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 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采购编号:xxxxxx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年 月2一 说 明序号 内 容1 采购单位: 地址: 2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文档下载地址:3 保证金:不少于报价总额的 1.5%4 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本(人民币)5 中标服务费为: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执行,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6 有效期:90 天7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1 份8 报价截止期:年 月 日上午 9:30 整9 地 点:10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1 凡在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之列的供应商均可以以报价人身份
2、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12 请报价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二 采购程序 1 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少于 3 家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报价人。2 采购程序32.1 在规 定的时间内由 报价人将报价文件提交 给采购代理机构,由评审委员会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2.2 就技术及价格进行谈判,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商。三 采购文件1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报价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
3、应是报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 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 采购单 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报价人提出的澄清 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2.3 为使报价人有足够 的时间对报价文件的修改部分 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报价截止期。四 报价文件的编制1. 报价范围及
4、报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 报价人应对采购文件中“技术需求” 中的整个包 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包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进行报价。1.2 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2. 报价文件构成2.1 报价人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书 2资格证明文件 3保证金 4产品介绍及技术说明 5报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业绩等)2.2 除完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基本方案外,允许报价人根据自身经验提交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必须与基本方案一样完整,而且只有在报价人提供基本方案的条件下才会被考虑。3
5、. 报价3.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3.2 报价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3.2.1 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技 术服务和培训费用; 3.2.2 报价人认为其他将会发生的费用。4. 保证金4.1 报价人应提供不少于报价总额 1.5的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4.2 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报价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后到有效期满前,报价人擅自退出竞争性采购的;(2)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买方签订合同的;4.3 报价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北京地区:支票外 埠:汇票
6、4.4 凡没有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4.5 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并签订 合同后扣除中标服务费后, 剩余部分退还中标人。55. 有效期5.1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报价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报价人也可以拒绝采购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
7、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 报价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和电子文档 1 份,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副本”或“电子文档”。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6.2 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报价文件中。如对报价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报价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6.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 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6.4 报价文
8、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五 报价文件的递交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 递交报价文件时,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 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1.2 为方便核查保证金,报价人应将“保证金”单 独密封,并在信封上 标明 “保证金” 字样,在报价时单独递交。1.3 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62)注明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项目编号和“ 在 年月日上午9:30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报价人公章。1.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报价被
9、宣布为“ 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5 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 截止期2.1 报价人应在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至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2.2 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报价人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 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 报价文件递交以后,如果报价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
10、的,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3.2 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3.3 在截止期之后,报价人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3.4 从截止期至报价人在报价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报价人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六 报价及对报价文件的评审1. 报价1.1 报价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文件按要求递交至规定的地点。1.2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应在报价人签到表、报价文件密封确认上签字。71.3 报价人应按递交报价文件的顺序依次分别报出价格并就首次报价进行签字确认。2. 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内容的特
11、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工作。3. 报价文件的初审与澄清3.1 报价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 资格性 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 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3.1.2 符合性 检查 依据采 购文件的规定,从报 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 报价文件的澄清4.1 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 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报价人澄清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
12、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报价文件内容的一部分。5. 比较与评价5.1 经初审合格的报价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5.2 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1 商务条款有无偏离;2 技术方案有无偏离;3 产品的先进性;4 技术方案的合理性;5 技术服务、保障措施;86 经营信誉、业绩等;7 安装调试的时间进度;8 报价 5.3 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1)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
13、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打分最高的报价人为成交人的评分办法。(2)评审因素:综合商务 20、产品性能 40、 报价 40。6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22.1 报价文件递交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2 在评审期间,报价人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评审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 合同一般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 载 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 “
14、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 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 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 “货物” 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包括技术说明、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 有关的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 “买方” 系指与成交人 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91.6 “卖方” 系指根据合同 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人。1.7 “现场” 系指合同约 定货物将要实施和安装调试的地点。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 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 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 技术规范2.1 提交
15、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 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 及其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 知识产权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 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 交货方式4.1 交货方式为现场安装、调试,一切 费用均由卖方负责。5 付款条件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6 技术资料6.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
16、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随时提供技术方案及辅助资料、手册、 图纸等文件。7 质量保证7.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按照采 购文件要求开发 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 术规范等的要求。107.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能够正常调试运转。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7.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故障,包括潜在的故障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6
17、 小时内应针对故障做出响应。7.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6 小时内没有响应 ,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 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7.5 除“合同特殊条款” 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系统开发完成通过最终验收起不少于 36 个月。8 检验和验收8.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系统功能及相关 软件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测试,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8.2 货物运抵 现场后,买方应在根据系统开发情况及进度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8.3 买方有在系 统开发 及安装调试过程中派员监 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9 索赔9.1 如果中标人提供的 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7.5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9.2 在根据合同第 7 条和第 8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9.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 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 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 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