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流程一、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工作评价流程(一)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该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评价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先到所属辖区教育局备案,取得辖区教育局出具的卫生评价申请告知书(或通知书、或幼儿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本区县教育部门其他形式的告知方式,具体方式各区县卫生局与教育局自行协商决定) 后向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交西安市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申请书 (见附件 1)(二)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病预防与控制等机构有关专业人员,根据西安市新设
2、立托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标准(见附件 2)的要求,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申请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卫生评价。根据检查结果出具西安市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报告(见附件 3) 。卫生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反馈至同级教育部门。三)凡卫生评价为“合格 ”的托机构,即可向教育部门申请注册。对卫生评价为“不合格” 的托幼机构,应根据评价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指导,托幼机构整改后方重新申请卫生评价。二、招生后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流程(一)已经招生的托幼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中 “每 3 年接受 1 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的要求,在取得西安市托幼机构招生前
3、卫生评价报告后,每三年须向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提交西安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本情况登记表 (见附件 4)(二)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病预防与控制等机构有关专业人员,根据西安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标准 (见附件 5)的要求,集中安排对提交申请的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根据检查结果出具西安市托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报告 (见附件6) 。卫生保健综合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函告同级教育部门。(三)凡卫生保健综合评估为“合格” 的托幼机构,继续规范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对卫生保健综合
4、评估为“不合格” 的托幼机构,应限期整改,并将卫生保健综合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函告同级教育部门。托幼机构整改后可重新书面申请卫生保健综合评估。三.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及托幼机构每 3年一次卫生保健综合评估申请时应提交材料如下:1.教育局出具的卫生评价告知或通知书(具体方式各区县自行协商 )2.西安市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申请书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本情况登记表 3.托幼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卫生保健人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5.工作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和炊事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
5、、出生年月、工作岗位、健康证有效期限)6.托幼机构平面布局图(门卫室、保健室、寝室、活动室、盥洗室、卫生间、厨房、 洗消间及室外活动场地等,并标明面积) (3 年复审如无变化不用重复提供)7.保健室平面布局图及设施设备清单8.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9.新设立或新装修托幼机构须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仅设立卫生室者提供)卫生评价必达项目1.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2. 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 4. 食堂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5. 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 6.
6、 保证儿童每人一巾一杯( 寄宿制儿童每人有专用洗漱用品 ) 评价(估)结果的判别(100 分) 合 格: 总分80 分,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 不合格: 总分 80 分,或必达项目未通过 备 注: 若托幼机构不提供儿童膳食,则不予评价相应部分。 托幼机构分数达到剩余项目总分的 80%及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才可评价为“合格”。附 件 1 西 安 市 托 幼 机 构 招 生 前 卫 生 评 价 申 请 表 : 。 。 。 。 。 。 。 。 附 件 1 西 安 市 托 幼 机 构 招 生 前 卫 生 评 价 申 请 表 交 口 育 苗 幼 儿 园 : 。 2014 。 8 。 。 。 13
7、57185073 。 。 。 2014-9- 附 件 2 西 安 市 新 设 立 托 幼 机 构 招 生 前 卫 生 评 价 表 评价内容 分值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方 法 得分 备 注 园 ( 所 ) 内 建 筑 物 、 户 外 场 地 、 绿 化 用 地 及 杂 物 堆 放 场 地 等 总 体 布局 合 理 , 有 明 确 功 能 分 区 ( 2分 ) 室 外 活 动 场 地 地 面 应 平 整 、 防 滑 , 无 障 碍 , 无 尖 锐 突 出 物 ( 2分 ) 活 动 器 材 安 全 性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 大 型 玩 具 、 要 看 国 家 审 批 资 质 。杜
8、绝 三 无 产 品 ) ( 1分 ) 未 种 植 有 毒 、 带 刺 的 植 物 ( 1分 ) 查 看 现 场 室 内 环 境 的 甲 醛 、 苯 及 苯 系 物 等 检 测 结 果 符 合 国 家 要 求 ( 必 须 要 检测 报 告 ) ( 4分 ) 查 验 检 测 报 告 室 内 空 气 清 新 、 光 线 明 亮 ( 2分 ) 有 防 蚊 蝇 等 有 害 昆 虫 的 设 施 ( 2分 ) 每 个 班 级 有 独 立 的 厕 所 和 盥 洗 室 ( 2分 ) 每 班 厕 所 内 有 污 水 池 , 盥 洗 室 内 有 洗 涤 池 ( 2分 ) 查 看 现 场 环 境 卫 生 20分 盥
9、洗 室 内 有 流 动 水 洗 手 装 置 ( 水 龙 头 数 量 为 5个 、 间 距 35为 公 分 。离 地 面 高 度 为 50-5公 分 ) ( 必 达 项 目 ) 盥 洗 室 内 水 龙 头 数 量 和 间 距 设 置 合 理 ( 2分 ) 查 看 现 场 保 证 儿 童 每 日 1巾 1杯 专 用 ,寄 宿 制 儿 童 每 人 有 专 用 洗 漱 用 品 ( 必 达项 目 ) 每 班 有 专 用 水 杯 架 , 标 识 清 楚 , 有 饮 水 设 施 ( 4分 ) 每 班 有 专 用 毛 巾 架 , 标 识 清 楚 , 毛 巾 间 距 合 理 ( 3分 ) 有 专 用 水 杯 、
10、 毛 巾 消 毒 设 施 ( 4分 ) 个 人 卫 生 15分 儿 童 有 安 全 、 卫 生 、 独 自 使 用 的 床 位 和 被 褥 ( 4分 ) 查 看 现 场 食 堂 获 得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证 ( 必 达 项 目 ) 查 验 证 件 园 ( 所 ) 内 应 设 置 区 域 性 的 餐 饮 具 集 中 清 洗 消 毒 间 , 消 毒 后 有 保 洁存 放 设 施 ( 4分 ) 配 有 食 物 留 样 专 用 冰 箱 , 有 专 人 管 理 ( 3分 ) 查 看 现 场 食 堂 卫 生 10分 炊 事 人 员 与 儿 童 配 备 比 例 : 提 供 每 日 三 餐 一 点 的
11、托 幼 机 构 应 达 1: 50,提 供 每 日 一 餐 二 点 或 二 餐 一 点 的 1: 80( 3分 ) 查 看 资 料 设 立 保 健 室 或 卫 生 室 ( 必 达 项 目 ) 卫 生 室 需 有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 必 达 项 目 ) 查 看 现场 查 验 证件 保 健 室 面 积 不 少 于 12平 方 米 ( 2分 ) 保 健 室 设 有 儿 童 观 察 床 ( 2分 ) 配 备 桌 椅 、 药 品 柜 、 资 料 柜 ( 3分 ) 有 流 动 水 或 代 用 流 动 水 的 设 施 ( 2分 ) 配 备 儿 童 杠 杆 式 体 重 秤 、 身 高 计
12、( 供 2岁 以 上 儿 童 使 用 ) 、 量 床 ( 供 2岁 及 以 下 儿 童 使 用 ) 、 国 际 标 准 视 力 表 或 标 准 对 数 视 力 表 灯 箱 、 体 围 测量 软 尺 等 设 备 ( 4分 ) 配 备 消 毒 压 舌 板 、 体 温 计 、 手 电 筒 等 晨 检 用 品 ( 3分 ) 保 健 室 或 卫 生 室 设 置 20分 有 消 毒 剂 ( 2分 ) 配 备 紫 外 线 消 毒 灯 或 其 他 空 气 消 毒 装 置 ( 2分 ) 查 看 现场 配 备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卫 生 保 健 人 员 ( 必 达 项 目 ) 卫 生 保 健 工 作 的
13、第 一 责 任 人 是 托 幼 机 构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 5分 ) 卫 生 保 健 人 员 配 备 15分 按 照 收 托 150名 儿 童 设 1名 专 职 卫 生 保 健 人 员 的 比 例 配 备 ( 收 托 150名 以 下 儿 童 的 可 配 备 兼 职 卫 生 保 健 人 员 ) ( 5分 ) 卫 生 保 健 人 员 上 岗 前 接 受 培 训 并 考 核 合 格 ( 5分 ) 查 看 资料 工 作 人 员 健 康 检 查 10分 托 幼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上 岗 前 经 县 级 以 上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指 定 的 医 疗 卫 生 机构 进
14、行 健 康 检 查 , 并 取 得 托 幼 机 构 工 作 人 员 健 康 合 格 证 。 炊 事 人 员取 得 食 品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证 ( 10分 ) 查 看 证件 卫 生 保 健 制 度 10分 建 立 10项 卫 生 保 健 制 度 , 并 符 合 实 际 情 况 ,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1) 一 日 生 活 制 度 ( 1分 ) 2) 膳 食 管 理 制 度 ( 1分 ) 3) 体 格 锻 炼 制 度 ( 1分 ) 4) 卫 生 与 消 毒 制 度 ( 1分 ) 5) 入 园 ( 所 ) 及 定 期 健 康 检 查 制 度 ( 1分 ) 6) 传 染 病 预 防 与 控
15、 制 制 度 ( 1分 ) 7) 常 见 疾 病 预 防 与 管 理 制 度 ( 1分 ) 8) 伤 害 预 防 制 度 ( 1分 ) 9) 健 康 教 育 制 度 ( 1分 ) 10) 卫 生 保 健 信 息 收 集 制 度 ( 1分 ) 查 看 资料 附 件 3 西 安 市 托 幼 机 构 招 生 前 卫 生 评 价 报 告 幼 儿 园 ( 托 儿 所 ) : 。)。 。 。 。 。 1。 2。 。 。 。 ( 此 报 告 一 式 两 份 , 一 份 交 申 请 单 位 , 一 份 由 评 价 单 位 留 存 。 ) ( 此 报 告 一 式 两 份 , 一 份 交 申 请 单 位 , 一 份 由 评 价 单 位 留 存 。 )附 件 4 西 安 市 托 幼 机 构 卫 生 保 健 综 合 评 估 报 告 幼 儿 园 ( 托 儿 所 ) : 。“。3。1。”。 。 。 。 。 1。 2。 。 。 。 ( 此 报 告 一 式 两 份 , 一 份 交 申 请 单 位 , 一 份 由 评 价 单 位 留 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