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 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
2、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主要负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
3、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
4、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
5、肃处理。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三、技术部门的职责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
6、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五、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
7、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六、车间负责人职责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病危
8、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七、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
9、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企业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二、岗前告知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2、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
10、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三、现场告知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四、检查结果告知。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
11、的复印件上签章。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七、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二、
12、企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同时采用网上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三、申报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
13、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3、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5、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 15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
14、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应做好职业病防治宣
15、传教育培训记录,建立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三、职业卫生宣传1、企业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一)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二)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1、单位主要负
16、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参加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入厂新工人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企业、 车间、班组三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1)企业教育培训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2)企业职业卫生奋斗目标、管
17、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3)综合职业安全知识,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4)企业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技术总则。(5)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识2)车间级职业安全教育由车间职业安全组或兼职职业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1)本车间职业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2)本车间的职业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安全制度与规定。(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职业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5)本班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规定。(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