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8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协议书(编号:CZXY2017)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丙方(自然人股东):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为寻求合作发展,全体发起人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有限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公司概况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本公司最后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住所拟设在_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甲、乙、丙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
2、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兼营_。2 / 8第三条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元整,首期出资额为_元,其余按 期在 年内缴足。具体: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其中,设立时缴纳_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 年 月 日缴纳_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乙方方:认缴出资额为_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其中,设立时缴纳_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 年 月 日缴纳_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丙方:认缴出资额为_元,以_方式出资,
3、占注册资本的_。其中,设立时缴纳_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 年 月 日缴纳_元,以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第四条 出资时间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发起人以非货币财 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履行出资义务以验资机构出具的出资证明未标志。发起人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投入公司的现金应于_年_月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
4、账户;第五条 出资评估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出资的财产应对公司有重大意义,并应当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于 期限内,依法办理完毕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 出资证明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 / 8(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第七条 股权的转让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
5、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 公司登记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
6、(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第九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2、公司董事会由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乙方委派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委派的董事担任。3、公司监事会由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乙方委派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委派的监事担任。4、公司设总经理_名,副总经理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第十条 各发起人的权利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
7、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4 / 8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
8、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公司和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费用承担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第十三条 股利分配公司税后利润弥补亏
9、损、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 %列入任意公积金后,如果有可供分配利润,经股东会决议可向股东分配红利。公司至少每年应以 的标准按照股东持有的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1、公司经营期限为 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5 / 8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
10、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第十七条 保密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
11、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年。第十八条 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
12、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6 / 8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
13、,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
1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 / 8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_份,甲方、乙方各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 / 8(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年_月_日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