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路灯施工工程合同书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7 米单挑太阳路灯工程地点:*县*乡街道工程内容:旧路灯及路灯基础拆除、新路灯安装调试。、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以包工包料方式将旧路灯及路灯基础拆除、新安装 7 米单挑太阳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时清理现场减少对人行及车辆的通行阻碍、路灯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发包方提供的预埋件、新灯杆、太阳板、控制器、电池及电池盒。、
2、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1.试工严格按照试工图纸由乡市政负责全程监督。2.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合格(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2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合同价款包干工程总价为: (¥ 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施工,准备材料、铺设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予支付工程总价 95%的工程款,5%留作工程一月的保修费用。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损坏,由路灯所派技术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3工程质保金中扣除,工程余款一月后付清。、 安全责任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生效与失效合同经双方阅读确认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验收合格付清款项后失效。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法定代表人或 身份证号码:委托法定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