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合同编号:FZ2013-CB2013-010通风管道施工合同分包工程名称: 承 包 人: 分 包 人: 签 订 日 期: 2013 年 月 12 日 - 2 -通风管道施工合同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方将 通风管道工程委托给分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 9#-19#楼、21#楼、22#楼通风管道工程二、 工程内容: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核的施工方案及现行的
2、标准规范进行施工。2、本工程图纸范围内通风管道制作、管帽制作、安装。3、本工程完成后场地的清理。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保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四、 合同价款:1、变压式防火通风管道综合单价为 42 元/米、管帽综合单价为 50 元/个,该综合单价已经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含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养老金、医疗保险金) 、材料费、机械机具费、管理费、利润、因市场变化而引起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等除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本工程综合单价闭口包干,不再调整。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开孔位置变压式防火通风管道 320*240*2900
3、 米 671 42 元/米 28173 /风帽 与管道配套 个 172 56 元/个 9632 /备注:1、以实际用量结算。2、暂定合同总价为:¥35805 元,大写 叁万伍仟捌佰零伍元(人民币)- 3 -五、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已含各类国定假期、雨天、农忙季节) ,工期延误的,按 200 元/天罚款,在进度款付款中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获得甲方的认可后,工期顺延。六、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责任:1) 甲方创造施工所需的条件。2) 甲方应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3) 甲方应指派 为甲方代表,认真履行合同条款。2. 乙方责任:1) 乙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
4、方案进行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并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2) 乙方所用材料应符合甲方要求。3) 乙方施工期间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4) 施工开始乙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进入工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指挥现场施工。七、 工程质量及验收1. 竣工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申请报验后,一周内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书。2. 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该行业验收标准。3. 本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的合格标准。八、 付款方式:1. 甲方根据形象进度在乙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协调配合等方面均已达到甲方要求,并经甲方项目部及公司审核确
5、认的情况下,于下月 15 日前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5 %;2. 本工程全部完成后在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九、 特别约定:1. 因乙方所用材料及进行的安装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2. 乙方承诺:在投标报价中已经充分考虑了因本工程施工中的各种不利因素,放弃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工期、费用索赔权利。- 4 -3.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执行人,联系电话: ,负责双方的联系及传递信息(含售后服务支持相关) 。如改变联系人应提前 5 日书面通知甲方。十、 安全生产1. 用电设备严禁私接乱接,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2. 严禁上下垂直作业,防止重物坠落伤人。3. 乙方违章操作出现
6、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一、 违约责任1. 乙方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 200 元,以此类推(不超过合同总额 20%) 。逾期超过 5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 本合同签订后,若甲乙双方单方擅自解约,解约方按合同款 20%赔付给对方(除不可抗力的情况) 。十二、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友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浦江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三、 附则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
7、日起生效,至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4. 合同附件: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廉政协议甲方:浙江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编: 邮编: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 5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甲方: 浙江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本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部委、上海市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一、 协议内容: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
8、家、有关部委、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法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4 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5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
9、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合法规。6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并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7 根据工程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8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志负责联系、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 6 -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9 乙方在施工
10、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 ,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甲方应该认真整改。10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11 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
11、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12 甲方提供施工电源。13 乙方施工设备应该自备,如有特殊设备需要用应由乙方自行租赁。14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15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上海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上海市有
12、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6 施工动火,应该向物业管理处申办三级动火报告。17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和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18 贯彻先定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
13、方负责。- 7 -19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20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21 本协议定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2 本协议经
14、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23 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方: 浙江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浙江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 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
15、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 通风管道施工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 ,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
16、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 9 -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违反有关规定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办公用房用品等。(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四)配偶、
17、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合同约定以外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反有关规定的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
18、或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工具、- 10 -交通工具、办公用房用品和装修住房等。(五)遇有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索贿或者暗示索贿等经济利益的行为应自觉抵制。(六)遇有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威胁,被逼无奈就范,应及时向公司举报,并保存好相应证据。(七)经查实劳务队伍与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有经济往来情况,无论何种原因均按商业贿赂或者涉嫌商业贿赂处罚。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责任行为的,
19、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视本工程项目级别可以决定或建议项目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承包相关工程的处罚。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日常监管由甲、乙双方的监察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实施,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