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销合同供方:需方: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下列购销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品名、价位、数量及金额品名 款式 颜色 单价(元)单位 数量 金额 备注标准套装门不含税双开套装门不含税半侧玻套装门不含税子母半侧玻套装门不含税合计 不含税此单价含五金、安装、运输;二、供货时间:供需双方确定产品尺寸、颜色、款式,定金到账后。其供货时间不少于 22 天。三、交货时间: 。四、安装及运输:1、本合同产品由供方负责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2、由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3、安装时间在具备安装条件的情况下 5 天左右完成。五、付款方式:1、一次性供货,订合同时付货款总额的 30%作为定金
2、,货到现场,付至总货款的 70%,安装完毕,交付甲方使用时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2、如供需双方任何一方不按时履行合约,应付对方总金额的 20%违约金。六、供方责任及义务1、供方所供产品质量安装企业标准执行。2、供方所需产品需方验收之日起一年内,非人为因素出现的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若属产品质量 问题供方负责更换。七、需方的责任及义务1、安装合格后交由需方保护,若在产品保护过程中出现人为损坏,供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只协助修复。2、供方产品进场安装,需方工地必须具备安装条件,若工地混合交叉施工,由需方负责协调。3、若需方不按时付款或工地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工期顺延。八、违约责任:1、若供方不按时供货
3、安装达不到质量要求,造成需方损失,供方按合同履约总额的 5%赔偿需方,直到达标为止。2、若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其所供产品所有权属供方所有,并按合同总额的 5%赔偿需方,直到付清款为止。九、其他约定1、本合同管辖权属供方所在地。2、本合同金额按照实际交货发生额计算。3、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供需双方履行完终止。4、如需方需要税票,供方所提供的税票为组合发票,即产品、五金、劳务、运输等,发票单位: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盖章、定金到账后生效。供方: 需方:代表: 代表: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附供方账号:开户名:张祖军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账号:621528104965544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