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塑钢门窗购销合同供方: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并结合 项目的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 工程地点:二、 产品名称三、 产品价格:窗价格为 元/。注:1.所有门窗按实际制作尺寸、安装数量验收结算。2.制作大样详见附图。3.以上为包工包料价格。四、材料选用:1、型材: 60 系列型材。材料必须使用供应人 的型材。联系电话:2、玻璃:邢台浮法 6mm 厚玻璃(迎新牌) ,6+12+6 做法,卫生间采用磨砂玻璃。单块面积大于 1.5的窗玻璃、居室内地面高度900mm 以下的窗玻璃、玻璃门以及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
2、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玻璃均采用安全玻璃。3、 配件。4、1.5mm 厚镀锌方钢衬。5、沙扇采用隐形铝合金沙扇。6、窗框四周必须采用膨胀泡沫全部密封。7、产品进场须提供:合格证书、海螺型材质量检验报告、海螺型材供货证明。8、供方在每批次塑钢制作前通知需方,需方派质检组到厂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此批次的制作。门窗制作完成到场后报需方质检组检查,并进行破坏性检验。五、技术要求1、本项目加工及安装应满足以下规范、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1-2001)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JGJ103-96)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2、制作技术要求:2.1 门窗相关规格详见各单体建筑图纸及门窗表,
3、所有门窗尺寸均需现场实际尺寸为准。2.2 提供塑钢截断样品、材料样板及五金件样品、门窗物理性能及力学性能检测报告。2.3 玻璃采用甲方指定的产品,其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2.4 门窗不得有焊脚开焊、型材断裂等损坏现象,框和扇的平整度、直角度和翘脚度以及装配间隙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有下垂和翘曲变形,以免妨碍开关功能。3、本合同中未提及的规范及标准,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4、供方必须按工期要求配合施工单位,因未按时到货及安装影响土建施工单位进度,损失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利对供方进行处罚。5、供方每个批次的产品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4、及合格证书。6、供方提供竣工验收所需各种资料。六、交货地点、方式及安装时间:正定新区三里屯社区七区施工现场,供方负责制作、运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门框必须在 15 日内开始安装。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现场费用负担:供方负担。八、包装标准:安装前,塑钢门窗、扇及分格杆件做封闭型保护,门窗框应采用三面保护,框与墙体连接面不应有保护层。保护膜脱落的,应补贴保护膜。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和需方要求验收,需方对产品验收合格后再安装。十、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工程无预付款,窗框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 30%;窗扇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 30%;竣工备案验收后付至工程
5、总价款的 95%;余 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工程款发票,否则不予付款。十一、质保期限:两年(两年后免费维修只收取材料费) 。十二、违约责任:违约方负责。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正定县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其他约定事项:1、供方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随叫随到,若延误维修需方按发生维修费用的五倍扣除保修金,供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2、抽检发生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需方要求,无条件退换货,供方同时应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3、 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使用备案证书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不全或不是真实有效的需方不予付款。4、型材、配件供货人,必须使用指定供货人的材料,如不使用指定供货人的材料,本合同无效。5、制作大样附图为本合同协议内容。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三份、需方一份。供方签字(章) 需方签字(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