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商品的名称和质量案例: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 ( ) 。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该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 ,遭用户退货,以致使进口人(即买主)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有二:()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后经有关人士调解后,双方在友好协商过程中取得谅解。对此,希予评论。参考答案:表示商品质量通常有两种方式:用样品表示和用文
2、字说明表示,原则上,可用文字说明表示质量的,就不再同时用样品表示,反之亦然。如果有些商品确需既用文字说明又用样品表示质量,则一旦成交,卖方必须承担交货质量既符合文字说明又符合样品的责任。本案例中卖方在合同里使用的是用文字说明表示,但实际成交则是以样品表示,而文字说明和样品存在不相符的状况,因此引起争议。卖方辩解的第一个理由显然不成立。第二章 商品的数量案例:买方向卖方订购 50 公吨货物,合同规定 A B C D E 五种规格按同等数量搭配。卖方按合同开立发票,买方凭发票和其他单据付了款。货到后发现所有 50 公吨货物均为A 规格,买方只同意接受其中的 1/5,拒收其余的 4/5,并要求退回
3、4/5 的货款。卖方争辩说,不同规格搭配不符合同的情况,只能给予适当经济赔偿,不能拒收,更不能退款。于是诉诸法院。你认为法官该如何判决?理由何在?参考答案: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多于约定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本案例中卖方相当于在货物上多交了货物,因此买方的做法是正确的,法官应根据公约规定支持买方。第三章 商品的包装案例:合同规定水果罐头装入箱内,每箱 30 听。卖方按合同规定如数交付了货物,但其中有一部分是装 24 听的小箱,而所交货物的总听数,并不短缺。可是,买方以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为由拒收整批货物,卖方则坚持买方应接受全部货物,理由是经买方所在地的
4、公证人证实;不论每箱是装 24 听或 30 听,其每听市场价格完全相同。于是引起诉讼。对此,你认为法官应如何判决?依据何在?参考答案:公约规定, “卖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如果卖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即构成违约。本案例中卖方所交货物虽然总数符合合同,但包装方式不符合同要求,同样构成违约。但是买方是否可以拒收整批货物则要视违约后果而定。第四章 贸易术语案例:1. 某年,我某外贸公司出售一批核桃给数家英国客户,采用 CIF 术语,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由于核桃的销售季节性很强,到货的迟早,会直接影响货物的价格,因此,在合同中对到货时间作了以下规定:“10 月份自中国
5、装运港装运,卖方保证载货轮船于 12月 2 日抵达英国目的港。如载货轮船迟于 12 月 2 日抵达目的港,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必须同意取消合同,如货款已经收妥,则须退还买方。 ”合同订立后,我外贸公司于 10 月中旬将货物装船出口,凭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单据(发票、提单、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不料,轮船在航行途中,主要机件损坏,无法继续航行。为保证如期到达目的港,我外贸公司以重金租用大马力拖轮拖带该轮继续前进。但因途中又遇大风浪,致使该轮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较合同限定的最后日期晚了数小时。适遇核桃市价下跌,除个别客户提货外,多数客户要求取消合同。我外贸公司最终因这笔交易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试问:我外贸
6、公司与英国客户所签订的合同存在什么问题?说明理由。参考答案:该案例的症结在于到达日期条款。对于出口商来说,其最大错误在于由于自己的无知或疏忽同意将这一条款写进了合同。上述合同虽然是以 CIF 术语的形式订立的,但并非真正的 CIF 合同。根据 INCOTERMS2010,CIF 的交货点在装运港船上,卖方只要在规定时间将货物装上船,就完成了交货义务,所以真正的 CIF 合同属于装运类合同,卖方无需保证货物何时到达何地。由于国际贸易术语是惯例,属于选择性约束力,当事方可以将惯例修改之后写入合同,合同规定高于惯例。本案即属此种情况:合同虽选用 CIF 术语,但同时规定货物保证到达目的港的时间,是一
7、份有名无实的 CIF 合同,这种合同实质上是一种到货类合同。可见本案中卖方拿的是装运类的低价格,承担的却是到达类的高风险。2. 我某出口企业按 FCA Shanghai Pudong Airport 条件向巴基斯坦 A 进口商出口手表一批,货价 5 万美元,规定交货期为 8 月份,自上海空运至卡拉奇;支付条件:买方凭由卡拉奇银行转交的航空公司空运到货通知即期全额电汇付款。我出口企业于 8 月 31 日将该批手表运到上海浦东机场交由航空公司收货并出具航空运单。我随即用 email 向巴商发出装运通知。航空公司于 9 月 2 日将该批手表空运到卡拉奇,并将到货通知连同有关发票和航空运单送卡拉奇 银
8、行。该银行立即通知巴商前来收取上述到货通知等单据并电汇付款。此时,国际市场手表价下跌,巴商以我交货延期,拒绝付款、提货。我出口企业则坚持对方必须立即付款、收货。双方争执不下,遂提请仲裁。假如你是仲裁员,你认为谁是谁非,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参考答案:根据 INCOTERMS2010 对 FCA 的解释,卖方只要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并不负责货物何时运到目的地,本案例中出口企业已于最迟交货期之前将货物运至承运人所在地,因此已完成交货业务,并未延期。仲裁员应裁决出口企业胜诉。第五章 商品的价格案例:印度孟买一家电器进口商拟向日本川崎某电器制造商订购一批空调机,货物运送目的港/地为孟买(B
9、ombay)。川崎(Kawasaki)为内陆城市,但交通发达,有高速公路通往横滨(Yokohama) 。试问:在一般情况下 ,川崎电器制造商应选用何种贸易术语报价销售这批空调机?说明理由。参考答案:应采用 FCACPT 或 CIP 术语报价。本案例中双方采用的是多式联运方式,由陆运加海运的方式运输如果采用 FOBCFR 或 CIF 术语,只适合单纯的海洋及内河运输。第六章 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思考题:4. 下列我方出口单价的写法是否正确?如有错误或不完整,希更正或作补充(1)每码 3.50 元 CIFC 香港;(2)每箱 500 英镑 CFR 英国净价;(3)每吨 1000 美元 FOB
10、伦敦;(4)每打 100 欧元 FOB 净价减 1%折扣;(5)2000 日元 CIF 上海包含佣金 2%。参考答案:(1)每码 3.50 美元/ 欧元 CIC3 香港;(2) 每箱 500 英镑 CFR 利物浦净价;(3) 每公吨 1000 美元 FOB 上海; (4)每打 100 欧元 FOB 上海净价或每打 100 欧元 FOB 上海减 1%折扣;(5) 每件 2000 日元 CIF 长崎包含佣金 2%5. 我某公司出口商品每公斤 100 美元 CFRC2%纽约。试计算 CFR 净价和佣金各为若干?如对方要求将佣金增加到 5%,我可同意,但出口净收入不能减少。试问 CFRC5%应报何价?
11、参考答案:CFRC5%=CFR(1-5%)=(100-100*2%)0.95=103.16 美元6. 我某公司出售一批瓷器至加拿大,出口总价为 USD43500CIF 温哥华,其中运费 1700 美元保险费 217 美元、进价合计245700( 含增值税 17%),费用定额率 8%,出口退税率13%。当时银行美元买入价为 6.10 元。试计算这笔出口交易的换汇成本和盈亏额。参考答案:退税收入=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 退税率 =2457001.170.13=27300 元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出口商品购进价 (含增值税) (1+定额费用率)-退税收入=2457001.08
12、-27300=238056 元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总成本( 退税后)FOB 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238056(43500-1700-217)=23805641583=5.7248 元出口盈亏额=(FOB 出口外汇净收入 银行外汇买入价) - 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415836.1-238056=15600.3 美元案例:我某出口公司拟出口化妆品去中东某国。正好该国某中间商主动来函与该出口公司联系,表示愿为推销化妆品提供服务,并要求按每笔交易的成交金额给予佣金 5%。不久,经该中间商中介与当地进口商达成 CIFC5%总金额 50000 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 2 个月内从中国港口装
13、运,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中间商即来电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 2500 美元。我出口公司复电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试问: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出口公司应接受什么教训?参考答案:佣金通常由我出口企业于收到全部货款后再支付给中间商或代理商。因为,中间商的服务,不仅在于促成交易,还应负责联系、督促实际买户履约,协助解决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以使合同得以圆满地履行。但是,为了防止误解,对佣金于货款全部收妥后才予支付的做法,应由我出口企业与中间商在双方建立业务关系之初即予以明确,并达成书面协议本案例的争议在于双方未能事先就佣金支付方式
14、达成一致。第七章 交货时间和地点案例:1. 与利比亚商人订立的出口合同,使用的贸易术语为 CFR,目的港规定为“的黎波里”(Tripoli),我方交货时误将货物运往黎巴嫩的“的黎波里”港,造成损失。试分析我方工作中的教训,参考答案:港口重名现象在国际贸易中经常发生,因此在工作中必须注意标明港口所在的国家,以免引起损失。2. 我外贸公司 A 与欧洲 B 商订立供应某商品 500 公吨出口合同,规定 1 月至 4 月由中国港口装上海轮运往欧洲某港,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增减 5%。B 商按时开来信用证的装运条款为 1 月 100 公吨2 月 150 公吨3 月 150 公吨4 月 100 公吨,,每月
15、内不得分批,但数量可增减 5% A 公司审查信用证后认为可以接受,遂于 1 月2 月分别按信用证规定如期如数将货物装船并顺利收到货款。后由于货源不足,经协商得船公司同意,于 3 月 10 日先在青岛将货 70 公吨装上 C 轮,俟该轮续航烟台时 ,于 3 月 18 日在烟台再装上 75 公吨。A 公司向议付银行办理议付时,提交了分别于青岛和烟台装运的共计 145 公吨的两套提单。当议付行将单据寄到开证行索偿时,遭到开证行的拒付。理由是:信用证规定 3 月应装 150公吨,不准分批,而现在仅装了公吨,而且是分别在青岛与烟台两地装运的,与信用证规定不符。试分析开证行拒付的理由是否于法有据?参考答案
16、:开证行不得拒付。根据 UCP600 的规定,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其表面上注明不同的装货港、接受监管地或发运地。也不视作分批装运。因此在本案例中,该公司在大连、青岛两地装运的货物,因为是货装同一船只,且驶向同一目的港,因此不能算作分批装运,不违反信用证的规定。同时月的装运也符合信用证增减的要求。第 8 章 运输方式思考题:17. 出口斧头一批,共 19.6 公吨,14.892 立方米,由上海装船经香港转运至温哥华港。经查,上海至香港,该货运费计算标准为 W/M,等级为 8 级,,基本费率为每运费吨 20.50 美元,香港至温哥华,计算标准为 W/
17、M,等级为 8 级,基本费率为每运费吨 60 美元,另收香港中转费,每运费吨 13.00 美元。试计算该批货的总运费。参考答案:该货物重量大于体积,因此按重量计费。总运费=(60+20.5+13)19.6=1832.6 美元18. 某公司出口一批十字扳手到日本神户,共 600 件,总重量 16.2 公吨,总尺码为 23.316立方米,由船公司装了一个 20 英尺集装箱。经查船公司运价表,该货运费计算标准为W/M,等级为 10 级,20 英尺箱运费率是 US870/M 和 US850/W,装箱费是US120/20。试计算该批十字扳手的总运费。参考答案:该货物按照包箱费率计算,货物体积大于重量,按
18、体积收费。总运费=870+120=990 美元19. 某公司出口一批货,共 2640 件,总重量为 37.8 公吨,总体积为 124.486 立方米,由船公司装了一个 20 英尺和两个 40 英尺集装箱,从上海装船,在香港转船运至荷兰鹿特丹港。运费计算标准:M,等级为 1-8 级,从上海至鹿特丹港口的直达费率和经香港转船费率分别为 US $1850/20,,US$3515/40 和 US$2050/20,US$3915/40。装箱费率是US$120.00/20,US$240.00/40。(1) 试计算该批货的总运费。(2) 该批货原报价为每件 24.00美元 FOB 上海,试求 CFR 鹿特丹
19、价参考答案:该运输方式现在为转船费率总运费=2050+39152+120+2402=10480 美元,CFR=104802640+24=27.97 美元案例:. 某贸易公司委托海运公司运输 300 公吨白糖,在装船时船上作业人员发现这批白糖有10%的包装上有破损,另有 5%的包装有湿损痕迹,于是在收货单上对此损坏现象作了批注。贸易公司为了能够及时收汇,就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要求海运公司开出清洁提单,并向银行缴纳了保证金。海运公司接受了保函,并签发了清洁提单。货抵目的港之后,收货人认为货物外包装有破损和湿损,但船方仍签发清洁提单,已构成提单欺诈,于是向法院申请扣押该货轮。海运公司遂凭保函向银行提出
20、赔偿因其货轮被扣造成的经济损失,银行在审清事实之后赔付了海运公司的损失并没收了贸易公司的保证金,贸易公司因此遭受了严重损失。试问此案例中贸易公司应吸取的教训是什么?参考答案:清洁提单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提单上不带有明确宣称货物受损及/或包装有缺陷状况的不良批注的提单。承运人须对签发的清洁提单负责,本案例中贸易公司的做法欠妥,要求海运公司不顾事实签发清洁提单会导致承运人构成欺诈,从而带来经济索赔。2. 上海某公司 A 以 FOB 术语签订了一笔进口合同,自新加坡经海运方式运往上海,并委托承运人 C 运输。A 公司在收到全套正本提单后即准备提货,但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所有正本提单
21、在公司各部门递送过程中全部遗失。A 公司只好要求 C 公司凭提单的复印件放货。但 C 公司声称,没有正本提单, C 公司无法向 A 公司交付货物,除非 A 公司缴纳相当于货物价值 120%的保证金。试问 C 公司的说法是否合理?正本提单在海洋运输中有什么样的作用?参考答案:只有正本提单具备物权凭证的性质,承运人凭正本提单放货。本案例中公司做法正常,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了降低自身风险,要求出具保函的情况在实际业务很普遍。第九章 货物运输保险思考题:9. 我出口 CIF 合同规定按发票金额 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如出口发票金额为 15000美元,一切险保险费率为 0.6%,战争险保
22、险费率为 0.03%。试问,投保金额是多少?应付保险费若干?参考答案:投保金额=CIF(1+投保加成率 )=150001.1=16500,保险费=投保金额保险费率=16500(0.6%+0.03%)=103.95 美元10. 某公司出口货物一批,报价为每公吨 2000 美元 CFR港,现客户要求改报 CIF 价,加一成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查一切险费率为 0.4%,战争险费率为 0.03%。试计算在不影响我外汇净收入前提下的 CIF 报价。参考答案:CIF=CFR(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2000 (1-1.10.43%)=20000.99527=2009.5 美元11. 某公司对外出
23、售货物一批,单价为每公吨 1000 英镑 CIF 伦敦。按合同规定,卖方按CIF 发票金额的 110%投保,保险险别为水渍险和受潮受热险,两者费率合计为 0.9%。现客户要求改报 CFR 价。试计算在不影响我收汇前提下的 CFR 伦敦价。参考答案:CFR=CIF(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1000 (1-1.10.9%)=990.1 美元12. 一批出口货 CFR 价为 250000 美元,现客户要求改 CIF 价加二成投保海运一切险,我同意照办,如保险费率为 0.6%时,我应向客户收取保险费若干?参考答案:CIF=CFR(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250000 (1-1.20.6%)=2500000.9928=251813.05, 保险费=CIF-CFR=251813.05-250000=1813.05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