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锅 炉 安 装 合 同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2锅 炉 安 装 合 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权,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锅炉基础及其他配套设备基础的土建、2 吨蒸汽锅炉就位、所有配套设备的安装、烟风道连接、除尘系统的整体安装、水、电气线路安装、相关行政质检手续的办理、锅炉安装后的相关验收、配合煮炉、锅炉试运行(正常出气、正常工作)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安装中所需材料费用如:钢管、板材、法兰
2、、弯头、阀门、电线、螺丝等等其余一切辅助材料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三、项目技术与质量要求:1、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土建基础图及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工程施工方案验收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项目材料及设备:本项目范围内的锅炉本机及厂家所提供的配套设备(厂家的发货清单为准)由甲方采供,其余工程安装材料及安装辅材耗材等等由乙方全部采供承担;所3有进场材料及外购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质量标准。提供材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由甲方对其认质认可,由乙方承担质量担保。四、项目造价:本项目安装总价值为人民币 (¥: 元) 。锅炉设备安
3、装一次性包死,无重大变更 不 调 整 , 若 设 计 变 更 , 按 变 更 项 目 的 单 价 由 双 方 共 同约 定 变 更 费 用 及 项 目 。五、项目施工工期限: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项目施工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项目工期为 天。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乙方交给甲方锅炉全部的质检手续,开据税务发票,甲方在 3 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款的 95%,剩余 5%做为质保金,待保修期到期之日后付清。七、安全约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使用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乙方自负。八、项目验收及保修:1、乙方现场施工、调试全部完成后,由乙方负责向质检部门申请验收。2、项目验收
4、合格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设备随机资料及验收合格资料。3、项目保修期为 3 个月,自甲方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若出现(除厂家索配设备)乙方所安装物件或安装失误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在 12 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九、双方职责与义务:甲方:41、提供锅炉基础设施部分的土建施工图。2、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提供供水、电及其接点。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乙方: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术要求,确保安装工期与工程质量。如有异议与甲方及时沟通。2、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3、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如未达到安装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
5、求承包方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工期不予顺延。5、乙方由于非自然力影响,未按工期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应每天按合同总价值的 5%缴滞纳金。十、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1、如任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2、争议解决程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细则,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仲裁部门解决或依法向伊旗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5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二 0 一 0 年 月 日 二 0 一 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