况需跨区销售,须在甲方进行项目备案,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施行其跨区销售。7.5 若有乙方授权区域的用户向甲方咨询乙方跟进的工程的产品价格或签订工程项目,甲方应全权转交乙方处理。7.6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邀请甲方共同参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行业内展会、论坛及相关活动。也可要求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7.7 乙方应根据当地市场制订切实可行的销售策略和经营方案,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反馈当地市场信息动态,并向甲方传达客户资料和意见。7.8 乙方应用甲方提供的商业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
12、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7.9 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7.10 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7.11 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另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
13、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否则赔偿。7.12 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7.13 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他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乙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7.14 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7.15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
14、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7.16 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_内,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7.17 乙方不得自行防止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改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7.18 乙方应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资料。7.19 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
15、客户推出的问题。7.20 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想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7.21 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他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7.22 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7.23 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他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7.24 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_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
16、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7.25 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7.26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八、工程支持8.1 工程竞标及跟踪。如有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委派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作为甲方全权代表,协
17、助乙方技术及业务方面的工作。对于单项产品合同大于 20万元的工程,乙方必须技术向甲方公司进行备案。8.2 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出江湖工程制造商授权书;并提供所需各种认证、检查报告等资料。8.3 如乙方承接工程所涉及的甲方产品或订购数量在 500 万元以上的,则甲方应加大对乙方的支持。九、销售行为规定9.1 产品价格9.1.1 甲方承诺给乙方为公司的经销商价格;9.1.2 因甲方产品中由于处理成本的变化而发生价格改变,甲方将及时将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9.1.3 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
18、1价格表中所示的价格销售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9.1.4 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9.1.5 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9.2 定货流程乙方必须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一级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9.3 付款条件9.3.1 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9.3.2 乙方应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_万元的保证金,以取得经销商资格。9.3.3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
19、后的_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并将付款相关单据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清,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限顺延。9.3.4 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如开税票另加 6%的税金) ,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电话,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9.4 交货期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按合同约定期限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以协商解决。9.5 质保和售后服务9.
20、5.1 甲方对售出的产品提供二十四个月的保质保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并承担来回运费。如由于人为或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9.5.2 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制造缺陷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来回运费。9.6 反低价管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以确定乙方的产品销售方向,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外进行投标活动。9.7 商标使用未经公司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十、保密条款10.1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
21、内以及结束后_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10.2 乙方承诺不会将合作间的商业资料用于他用,不会向其以外的客户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10.3 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10.
22、4 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10.5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十一、绩效考核标准11.1 因甲方给予乙方很低
23、的经销价,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11.2 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万元,每完成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_%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_%的比例给予奖励。11.3 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11.4 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十二、维权打假12.1 乙方有义务在本地作好甲方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如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维权工作。12.2 若乙方单独
24、进行产品有关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12.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产品合作权以任何形式转让。12.4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资料信息以外,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状况、工程信息资料、客户跟踪状况等包括但不限于意思的其他有关乙方的情报资料。乙方也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的经营技术、营销策略、商业秘密等情报。12.5 乙方若出现采用假汇票、假支票等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刑事责任。十三、违约条款1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13.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反通知后_天内扔未实际履行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