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2012.2心理教育规章制度总 则1、服务宗旨:这里的握手较有力,这里的微笑更持久。2、服务目标:点亮你心灯,轻解你心结;认识自我,助人自助。3、服务原则:相互信任,对来访者绝对保密;师生平等,为成才路把脉导航职 责一、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职责1、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2、按时上岗,守时守信,对咨询预约不迟到、早退(如有意外应事先请假)。 3、以热情、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对每位来访者的接待、预约和登记工作。 4、严守真诚理解、态度积极、专心致志与勤勉鼓励的原则,为来访者自决自主能力的培养提供有效和及时的支持。5、在咨询工作中,
2、要有效地表达出“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为来访者创设一个温馨、安全的咨询环境。6、咨询结束后要认真填好“个案受理案例报告”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及积累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材料存档保存。7、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疑难时,应求助资深心理咨询工作者。二、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要求1、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和各种方式,搞好自我成长,提高心理素质。2、注意自我形象,以便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形象和心理咨询室形象。心理咨询室是进行心理咨询的专业场所,不能有闲聊、娱乐、吵闹等妨碍正常工作的事情发生。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设施,保证室内的环境温馨、安宁、干净、整洁、有序。4、如果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觉情绪
3、不佳,或者在生活有应激事件发生,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咨询安排。应做好自我心理调整,也可以请求内部成员的咨询帮助。 三、心理咨询工作者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优良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地位、价值观和经济水平等任何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征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咨询开展中应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
4、协议。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工作者产生依赖。 四、保密原则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工作者均应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1、心理咨询工作者要严格管理咨询资料与来访者个案记录,确保不遗失。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来访者的资料决不可当作社会闲谈话题,不可将个案记录档案带出咨询室,个案记录不随便让人查阅。3、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
5、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来访者有关信息的资料。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4、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5、咨询工作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相关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6、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开始时,应向来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制度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服务机构,为了能保证心理咨询效果,做到对症治疗,促进学生心理及人格的全面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规定:1、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必须准时上岗,保证咨询时效
6、。2、咨询应预约,便于合理安排咨询者的时间段。3、咨询工作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为咨询者保密。4、咨询工作人员身体不适时,不宜上岗。5、咨询工作人员应不断了解、研究学生心理,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6、保持室内清洁、安静。7、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咨询室。 危机干预对象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 、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 、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异常的新生; 3 、遭遇重大家庭变故、严重疾病及来自生活和学习中各种突然打击和意外刺激的学生; 4 、性格内向,人际关系严重冲突的学生; 5 、生活特别困
7、难的学生; 6 、学习压力特别大的学生; 7 、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8 、过去有过自杀念头或行为的学生及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9 、长期有睡眠障碍、情绪突然明显异常的学生; 10 、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的学生; 11 、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的学生;12 、有其他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转介与结束咨询 1、当心理辅导教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来访者进行辅导或其辅导问题超出自身能力之外时,应向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心理辅导教师,同时做好转介时来访者的情绪处理。 2、当心理辅导教师认为来
8、访者有精神疾病方面问题时,应及时咨询精神科医生,并将来访者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治疗。 3、心理辅导教师应按照辅导计划提前告知来访者辅导结束的日期,针对来访者对辅导结束的看法与需求作适当处理。只有在下述情形中,心理辅导教师可征求来访者同意提早结束辅导或转介: a. 来访者不再受益时,可结束辅导。 b. 来访者不需要继续辅导服务时,可结束辅导。 c. 辅导不符合来访者的需要和利益时,可结束辅导。 d. 来访者主动要求转介时,可结束辅导,帮其转介。 e 由于受主客观等因素影响,心理辅导教师难以继续提供有效辅导,可结束辅导,帮其转介。 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档案登记、管理制度1 、每年开学初,为每一位新生建立
9、心理健康档案。 2 、咨询人员值班时对来访者应在充分尊重的前提下填写心理咨询接待登记薄。 3 、咨询人员应给来访者建立心理档案,档案内容应按要求记载,并交专人保管。 4 、咨询室档案所有材料由专人管理,其他工作人员因心理健康工作需要借阅,原则上必须限定在咨询室内进行5 、 档案内所有内容不得泄露于他人,管理者和使用者必须严守秘密。心理咨询室财物管理条例1 、咨询室是学院进行个人咨询、团体辅导等活动的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场所,未经领导容许,不得挪作他用。 2 、要爱护咨询室的一切公共财物,损坏或丢失物品,照价赔偿。未经领导容许,不得擅自将咨询室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3 、咨询室电脑、打印机主要用于心理测量、心理学教研室的教学活动, 工作人员使用不得影响正常心理咨询、教学的活动。 心理咨询室值班须知 1 、咨询人员须提前到达咨询室,做好准备工作。 2 、咨询员值班时,须礼貌待人,热心服务。值班期间,请注意保持安静。 3 、咨询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室;若有熟识之人来到室,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 4 、值班人员在与来访同学的交谈时,语言要得体,不得将有关咨询的情况作为谈资向外界透露。 5 、紧急问题要及时汇报。 6 、要做好咨询记录。 7 、咨询员交接班时,须清点物品和交待有关情况,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轮值班者注意钥匙的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