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12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范- 2 -1目 录一、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工作规范3二、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工作流程5三、办医行医不正之风等查办工作规范 6四、办医行医不正之风等查办工作流程 8五、投诉办理工作规范 9六、投诉办理工作流程 11七、满意度测评工作规范 12八、满意度测评工作程序 15九、信访工作规范 16十、信访工作程序 20十一、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工作 规范 21十二、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工作程序 25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工作规范- 3 -1总则纪检监察案件办理工作规范是纪检监察干部查办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规范化程序,是日常工作中按照规定查办案件应遵守的工作制度。2目的对
2、纪检监察干部查办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其他涉及党风党纪的案件进行明确的要求,切实保障检举、控告、申诉人和被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查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得当。3标准3.1 一般工作常规3.1.1 纪检组织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法违纪线索、材料进行初核证实,出具初核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3.1.2 单位纪委书记对初核结果提出意见。3.1.3 单位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初核结果和调查组意见作出批示。 3.1.4 符合立案条件,写出立案呈批表,办理立案手续。 3.1.5 进一步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做出处理意见,向单位党委汇报。调查
3、时限信访举报一般为 1 个月, 重大、复杂的 3 个月,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 6 个月。3.1.6 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4 -1在调查终结后,向上级纪委移送。3.1.7 按照“谁负责, 谁答复” 的原则,结 案 7 日内向举报人答复调查处理情况,征求意见建议。按照“谁答复,谁报告”的原则,答复后写出回访情况报告。4.流程(见附见)5相关文件5.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5.3案件检查条例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流程受理或上级交办案件领导批示成立调查小组并进行调查- 5 -办医行医不正之风查办工作规范1.总则办医行医不正之风等查办工作规范是查办系统内医
4、务人员、管理人员违反单位工作纪律、 “四 风” 建设等违纪行为的规范化程序,是日常工作中查办处理违纪人员应遵守的工作制度。2.目的对办医行医不正之风等进行查办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初步核实出具初核报告、提出办理意见分管领导提出意见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符合立案条件者,写出立案呈批表进一步调查(3 个月内)- 6 -1卫生系统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的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风气的积极转变,树立医务人员的新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3.标准3.1 一般工作常规3.1.1 责任科室对日常工作中发现和受理的办医行医不正之风的问题线索、材料进行登记整理,并上报单位分管领导进行批示,第一时
5、间转发至相关单位(科室)进行调查处理。3.1.2 责任科室和属事单位第一时间进行调查落实,写出初步的调查报告,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奖惩、评先评优和职级、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5 日内报纪检组织。3.1.3 纪检组织对收到的调查报告、证据材料、处理意见进行审核,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出具正式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3.1.4 责任单位将调查报告报局纪委和主要领导进行批示。 3.1.5 根据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局领导汇报。调查处理时限一般不超过 15 天。3.1.6 对典型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处理 。4.流程(见附件)- 7 -5相关文件5.1 山东省卫生厅纠正医药
6、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2 国家卫计委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办医行医不正之风查办流程局领导批示受理举报、登记分管领导批示受理举报调查处理写出调查报告示受理举报- 8 -1投诉办理工作规范1.总则投诉办理工作规范是各单位办理各类投诉件的规范化程序。投诉办理由责任科室对上级交办和日常工作中受理的投诉件及时进行分类登记,上报单位分管领导进行批示,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投诉人答复查处结果。2.目的加强投诉办理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全系统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增强岗位风险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改进工作中不足之处,化解群众的不满情绪,保证群众合理诉求
7、落实到位,促进行业风气的积极转变。3.标准3.1 一般工作常规- 9 -3.1.1 责任科室对上级交办的投诉件和日常工作中受理的投诉第一时间进行分类登记,并报分管领导进行批示,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3.1.2 责任科室会同属事单位进行办理落实,责任科室应在受理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联系来话人核实有关情况,对被投诉者进行调查,3 个工作日内答复来话人具体办理情况,告知诉求事项的处理意见,并写出办理报告报交办单位。3.1.3 各单位受理紧急、敏感性问题,对需要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协调事项的,第一时间电话联系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3.1.4 责任单位对调查报告内容和规范化格式进行审核把关,对投诉件进行抽查回访,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交办单位,对不符合要求或办理质量不高的报告退回重报。 3.1.5 对上级办交办的督办件按照上述规定尽快落实办理。3.1.6 各单位应对办理质量和效率进行测评,对责任科室和属事单位回复来话人的情况进行抽查,提高回复满意率。3. 1.7 对典型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责成问题单位限期整改。4.流程(见附件)5相关文件5.1城阳区民声投诉办公室关于投诉件办理有关规定- 10 -1投诉件办理流程局分管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件分管领导批示调查处理写出答复意见自行受理件回复来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