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 年第一版关于变更补充协议之协议甲 方 : 天津市远赢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 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补充协议1补 充 协 议甲方: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公司乙方:天津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红桥分公司就 远洋城香颂园、滨悦花园、滨尚花园的秩序维护 事宜,甲方与乙方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签订了编号为 QL0014141021311220032 的秩序维护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 。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合同条款作如下变更:第一条 双方共同同意增加工作内容并相应变更合同价款,具体变更情况如下:1、 乙方向甲方所委托项目即(香颂园、滨悦花园
2、、滨尚花园)增加保安员 6 名。2、 乙方所增加的保安员职责为所属园区的白班倒岗与执勤。3、 乙方所增加保安员必须保证年龄在 35 岁以下。身高要求175CM 以上,并且保证 50%的骨干率(退伍军人或有保安工作经验 2 年)4、 所增加保安的服务费按每人 4300 元 (大写:肆仟叁佰元整)的标准支付。5、 上述费用已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福利待遇、人身保险、乙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甲方除支付上述费用以外,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补充协议26、 本合同总金额为 129000 元(2014.5.12014.10.1)第二条 在订立本补充协议时, 双方已就变更后条款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对其中约定的内容完全知悉和理解,并完全同意受其约束。第三条 本补充协议仅系双方就上述指定条款的变更,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约定内容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外,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履行。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