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产品独家代理销售协议书科( 部)第 号甲 方: 签约地点: 乙 方: 签约时间: 鉴于药品市场的开发和发展,建立共赢的发展合作关系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药品代理销售条款:合同核心词义的约定:独家代理:在本协议约定时间,约定区域范围内,乙方为甲方唯一指定药品销售单位,甲方不得在此约定时间,约定范围内自行销售或授权第三方销售。窜货:乙方只能在乙方代理区域范围内销售其独家代理品种,甲方和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销售乙方独家代理品种。 政策保护:甲方的产品销售政策对乙方应公开透明,双方均有义务保护代理产品,市场安全、有序、良性的发展,并对此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区域:合同期内现有行政区域
2、划分。一、代理销售产品与区域:1,独家代理区域: 2,代理产品(见下表)品 名 规 格 生产厂家 单位 供货价格 最高零售价注: 终端销售价格不得低于 元/盒,低于此价格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2.甲方按供货价格提供税率为 17%的增值税发票;二、代理销售期限与结算方式:1协议期限: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期限届满,因为终端销售需要,甲方应给于必要的合理时间便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2、甲方应给与乙方三个月的市场适应,和市场开发启动期,该期限首批进货量由双方确定: 万元现金的结算方式进行合作,甲方保证乙方在付款后 10 天内收到货及税票。三、质量解决及其它要求1、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
3、达到国家要求的质量标准,其质量必须确定绝对安全,如果因为质量安全给乙方带来相应的损失,甲方应当赔偿。遇到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投诉,或事故,甲方应当第一时间有效,妥善解决。2、产品外包装及最小包装上应当印制甲乙双方认可的防窜货小号,以此区别第三方销售行为,作为界定窜货的主要标准。3、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进货渠道应当有效合法,随行单据完整,清楚。四、协议金额与返利:1、协议金额:第一年协议金额 万 ,每年销售任务递增 ,凭乙方要货计划分批执行;2、返利:乙方完成汇款额 %甲方按回款额的 %返还给乙方作为配送费,乙方 %完成全年任务甲方按回款额的 %返还给乙方作为配送费, (备注:不重复返利)在合
4、同期满个月内将返利兑现。 (如需在货款中扣除,则需开具等额的增值税票)本协议执行 80%视为本协议完全执行,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签约权。返点以返货的形式配送给乙方,产品品种可为 。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权。五、人员及服务:1、为了更好的沟通、配合,保证产品在合同期的采购、营销的连贯性,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进行日常沟通,甲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座机) ;乙方联系人:_ 联系方式:(手机座机) ;并保证人员在合同期的稳定性,遇人员调整需出具加盖公章的人员变更函;2、甲乙双方的业务管理层应当保持对合作状态的了解,定期沟通,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附后;五、质量具体条款: 1、甲、乙双方须向对方提
5、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资料;2、甲方销售的产品须每件附产品合格证及当批厂检报告单;3、甲方保证供应的每批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如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或因产品原因引起消费者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凡涉及到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问题,由甲方负责审核其合法性,如由侵权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5、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出现产品包装问题,甲方应在乙方沟通一个月内给予处理(退、换)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商品原箱(件)或原瓶(包括空瓶)短少,应作出现场记录,并附原装箱、检验单等,由验收员、仓库主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甲方凭
6、传真件补货;7、乙方的仓库应符合规定,如因乙方药品仓储条件不善、管理不当等造成的损失或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六、运输及到货:1、双方约定的货运方式为: 汽运 ;到货地点: ,运费及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产品采购在十件以下由乙方到成都货运站自行提货,到站后的短途及运转费用乙方承担) 。2、甲方应在乙方付款三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并保证本批货物销售单、同批号厂检报告单同期到达,同时与乙方确认防窜货小号;甲方给乙方所供产品,从产品出厂日期算到乙方仓库,产品保质在 18 个月以内,产品出厂日期不得超出 3 个月时间。产品保质在 24 个月以上(含 24 个月)效期,产品出厂日期不得超出 6 个月时间,否则
7、乙方可以柜收,其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3、关于破损、丢失货物。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收,因运输原因造成的外包装破损或药品的缺损,乙方提供运输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向甲方申请,甲方确认无误后负责补齐;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换,其在此期间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对于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换货,甲方不予接受;七、价格及窜货:1、协议期内甲方应保证供货价格的稳定,遇市场因素造成的价格上涨需提前两月向乙方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涨价原因;2、双方承诺在合同区域共同维护好市场,不得窜货;3、以下条件成立或具备相关因素构成窜货。(1)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出现甲方自己,或第三方销售行为,视为甲方责任的窜货行为。
8、(2)在乙方代理区域外出现乙方销售行为,视为乙方责任的窜货行为。 (3)在乙方代理区域出现非双方确认的防窜货小号属于甲方责任的窜货行为;在乙方代理区域外的区域出现双方确认的防窜货小号属于乙方责任的窜货行为。4、窜货数量的核定及治理窜货工作流程(1)窜货数量的核定办法:窜货数量小于一件的,按一件的数量计算;大于一件的,按照整件数计算数量。(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若发现非双方确认的防窜货小号的有属于甲方责任的窜货行为,应立即收集批号及单盒防窜货小号(一个防窜货小号界定为一件货物)后,向甲方提出投诉。(3)乙方收集确认的样品(至少最小包装一个)和经销单位的销售票据提供给甲方。(4)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采取
9、各种有效措施防产品窜货,如甲方行为构成窜货,或构成窜货责任,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处理,按市场价收回所有货物,同时按该批货物底价三倍赔偿给乙方(按一个防窜货小号为一件计算) 。乙方出现相同行为承担与甲方同等责任。八、政策措施甲方应给与乙方销售必要的优惠措施,同时甲方的优惠销售政策对乙方同样有效。甲乙方双方应共同重视窜货行为并做到有效制止,维护该产品的良好销售秩序,并制定相应的政策与办法。九、经济纠纷: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未能成一致时,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一式二份,有任何删补、涂改视为无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