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 饰 工 程 设 计 合 同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发 包 人:设 计 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2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设计人: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第二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设计内容: 4、本工程的投资控制(选择其中一项):()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值为 元/m 2,(含装饰、家具、家私、饰品等)( )本工程不实行限额设计
2、,但各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预算必须报甲方审批。5、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的内容、要求及提交时间(见附表一); 设计工期及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图纸)(见附表二)。第三条 、设计费及付款方式:31、本工程设计费为: 元人民币(此设计费总价固定) 。2、本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占总设计费的 50%和 50%。3、乙方提交 初步装修设计方案 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 7 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计 元( 元整) 。 4、乙方提交 装修设计深化方案 全部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 7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计 元( 元整) 。5、乙方提交 装修设计施工图 全部
3、设计文件并施工图纸会审完成后 7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计 万元( 元整) 。余款 20% 计 元( 元整)作为现场施工服务保证金,乙方应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乙方完成协助选购相关物品摆设完成且乙方无违反前述规定的,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经甲方确认后 15 天内一次性结清余款。乙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需经甲方确定认同后支付各阶段设计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设计并交付设计成果。第四条、双方义务(一) 、甲方义务:设计阶段及内容序号 内容设计总面积 概念设计
4、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饰设计总价124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 15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顺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规定时限超过 15 天以上时,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要求乙方作重大返工时,乙方在接通知后 3 天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预算(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 ,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因乙方提交设计资料的设计深度、设计风格、设计质量等不符合甲方原来的要求造成甲方要求乙方返工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5、设计费用。乙方提交的设计或变更(修改)设计工程总造价费用过高,甲方不能接受时, 甲方有权另行委托设计,双方可以按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本合同。3、若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的,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4、负责该工程方案设计会审的组织工作及有关费用。(二) 、乙方义务1、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2、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经甲方批准的上一阶段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并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提交符合国家、地方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的设计成果,并对提交的全
6、部设计成果承担法律责任。3、乙方应对设计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经甲方及政府规划部门审查后,提出在原定任务书或设计委托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及时完成,并不得影响设计工期。甲方均无须另行支付设计费用。5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在不降低功能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甲方确认的限额设计值/工程总造价进行设计。超出甲方限额设计值 /工程总造价的设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变更、修改设计(不另行支付设计费) ,若乙方拒不变更(修改)设计或变更(修改)设计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根据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设计工作量办理结算。5、乙方应协助甲方确定所
7、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并协助甲方购买家私、灯饰、饰品、植物等,并负责现场指导布置家私。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设计成果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有发生,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7、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因设计质量原因与现场不符的情况或实际施工需要,乙方应无偿进行图纸修改并出相应正式变更。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设计变更,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变更、补充应及时、有效。任何设计变更均必须交甲方审核且书面确认后由甲方交付施工单位,乙方不得直接向施工单位发放任何设计变更;否则,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十万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
8、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五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自身原因,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承担逾期欠付金额 0.2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项目设计费总额 2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乙方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及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乙方还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
9、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5、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及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并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 30%的违约金,且乙方还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在甲方进行本设计所涉及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乙方应指定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及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必须参与甲方的家具挑选工作。乙方此项工作已包含于设计费总额,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费用。7、乙方不
10、能按照甲方的要求(质量、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或乙方不能胜任本设计任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双倍返还已付设计费,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六条 文件的版权/著作权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资料等设计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保证设计涉及的技术、方法、标准及设计成果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并保证任何第三方不向甲方主张权利或索赔;否则,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第七条 转 让 条 款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 八 条 合 同 终 止 和 解 除7( 一) 因 解 除 而 终 止1、 由 于 乙 方 违
11、约 造 成 本 合 同 不 能 履 行 或 不 能 完 全 履 行 , 如 果 甲 方 认 为 本 合 同 已 无必 要 继 续 履 行 或 乙 方 在 收 到 甲 方 要 求 其 纠 正 违 约 的 通 知 后 仍 不 纠 正 其 违 约 行 为 , 则 甲 方有 权 向 乙 方 发 出 解 除 本 合 同 的 书 面 通 知 , 该 通 知 自 送 达 乙 方 时 生 效 。 2、 由 于 甲 方 违 约 造 成 本 合 同 不 能 履 行 或 不 能 完 全 履 行 , 如 果 甲 方 在 收 到 乙 方 要 求其 纠 正 违 约 的 通 知 后 仍 不 纠 正 其 违 约 行 为 ,
12、则 乙 方 有 权 向 甲 方 发 出 解 除 本 合 同 的 书 面 通知 , 该 通 知 自 送 达 甲 方 时 生 效 , 甲 方 应 向 乙 方 支 付 双 方 确 认 已 完 成 工 作 量 的 款 项 。 3、 合 同 一 方 依 本 合 同 约 定 行 使 解 除 权 的 , 合 同 自 解 除 通 知 送 达 之 日 起 终 止 。 违 约 方应 当 向 另 一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或 赔 偿 损 失 。4、 合 同 终 止 后 , 不 妨 碍 一 方 向 违 约 方 追 究 违 约 责 任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 止 :1、 本 合 同 已 按 约
13、定 履 行 完 毕 ;2、 本 合 同 经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而 终 止 ;3、 本 合 同 因 一 方 出 现 本 条 第 ( 一 ) 款 的 违 约 情 况 ( 包 括 乙 方 擅 自 转 让 本 合 同 项下 权 利 义 务 行 为 ) , 另 一 方 发 出 解 除 合 同 的 通 知 ;4、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终 止 的 其 他 情 形 。第 九 条 保 密 条 款1、 在 本 合 同 订 立 前 、 履 行 中 、 终 止 后 未 经 甲 方 书 面 同 意 , 乙 方 对 甲 方 提 供 的 资料 、 信 息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商 业 秘 密 、 技 术 资
14、 料 、 图 纸 、 数 据 、 以 及 与 业 务 有 关 的 客 户 的信 息 及 其 他 信 息 等 ) 负 保 密 责 任 。2、 任 何 乙 方 违 反 上 述 约 定 , 乙 方 应 按 合同总设计费的 10%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违 约 金 不 足 以 赔 偿 甲 方 损 失 的 , 应 按 甲 方 的 实 际 损 失 赔 偿 。3、 本 保 密 条 款 具 有 独 立 性 , 不 受 本 合 同 的 终 止 或 解 除 的 影 响 。第 十 条 免 责 条 款8由 于 不 能 预 见 、 不 能 避 免 和 不 能 克 服 的 自 然 原 因 或 社 会 原 因 ,
15、 致 使 本 合 同 不 能 履 行或 者 不 能 完 全 履 行 时 , 遇 到 上 述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的 一 方 , 应 立 即 书 面 通 知 合 同 其 他 方 ,并 应 在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发 生 后 十 五 天 内 , 向 合 同 对 方 提 供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发 生 地 区 公 证 机构 出 具 的 证 明 合 同 不 能 履 行 或 需 要 延 期 履 行 、 部 分 履 行 的 有 效 证 明 文 件 , 由 合 同 各 方 按事 件 对 履 行 合 同 影 响 的 程 度 协 商 决 定 是 否 解 除 合 同 、 或 者 部 分 或 全 部 免
16、 除 履 行 合 同 的责 任 、 或 者 延 期 履 行 合 同 。遭 受 不 可 抗 力 的 一 方 未 履 行 上 述 义 务 的 , 或 迟 延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后 发 生 不 可 抗 力 ,均 不 能 免 除 其 违 约 责 任 。第 十 一 条 法 律 适 用对 本 合 同 的 订 立 、 履 行 、 解 释 、 效 力 和 争 议 的 解 决 均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第 十 二 条 争 议 的 解 决因 本 合 同 的 签 订 、 履 行 而 发 生 争 议 的 , 合 同 各 方 应 本 着 友 好 、 写 作 的 态 度 进 行 协 商 ;协
17、 商 不 成 的 , 可 以 提 起 诉 讼 , 双 方 同 意 由 甲 方 所 在 地 的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 第 十 三 条 其它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2、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过本合同的图纸和文件数量,乙方另行收取成本费。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9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户名:帐号: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18、附表一(甲方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10附表二(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图纸)):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约定提交时间实际提交时间 备注1 设计任务书 1 设计任务 月 日2 产品定位书 1 营销部门对产品的要 求 月 日3 图纸资料 1 正确的建筑图,结构 图,设备图。阶段 名称 内容 约定提交时 间(工期) 备注第一阶段 概念方案 初步平面方案、参考 图片 月 日前 方案调整第二阶段 深化方案 主要功能区、效果图、 平面图、天花图 月 日前包括一次方案汇报,方案调整后再出 A3图册 3 册第三阶段 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大样图、天花连线图、插座定位图月 日前 正式施工图各 8 套第四阶段 施工跟进 设计变更现场指导 开工后 施工工期内包括 次现场巡查第五阶段 配饰 家具、灯饰、饰品、 摆设品 装修完工工程完工前完成选购工作, 装修完工后包括现场 1 次饰品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