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系统“十条禁令”学习心得体会镇康县南伞中心校南伞中学 冯艳兰自临沧市教育系统开展规范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以来,我为严格按照其中的要求去做,增取做一名合格的老教师,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学习,把“十条禁令”卡随时随身携带,经常阅读,并按照其中的要求来要求自己,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老师。学习后严格按照其中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现将对临沧市教育系统关于规范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的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一、禁止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行,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本人从未向学生传播过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任何思想,处处以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的身份要求自己,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
2、范;见到学生存在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严加教育。二、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本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从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不严禁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耐心的引导,批评教育,以理服人;对等家长和蔼,帮助他们解决在学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严禁向学生乱收费,违规向学生家长推销各种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商品;我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推销任何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具。四、严禁对违纪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罚款或随意停学生课;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违纪学生耐心的开导、批评教育不对学生罚款,也从不让学生停课反省。五、严禁在各种考试中弄虚作假、
3、营私舞弊;在各种考试中严格按照各项考试的要求执行,不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六、严禁在课前(含晚自习)或工作日的中餐饮酒;工作日中做到不饮酒,酒后不进教室。七、严禁在职教师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私自举办各种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补课班;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未进行过有偿家教,也未私自举办各种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补课班。八、严禁在课堂上衣冠不整、使用通讯工具和在教室里抽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自己的仪表,做到衣服得体,不穿奇装异服;教室里不使用通讯工具,我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十年中从未抽烟。九、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和通过学生、家长谋取私利;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不向他人学生及家长索要任何礼品及礼金,不向家长谋取私利。十、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色情、邪教活动和从事变相传销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活动;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不参加任何不利于教师身份的活动,也不参加任何传销活动。总之,通过这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后,我们的教师队伍的精神面貌得到了很大的转变,使我对教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我找到了自身的很多很多问题,认识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更严格的要求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同时我也希望各位领导及各位教师同仁给我指出,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不断的学习,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