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刚砂硬化耐磨地坪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地:厦门市海沧区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将 10#厂房金刚砂地坪工群承包给乙方施工(包工包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甲方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要求l、工程范围:金刚砂地坪施工。2、工程要求:金刚砂耐磨地坪采用金刚砂硬化耐磨材判,材料用量约为 5 Kg/m2。完工后要求地坪表面平整、与基层混凝土整体粘接、不起鼓、不脱落、颜色均匀无色差、与样品颜色(绿色)一致(样品由双方封存,甲方保管) ,固化后表面硬
2、度高、耐磨损、不起尘、地面能承受冲击荷载。四、工程价格1、施工不含税单价为 元m 2,施工面积约 m2(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2、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总价包干的方式。 (包括施工、工人工资、金刚砂耐磨材料、施工工具、利料运输、五金配件材料、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安全保险费用等) 。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水泥,以乙方验收签字为准。以上总价包干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l )因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影响;(2)人工、材料等费用的涨跌;(3)乙方自行解决工程现场没有住宿造成的来回车费、工地外住宿等费用;(4)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经甲方驻工地代表人员书面签字确认移交手续前,所有成品由乙方负责看管。期间
3、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五、付款方式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最终按双方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支付,单价不变,颜色为绿色。2、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工程进度及付款时间: (1) 月 日前二层五层金刚砂硬化耐磨地坪工程完成,经甲方现场指定人员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67%,即 元工程款。(2) 月 日前底层金刚砂硬化耐磨地坪工程完成,经甲方现场指定人员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即 元工程款。(4)余款 3%为工程保修金,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壹年,乙方全面履行了
4、保修义务,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六、施工期限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七、工期延误对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指定的现场人员签字后,工期相应顺延:1、自然灾害发生致使无法施工;2、出现了不可抗力影响施工;3、经甲方指定现场人员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4、如乙方未按甲方约定时间在水泥初凝后、终凝前进场开工,导致后期工程无法继续,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合同总价的双倍赔偿甲方。八、甲方责任l、提供给乙方放置材料的场地,以便乙方施工;2、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协助乙方和其他班组的配合;3、甲方保证乙方用水、用电。九、乙方责任1、乙方
5、提供符合政府建设部门验收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施工材料。报送施工材料、工程到政府部门检测,并向甲方提供检测合格报告等验收资料。承担材料送检产生的检测费用。若乙方提供虚假、冒牌、掺假等材判和造假的检测报告,一经发现,乙方赔偿本合同工程款的双倍给甲方,且甲方有权单方宣告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偷工减料,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产品规格和质量进行施工。若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全部返工,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进度要求和现场质量检查要求,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工地规章制度。3、乙方委派的全权负责人应直接在现场配合甲方协调工作,以保证施工自始自终的顺利进行。4、遵守
6、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乙方施工人员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5、处理好与其他班组的关系,施工中尽量不扰民。6、负责乙方工人的工资,保证每月及时足额发放。与乙方工人工资相关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主体工程转包第三方。十、施工配合甲方驻工地代表:黄加林 13850037996,林少远 l3599506767。乙方驻工地代表: 。十一、质量及验收1、按双方确定的本工程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应达到政府建设部门的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的工程要求。2、验收必须经甲方驻工地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签字和公司盖章。3、如果因乙方原因,本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维修,并向甲方支付合同工程款 10 %违约
7、金,并承担出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本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而引起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十二、保修服务1、乙方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的保修工作,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人为损坏除外。2、保修期内,若发现乙方设计、施工、供应的材料或完成的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工地现场进行维修,直到符合政府建设部门标准和甲方认可为止。若乙方未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让第三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十三、争议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