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编制: .复核: .审核: .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云南建投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2017 年 8 月 10 日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1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一、目 的为了防止项目部职工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人身受到伤害,有效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
2、病康复,特制定本制度。二、基本原则1、项目部员工或在本项目从事项目建设工作的农民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2、主要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75 号工伤保险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云政发2003185 号)及工伤认定办法 、 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三、职 责1、项目部领导、办公室、安全部和工会负责监督执行和管理本制度,并负责对工伤、职业病职工的处理工作。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并实施执行本制度。四、工伤保险及职业病的认定
3、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21、职工发生工伤时,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 在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 患职业病的;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 在工作
4、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3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导致伤亡的;2) 醉酒导致伤亡的;3) 自残或者自杀的。5、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本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天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5、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6、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工伤认定申请表;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
6、经理部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4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8、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应当自接到诊断鉴定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在 60 日内作出诊断鉴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首次鉴定;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自接到职业病诊断之日起 15 日内可以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最终鉴定。五、劳动能力鉴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后,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
7、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 10 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5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 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六、工伤待遇1、职工因工伤遭
8、受事故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治疗。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
9、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关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相关待遇。5、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6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a) 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 40%,其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
10、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c) 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 48 个月至 60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a)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b)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c) 拒绝接受治疗的;d) 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7、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8、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按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当期水平决定。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职业病、
11、工伤管理制度7七、职业病预防1、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分析研究本单位工作可能发生、涉及的职业病,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2、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会应当督促和协调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该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予以说明。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
12、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职业病、工伤管理制度85、应根据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状况,根据职工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定期组织职工到取得资质的职业病检查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应做到一人一档。6、单位职工应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职业病防治知识、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提高健康自我保护意识,并参加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7、经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