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钢筋销售合同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因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钢材供需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2、钢筋等级、规格、数量、单价、特别约定:所有钢材的单价、数量以乙方送货单为基础,并经甲方确认的量价为准。数量核查方法以甲乙双方共同点数确定的量为准。 (价格双方按达钢当天挂牌价上调 150 元/吨为基准,若市场价高于挂牌价,经甲方认可后,以市场价上调 150 元/吨为基准。 )3、付款方式及供货时间:1、乙方所
2、供钢材总量约 吨 ,实际数量按甲方需求量为准。22、计算规则:乙方所垫资的钢材以每批次的送货时间(送货当天的签字时间)作为起始时间。3、若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把货送到工地,甲方有权从另外渠道购买。若因钢筋未按时到位影响甲方工期,双方协商解决赔付事宜。4、经双方协商每批次钢材从货到工地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 80%以上的钢材款,40 天内甲方以每天每吨 2.5 元的垫资费支付给乙方资金占用费,超出 40 以后未付钢材款,以到货时间按每天每吨 3 元的垫资费支付给乙方,若超出 3 个月,垫资费按每天每吨 5 元支付给乙方。若超出四个月仍未支付材料款,甲方每天按未支付钢材款的 1向乙方支付违约
3、金。5、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材料款时,当月累计不得超过二千吨,超出两千吨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双方也可协商解决。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甲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视为违约,按第三款第 4 条执行支付违约金。4、质量要求、技术指标:1、按国家现有有关标准 CB401-97,CB1499-98 执行。2、乙方所供钢材必须以质监局检验合同为准。3、乙方所供钢材以国家包检钢材(成钢、威钢、达钢、德钢、水钢、略钢、昆钢、512 等大厂产品为主) ,若某个规格缺货,双方3协商解决,但对紧缺规格乙方应随时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上乙方所供钢材厂家以通过开发商审核为准。4、乙方供货的同时随货提供合格材质检验报告及
4、相关报检资料。5、当开发商、监理以及甲方就钢筋质量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在4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协商解决,如确有质量问题,乙方赔偿全部损失。5、双方责任:1、甲方应在每批次供货前五天向乙方提供钢材数量及规格,甲方加盖章或甲方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需货物明细清单表)及收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保证按时按量组织供应。2、乙方负责运输至工地。甲方承担送至工地后的运输和卸车费用。3、钢材送到工地后,经抽样送检,如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乙方付全部责任甲方如对某批次钢材的质量产生异议,异议期间货已到场地,如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及时联系厂方调换成相同的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应产生的一切损失,若因甲方个人为原因产生的问题除外。6、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4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协议进行约定。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