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2第二章 给排水初步设计校审细则 .3附表一 给排水初步设计文件校审细则规定表 .10附表二 给排水施工图设计文件校审细则规定表 .11第一章 总 则第 1.0.1 条 为了提高工程设计成品校审水平,保证设计成品校审质量和出图质量,特制定本细则。第 1.0.2 条 本细则是以提示的方式,分专业、分岗位、按阶段检查设计指导思想,技术原则、标准规范等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从而保证设计成品质量,向用户提供合格的设计成品。第 1.0.3 条 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等设计前期工作以及工程设计专业基础工作的成品校审可参照试行。第 1.0.4 条 校审岗位
2、的基本要求如下:一、校核:全面校核设计成品,以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二、审核:对主要技术-问题和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使其正确无误。三、审定:对重大设计原则、技术路线和设计投资进行审查,使其正确合理。四、对设立校对人岗位的单位可将本规定的校核人的部分职责划归审核人。第 1.0.5 条 本细则只规定校审内容,不涉及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也不涉及校审管理制度。第 1. 0.6 条 本细则按专业以十三个分册进行编制。包括;第一分册总图运输专业第二分册工艺专业第三分册自控专业第四分册储运专业第五分册外管专业第六分册设备专业第七分册土建专业第八分册电气专业第九分册电信专业第十分册暖通专业第十一分册热力专业
3、第十二分册给排水专业第十三分册概算及技术经济专业第二章 给排水初步设计校审细则第一节 校核内容第 2. 1.1 条 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是否符合有关初步设计内容规定要求。第 2. 1.2 条 设计是否与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上级有关批文相符。第 2. 1.3 条 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 2. 1.4 条 设计基础资料(自然条件、工程质量、水文地质、水文、气象、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源水水质等)是否齐全,选择是否合理。第 2. 1.5 条 有关工程的协议(水源、排水点、厂外管道走向等)是否齐全、有无正式文件。第 2. 1.6 条 生产厂址是否考虑了污水排放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是否取得当地环
4、保部门同意;污水处理厂(场)的位置是否合理。第 2. 1.7 条 污水处理深度是否满足当地的排放标准或当地的环境预评价的要求。第 2. 1.8 条 本工程的特点是否阐述清楚;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的标准、生产的自动化水平等设计原则是否明确、合理。第 2. 1.9 条 有关协作单位之间或专业之间的设计分工、设计分界点交待是否明确。第 2. 1.10 条 给水水源:1.给水水源的选择(地面水、地下水、水库等)在技术经济上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可靠、卫生要求,水量、水质、水温是否满足生产要求,水源是否有发展扩建的余地,并保持长期的稳定性。2.地面水取水方式(岸边、江心、浮船、缆车等)是否结合河床的具体
5、条件,取水方案技术可靠、经济合理。3.地面水取水口的位置是否选在水流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良好的深水区,不冲不淤和没有涡流的河段;能否保证在洪水和枯水期间都能取到水质较好的水;在寒冷地区的取水口有否防冰凌措施。4.地下水水源动、静储量和开采水量间的平衡关系;取水层的确定和井点布置是否合理;互阻计算是否正确。5.取水设备的选型是否处在常年运行效率较高的工作点;能否满足水量、水压、安全供水要求;设备操作控制是否先进可靠;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6.输水管线的走向是否合理,穿越障碍物与地质复杂地段是否采取了可靠技术措施;输水管渠的选型是否结合地形地质及当地材料供应等条件;确定输水的安全可靠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第 2. 1.11 条 给水处理:1.给水处理规模应结合工艺生产用水的均衡情况确定,并应包括自用水量。必要时须设置调节水池或水箱。2.净水水质标准的决定是否合适,有否分质供水的必要。3.净水工艺流程的选择是否先进合理,能否确保用水对象的水质要求。4.水处理构筑物的选型应结合源水水质条件,并应适应全年水质变化状况;技术上应力求先进、可靠。5 设备选型是否满足水处理流程要求。特殊设备的性能是否可靠,产地是否落实。6.所选用的混凝剂、助凝剂、消毒剂是否恰当,用量是否正确,货源是否落实。第 2. 1.12 条 循环冷却水处理:1.循环水处理方案的确定是否密切结合水质条件,浓缩倍数定的是否合理,补充水
7、量计算是否正确,选用药剂配方及投加量是否切实可行,杀菌剂的选择是否合适。2.水冷却构筑物的选型是否合理,按照当地的气象条件能否满足水温、水量要求。3.循环水旁滤量的确定是否恰当。4 密闭式系统冷却水的水质是否符合换热设备产品标准的水质要求。5.敞开式系统冷却水采用阻垢、缓蚀剂处理时,药剂在系统内的停留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第 2. 1.13 条 化学水处理:脱盐水或软化水处理流程的确定是否合理,能否满足工艺水质要求,树脂选型是否符合流程要求。2.脱盐水或软化水处理设备的选型能否满足流量要求,是否考虑了反洗、再生、置换和正洗等的自用水量;设备供应是否落实;再生剂的选型是否合理,计算用量是否
8、正确,供应是否方便。3.脱盐水或软化水处理系统的控制是否简便易行、经济、合理,能否切实控制出水指标。4.阳离子交换器与阴离子交换器串联使用时,是否在每台阳离子交换器的进水管上装设了流量指示仪表;在每台阴离子交换器的出水管上是否装设了导电度测定仪。5.阳(阴)离子交换器并联使用时,是否在每台交换器进水管上装设了流量指示仪表,在出水的干管上装设了导电度测定仪表,在每台交换器出水管上装设了水质监测仪表或其他的监测措施。6.除盐水的贮存设备是否考虑了防腐及防止空气污染水质的措施。第 2. 1.14 条 污水处理:1.污水来源、水质组分、水量、水压及其变化规律等设计条件是否正确无误。2.处理规模、流程方
9、案的确定是否合理,设计参数是否有专门的试验报告或类似生产厂的实践经验作依据。3.处理构筑物的型式、构造、尺寸、个数的选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 单体处理构筑物或设备的计算是否正确,选用的计算公式及系数是否正确合理。5.设备的选型是否合理,性能、能力是否安全可靠。6.运行控制参数(温度、压力、流量等)是否合理、可行,原材料消耗量计算是否正确无误。7.预处理后的水质能否满足生化处理的水质要求。8.污泥处理流程及处置方案是否合理。第 2. 1.15 条 厂区给水:1.供水系统划分是否做到技术经济合理,是否符合节约用水,减少排污的原则;各系统的水量与工艺所提条件是否相符。2.工艺各装置的用水是
10、否可能做到重复利用、循环使用,并采取各种节能措施。3.合并或分别设置循环水系统是否排水质、水压、水温等要求并结合总图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而后确定的。4.消防水量的计算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结合工艺生产要求确定低压、高压或高低并用的消防方式。消防水量的贮存是否保证使用的可靠性。5.各系统管道的选择是否满足水质、流量、压力要求,是否经济合理,就地取材。第 2. 1.16 条 厂区排水:1.系统划分是否符合清污分流、减少污染、便于进行污水处理的原则;各系统的水量是否符合工艺条件。2.无机污水(酸、碱、汞、铬污水等)是否就地处理,有机污水是否与生活污水一起集中处理。3.自流管道的坡度应与自然地形坡度相一致
11、;提升泵房的设置是否合理。4 各系统管材的选择是否满足流量、压力要求,是否经济合理,就地取材。5.暴雨公式的选择是否符合当地气象条件。6.超过排放标准的各种污水是否全部经过处理,排放水质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排放标准,或当地环保部门制定的排放标准;结合排出口下游情况是否能造成长远性污染。第 2. 1.17 条 操作人员及班次的确定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考虑了维修人员、轮休替补人员的名额。第 2. 1.18 条 说明书文字简练、说明问题,文字、符号、标点正确,字体符合国家颁发的简化字规定。第 2. 1.19 条 简图:1.全厂给排水水平衡图(1)各工艺装置的用水量是否与所提条件相符。(2)各循环水系
12、统的蒸发、风吹、排污、补充等水量计算是否正确。(3)结合第 2.15 条 1.2.3 各条进行校核。2.流程图(1)流程表示方法、深度、图例、符号是否符合技术规定。(2)管道连接、走向、材质、管径、物料流向等是否标注清楚,是否符合工艺要求,管道技术特性是否注明。(3)设备选型与计算书是否符合,位号是否一致。(4)控制点的参数及设置是否恰当,有否不必要的重复。(5)加药点有无遗漏,选用的药剂是否合适,计量设施是否齐全,选型是否合适。(6)主次流程是否表示清楚。(7)闸阀设置的位置是否恰当,便于操作,有否不必要的重复。3.处理厂(场、站)平面布置图(1)图中各处理型式及个数流程是否相符。(2)图中
13、所示内容及其表示方法是否符合统一规定,指北针、控制坐标、道路,各构(建)筑物的名称(代号) 、尺寸、间距,各构(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表、图例等有无遗漏,说明是否完整明确。(3)辅助设施是否满足生产要求。(4)各构(建)筑物的布局是否紧凑、合理、留有扩建余地。(5)图面是否比例合适、布置均匀、字迹清晰。4.设备布置图(1)设备布置是否合理,平面尺寸与建筑物层高能否满足技术要求,起吊设备、操作平台、地沟、管道走向、地面排水、生产管理、化验分析等是否满足生产要求,是否充分考虑了安装、操作、安全运行等方面的要求。(2)坐标、标高、尺寸、数字、符号有否错误,与有关图纸是否一致。(3)与有关专业的往返条件是
14、否一致。5.厂区给排水规定平面图(1)管廊区的划分是否合理。(2)管道走向是否合理,埋深及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规定。(3)阀门井、检查井、水封井、跌水井、消火栓井、仪表井等位置是否合适。(4)规定防腐、保温、接口、基础处理、挡墩等是否做了妥善处理。第 2. 1.20 条 附表:1.全厂生产用水及排水量表是否与工艺条件一致,表格内容是否符合初步设计统一规定。2.设备表所列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否正确无误,技术条件是否满足订货要求。3.非定型设备的订货图纸是否齐全。4.材料表的统计数量是否正确,有无漏项。第二节 审核内容第 2. 2.1 条 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是否符合有关初步设计内容规定。第 2
15、. 2.2 条 设计是否与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上级有关批文相符。第 2. 2.3 条 设计基础资料的选用是否合理、正确。第 2. 2.4 条 有关工程的协议是否齐全。第 2. 2.5 条 水源选择是否满足生产要求,是否安全可靠,水处理能否保证水质要求。第 2. 2.6 条 工厂排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能否造成污染。第 2. 2.5 条 厂内系统划分是否合理。第 2. 2.7 条 各系统的水处理流程能否保证水质要求,技术上是否先进可靠、经济合理,操作控制是否先进可行。第 2. 2.8 条 设备及构筑物选型、布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流量、压力等要求。第 2. 2.9 条 设备表是否与设计相符
16、。第 2. 2.10 条 定员编制是否合理。第 2. 2.11 条 概算是否正确,并控制在规范范围之内。第三节 审定内容第 2. 3.1 条 设计是否与设计任务书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批文相符。第 2. 3.2 条 取水、配水、循环水、水处理、排水及废水处理等设计是否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等原则;能否造成污染。第 2. 3.3 条 各专业之间的配合是否协调一致。第 2. 3.4 条 工程概预算是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附表一 给排水初步设计文件校审细则规定表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校核 审核 审定1 设计文件内容、深度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内容统一规定。 2 设计是否与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上级有关
17、批文相符。 3 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选定。 4 设计基础资料是否正确齐全、选用合理。 5 有关工程协议齐全。 6 生产厂址的确定,是否考虑了污水排放及对环境影响。 7 污水处理深度是否满足当地排放标准或环境预评价的要求。 8 本工程的特点是否阐述清楚。 9 有关协作单位之间或专业之间的设计分工、设计分界点交待是否明确。 10 给水水源 11 给水处理 12 循环冷却水处理 13 化学水处理 14 污水处理 15 厂区给水 16 厂区排水 17 操作人员及班次确定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考虑维修人员、轮休替补人员的名额。 18 说明书文字简练,说明问题。文字、符号、标点正确,字体符合国家颁发的简化字规定。19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