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好花红中学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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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惠水县好花红中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目 的 和 适 用 范 围1.1 为 了 预 防 和 控 制 潜 在 的 事 故 或 紧 急 情 况 发 生 时 , 做 出 应急 准 备 和 响 应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轻 可 能 产 生 的 事 故 后 果 , 特 制 定 本制 度 。 1.2 本 程 序 适 用 于 学 校 内 发 生 的 安 全 事 件 或 事 故 ( 灾 害 ) 等紧 急 情 况 的 预 防 和 处 理 。 2.应 急 管 理 原 则2.1 实 行 领 导 负 责 制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应 急 和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实 行 统 一 领 导 , 分 级 负 责 。

2、 在 学 校 的 统一 领 导 下 , 建 立 健 全 “分 级 管 理 , 分 线 负 责 ”为 主 的 应 急 管 理 体制 ; 各 级 领 导 各 司 其 职 、 各 负 其 责 , 充 分 发 挥 应 急 响 应 的 指 挥 作用 。 2.2 以 人 为 本 , 安 全 第 一 把 保 障 师 生 的 生 命 安 全 和 身 体 健 康 、 最 大 程 度 地 预 防 和 减 少事 故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作 为 首 要 任 务 。 切 实 加 强 应 急 救援 人 员 的 安 全 防 护 。 2.3 预 防 为 主 , 强 化 基 础 , 快 速 反 应

3、坚 持 预 防 与 应 急 相 结 合 、 常 态 与 非 常 态 相 结 合 , 常 抓 不 懈 ,在 不 断 提 高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 防 范 水 平 的 同 时 , 加 强 现 场 应 急 基 础工 作 , 做 好 常 态 下 的 风 险 评 估 、 物 资 储 备 、 队 伍 建 设 、 完 善 装 备 、预 案 演 练 等 工 作 。 强 化 一 线 人 员 的 紧 急 处 置 和 逃 生 的 能 力 , “早发 现 、 早 报 告 、 迅 捷 处 置 ”。 居 安 思 危 , 预 防 为 主 。 2.4 科 学 实 用 应 急 预 案 应 具 有 针 对 性 、 实 用

4、性 和 可 操 作 性 。 通 过 危 险 源 辨识 、 风 险 评 估 进 行 编 制 ; 应 急 对 策 简 练 实 用 , 通 过 演 练 不 断 完 善改 进 。 依 法 规 范 , 加 强 管 理 。 2.5 分 级 响 应 : 应 急 工 作 按 照 事 故 的 危 害 程 度 、 波 及 和 影 响 范 围 , 实 施 分 级应 急 响 应 。 3.应 急 管 理 机 构3.1 领 导 机 构 学 校 成 立 安 全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是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最 高领 导 机 构 。 在 总 指 挥 领 导 下 , 由 学 校 相 关 突 发 事 故

5、 应 急 指 挥 机 构负 责 突 发 事 故 的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 3.2 办 事 机 构 学 校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履 行 值 守 应 急 、 信 息汇 总 和 综 合 协 调 职 责 , 发 挥 运 转 枢 纽 作 用 。 3.3 工 作 机 构 学 校 相 关 处 室 依 据 相 关 程 序 文 件 、 管 理 制 度 和 各 自 的 职 责 权限 , 负 责 相 关 类 别 突 发 事 故 的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 具 体 负 责 相 关 类 别的 突 发 事 故 专 项 和 部 门 应 急 预 案 的 起 草 与 实 施 ,

6、 贯 彻 落 实 上 级 有关 决 定 事 项 。 4、 运 行 机 制4.1 预 测 与 预 警 各 处 室 要 针 对 各 种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事 故 , 完 善 预 测 预 警 机 制 ,建 立 预 测 预 警 系 统 , 开 展 危 险 源 辨 识 、 环 境 因 素 识 别 和 风 险 评 价工 作 , 做 到 及 时 发 现 、 及 时 报 告 、 妥 善 处 置 。 每 个 应 急 人 员 必 须在 岗 位 能 熟 练 统 一 使 用 学 校 预 警 电 话 或 其 他 报 警 方 式 。 学 校 的 预警 电 话 为 18932038845 4.1.1 预 警 级

7、别 和 发 布 根 据 危 险 源 辨 识 、 环 境 因 素 识 别 和 风 险 评 价 预 测 分 析 结 果 ,对 可 能 发 生 和 可 以 预 警 的 潜 在 突 发 事 故 进 行 预 警 。 预 警 级 别 依 据突 发 事 故 可 能 造 成 的 危 害 程 度 、 紧 急 程 度 和 发 展 势 态 , 一 般 划 分为 三 级 : 重 大 级 可 能 产 生 特 别 严 重 后 果 ; 较 大 级 可 能 产生 严 重 后 果 ; 一 般 级 可 能 产 生 较 重 后 果 。 预 警 信 息 包 括 突 发 事 故 的 类 别 、 地 点 、 起 始 时 间 、 可 能

8、影 响范 围 、 预 警 级 别 、 警 示 事 项 、 应 采 取 的 措 施 和 发 布 级 别 等 。 4.2 应 急 处 置 4.2.1 信 息 报 告 重 大 突 发 事 故 发 生 后 , 各 事 发 源 的 第 一 目 击 者 必 须 立 即 报 告有 关 领 导 , 最 迟 不 得 超 过 10 分 钟 , 同 时 报 告 政 教 处 。 应 急 处 置过 程 中 , 要 及 时 续 报 有 关 情 况 。 4.2.2 先 期 处 置 突 发 事 故 发 生 后 , 事 发 源 的 现 场 人 员 与 增 援 的 应 急 人 员 在 报告 重 大 突 发 事 故 信 息 的 同

9、 时 , 要 根 据 职 责 和 规 定 的 权 限 启 动 相 关应 急 预 案 , 及 时 、 有 效 地 进 行 先 期 处 置 , 控 制 事 态 的 蔓 延 。 4.2.3 应 急 响 应 4.2.3.1 对 于 先 期 处 置 未 能 有 效 控 制 事 态 的 重 大 突 发 事 故 ,要 及 时 启 动 相 关 预 案 , 由 相 关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或 工 作 组 统 一 指 挥 或指 导 有 关 人 员 和 处 室 开 展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 4.2.3.2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负 责 现 场 的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 并 根据 需 要 具

10、 体 协 调 、 调 集 相 应 的 安 全 防 护 装 备 。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人 员应 携 带 相 应 的 专 业 防 护 装 备 , 采 取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 严 格 执 行 应 急救 援 人 员 进 入 和 离 开 事 故 现 场 的 相 关 规 定 。 4.2.3.3 需 要 多 个 相 关 部 门 共 同 参 与 处 置 的 突 发 事 故 , 由 该类 突 发 事 故 的 政 教 处 牵 头 统 一 指 挥 , 其 他 人 员 予 以 协 助 。 4.2.3.4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主 要 包 括 特 种 设 备 应 急 救 援 队 、 机 械伤 害 应 急

11、 救 援 队 、 消 防 队 等 。 4.2.4 应 急 结 束 重 大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结 束 , 或 者 相 关 危 险 因 素 消 除 后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予 以 撤 销 , 宣 布 恢 复 正 常 工 作 。 4.3 恢 复 与 重 建 4.3.1 善 后 处 置 要 积 极 稳 妥 、 深 入 细 致 地 做 好 善 后 处 置 工 作 。 对 突 发 事 故 中的 伤 亡 人 员 、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的 人 员 , 以 及 紧 急 调 集 、 有 关 单 位 及个 人 的 物 资 , 要 按 照 规 定 给 予 补 充 。 有 关

12、部 门 还 要 做 好 疫 病 防 治和 环 境 污 染 消 除 工 作 。 4.3.2 调 查 与 评 估 对 重 大 突 发 事 故 的 起 因 、 影 响 、 责 任 、 经 验 教 训 和 恢 复 重 建等 问 题 按 照 “四 不 放 过 ”原 则 进 行 调 查 评 估 和 处 理 。 4.3.3 恢 复 重 建 根 据 事 故 恢 复 重 建 计 划 , 组 织 实 施 恢 复 重 建 工 作 。 4.4 信 息 的 报 告 与 发 布 突 发 事 故 的 信 息 发 布 应 当 及 时 、 准 确 、 客 观 、 全 面 。 重 大 事故 发 生 后 应 及 时 向 主 管 上

13、 级 和 当 地 政 府 报 告 , 并 根 据 事 件 处 置 情况 做 好 后 续 报 告 工 作 。 也 应 当 向 员 工 发 布 简 要 信 息 和 应 对 防 范 措施 等 。 信 息 的 报 告 与 发 布 形 式 主 要 包 括 授 权 报 告 或 发 布 、 组 织 报 道 、接 受 采 访 等 。 5.应 急 保 障各 有 关 人 员 要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和 相 关 预 案 做 好 突 发 事 故 的 应 对工 作 , 同 时 根 据 总 体 预 案 切 实 做 好 应 对 突 发 事 故 的 人 力 、 物 力 、财 力 、 运 输 、 医 疗 卫 生 及 通 信

14、 保 障 等 工 作 , 保 证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的需 要 , 以 及 恢 复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 5.1 人 力 资 源 政 教 处 、 教 务 处 、 总 务 处 和 学 校 体 育 组 是 应 急 救 援 的 专 ( 兼 )职 队 伍 和 骨 干 力 量 。 要 加 强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的 业 务 培 训 和 应 急 演 练 ,建 立 联 动 协 调 机 制 , 提 高 装 备 水 平 ; 动 员 全 员 有 组 织 的 参 与 应 急救 援 工 作 。 5.2 财 力 保 障 要 保 证 所 需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准 备 和 救 援 工 作 资 金 。

15、 对 受 突 发 事故 影 响 较 大 的 个 人 要 及 时 研 究 提 出 相 应 的 补 偿 或 救 助 政 策 。 5.3 物 资 保 障 要 建 立 健 全 应 急 物 资 监 测 网 络 、 预 警 体 系 和 应 急 物 资 生 产 、储 备 、 调 拨 及 紧 急 配 送 体 系 , 完 善 应 急 工 作 程 序 , 确 保 应 急 所 需物 资 和 生 活 用 品 的 及 时 供 应 , 并 加 强 对 物 资 储 备 的 监 督 管 理 , 及时 予 以 补 充 和 更 新 。 5.4 交 通 运 输 保 障 要 保 证 紧 急 情 况 下 应 急 交 通 工 具 的 优

16、 先 安 排 、 优 先 调 度 , 确保 运 输 安 全 畅 通 ; 要 建 立 紧 急 情 况 交 通 运 输 工 具 的 调 用 程 序 , 确保 抢 险 救 灾 物 资 和 人 员 能 够 及 时 、 安 全 送 达 。 5.5 人 员 防 护 要 指 定 或 建 立 与 师 生 员 工 相 适 应 的 应 急 避 险 场 所 , 完 善 紧 急疏 散 管 理 办 法 , 明 确 各 级 责 任 人 , 确 保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员 工 安 全 、有 序 的 疏 散 。 要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 严 格 按 照 程 序 开 展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确 保

17、作 业 人 员 和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的 安 全 。 5.6 医 疗 保 障 会 同 120 急 救 中 心 , 积 极 组 织 现 场 救 援 , 及 时 把 伤 员 送 到 医院 抢 救 。 6.监 督 管 理6.1 预 案 演 练 各 部 门 要 结 合 实 际 , 有 计 划 、 有 重 点 地 组 织 对 相 关 预 案 的 演练 。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 并 作 好 演 练 过 程 的 原 始 记 录 。 6.2 培 训 教 育 由 政 教 处 办 牵 头 , 教 务 处 、 总 务 处 负 责 协 助 组 织 有 关 班 级 和人 员 , 进 行 应 急 法

18、律 法 规 和 预 防 、 避 险 、 自 救 、 互 救 、 减 灾 等 常识 的 培 训 , 增 强 员 工 的 忧 患 意 识 、 社 会 责 任 意 识 和 自 救 、 互 救 能力 。 对 应 急 救 援 和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专 业 培 训 , 提 高 其 应 急 专 业 技 能 。保 持 培 训 记 录 。 6.3 责 任 与 奖 惩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实 行 责 任 追 究 制 。 对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中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先 进 的 个 人 要 给予 表 彰 和 奖 励 。 对 迟 报 、 谎 报 和 瞒 报 突 发 事 故 重 要 情 况 或 者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中 有其 他 失 职 、 渎 职 行 为 而 丧 失 应 急 的 最 佳 机 会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或 重 大经 济 损 失 的 , 对 有 关 责 任 人 给 予 处 罚 或 行 政 处 分 ; 构 成 犯 罪 的 ,送 司 法 机 关 处 理 。惠 水 县 好 花 红 中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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