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聘用合同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聘用1.1 本合同旨在确定并规范甲方作为聘用方而乙方作为受聘方之间所产生的聘用服务关系。根据本合同,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的销售经理,工作汇报给销售部区域经理。 第二条 合同期限2.1 除非发生本合同第 8.1 条或 8.2 条的情形之一而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自 2017 年 月 日起至 2020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3 个月,自 2017 年 月 日起至 2018 年 月 日止。2.2 本合同期满前 3 个月,经双方同意可按本合同的条件进行顺延,顺延的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2、第三条 乙方工作职责3.1 合同期配合区域经理完成所有产品的市场开拓,完成区域客户的维护和服务,完成区域年度销售目标及个人销售目标和客户的及时回款任务。第四条 薪资待遇及年度奖(税前)4.1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给予乙方的工作报酬和待遇(a)综合薪酬综合薪酬每月肆仟伍佰元整人民币。该项综合薪酬包含每月的基本工资(2000元) 、岗位工资(600 元) 、平时和节假日加班工资(800 元) 、绩效工资(800元) 、其他奖金、出差补贴、年休补贴、保密补偿费等报酬和补助(300 元) 。(b)提成提成办法参照2018 年销售部薪资及年终奖设置和实施办法 ,该办法如有变动,以公司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3、乙方提成从 2018 年 1 月份的回款开始计算。(c)保险和公积金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和常熟市的社保政策,甲方将为乙方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 。4.2 年度奖年终奖参照2018 年销售部薪资及年终奖设置和实施办法 ,该办法如有变动,以公司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4.3 综合薪酬和提成发放日为次月的 25 日。年终奖在次年的 1 月 25 日发放。税金自理。第五条 报到日期、假期及工作时间5.1 乙方应于 2017 年 11 月 日 前向甲方报到并开始上班;25.2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8:00-16:30,周六 8:00 至 12:00。每周六 4小时的加班工资以及因业务需要出差
4、、加班等工资和补贴已包含在每月的综合薪酬中,不再另行计算发放。5.3 除了双休日及中国法定节假日外,乙方在受聘期内每年有 零 天的带薪假期(包括探亲假等全部假期) ;未休的带薪假期双方已约定按照国家规定的计算方式在乙方的综合薪酬中得以补偿。5.4 本合同第四条所述的“综合薪酬”以及本条规定的“带薪休假”是以日历年或日历月为计算单位。如果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时间不足相应的日历月,乙方应得的综合报酬及可享受的待遇应以其提供服务的实际日数按比例计算。但如果本合同在某一年度被解除或终止,则乙方并不享有按当年提供服务的实际日数享有年度奖金的权利;5.5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即使乙
5、方必须在上述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内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因甲方工作岗位的特殊性,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无须再为乙方的超时、超日工作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提供任何补偿。第六条 不竞争承诺6.1 乙方保证在其受聘期间,除非事先向直接领导批露并取得董事会的同意,否则乙方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与甲方集团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之活动,或同时受聘担任任何与甲方业务有竞争的公司或个人的任何职位或向该等人士提供任何职务;6.2 乙方保证在其与甲方之聘用关系结束后的二十四个日历月内,乙方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与甲方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之活动或向任何与甲方业务有竞争的公司或个人谋取任何职位或提供任何服务,亦不能接
6、受任何与甲方集团业务有竞争的公司或个人所提供的任何职位或任务;6.3 乙方保证在其受聘为甲方期间以及在其与甲方之聘用关系结束后的二十四个日历月内,其不会直接或间接地,无论为乙方本身或为任何第三方,劝诱甲方的任何雇员(不论全职或兼职)离开公司或使公司任何雇员(不论全职或兼职)违反该雇员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的任何条款。第七条 保密责任及相关事项7.1 乙方意识到其在甲方本合同项下行驶职责时会接触到公司所拥有及/或由公司保管的秘密数据(以下简称“商业秘密” )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不论是否已注册/登记,无论是否是专利还是专有技术) 、业务、研究、产品、客户、策略、市场推广
7、、对其销售价格具敏感性的文件、材料、数字、信息、计划、内幕消息等。乙方确认商业机密为甲方独有及/或由甲方保管;7.2 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五年内乙方保证:(a)除非该等商业机密非因乙方原因而进入公知状态,乙方绝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方批露商业秘密。但是乙方因为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有必要向甲方有关雇员及甲方聘用的专业人员批露商业秘密除外;(b)乙方不会为了自己、其亲友以及未经甲方许可的任何第三者的利益而以任何方式批露、使用、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批露、泄漏或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3(c)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商业秘密向未经甲方许
8、可的任何第三方散播或批露。7.3 本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须立即及有效地将与公司业务直接或间接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文件、个人笔记、记录、报告、手册、图纸、表格、软盘、磁带和秘密数据)返还甲方。而该等数据由乙方持有或在其控制之下,无论该等数据是否原由甲方提供给乙方。7.4 乙方同意其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间所形成、开发、创造、制作的各种知识产权均为甲方单独拥有,乙方对前述知识产权不享用任何权利,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就注册/登记该等知识产权提供协助,惟乙方于其工作时间以外利用不属于甲方的财务或资源所形成、开发、创造、制作与甲方业务无关的各种知识产权则除外。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8.
9、1 在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或合同到期又未续约的情形下,本合同自双方约定的解除日期或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8.2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提前三个月(“解除通知期”)通知甲方。乙方在解除通知期内及合同解除后应:(a)继续遵守本合同第 6 条的不竞争承诺;(b)继续遵守本合同第 7 条的保密承诺;(c)不再享有当年度的年度奖金;(d)在解约通知期内只领取基本工资;(e)除甲方未支付的基本工资外无权主张或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补偿金或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报酬或奖励;(f)若因乙方的单方面解约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赔偿甲方的损失。8.3 甲方可以在给予乙方至少 45 天
10、的书面通知期届满后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若因下列原因造成甲方决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解约补偿金:(a)乙方因健康原因在十二个月内已累计达三十个工作日未能实质性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b)乙方精神失常或就与精神健康有关的任何疾病而丧失行为能力或部分行为能力;(c)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诚实、勤勉与忠实义务,经甲方劝告后仍不悔改;(d)乙方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因其故意或有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损害或损失;(e)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执行职务时,其行为严重失当、严重失职、或故意疏忽;(f)乙方或乙方所属区域连续三个月无法完成月销售目标或年销售额低于销售目标额 10%。(g)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非竞争
11、和/或保密义务;(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若因下列原因造成甲方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解约补偿金:(a)若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下列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4(b)甲方因迁移等情况致使原劳动合同履行地改变的;(c)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乙方无工作任务或无法落实乙方工作职责的;(d)因其他非乙方导致的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3)除上述任何情形外,在甲方给予乙方提前 60 天的通知期且按下列补偿公式计算的金额支付解约补偿金后,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解约补偿金=(N+1 )本合同约定的每月
12、基本工资(其中 N 为乙方实际工作月份除以 12 个月后得到的“四舍五入”值)9.4 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的聘用关系因为发生上文第 8.1 条或 8.2 条原因而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并不影响乙方仍应遵守本合同第六条和第七条有关非竞争和保密条款的规定,即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应遵守有关非竞争及保密条款约定的义务。第九条 违约责任9.1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而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a)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付出的费用;(b)甲方为其支付的进修或培训(含境内外实习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c)因乙方重大过失而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
13、成的直接损失;(d)因乙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而导致甲方商务拓展、市场营销等目的落空而产生的投资损失;(e)其他直接损失;9.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非竞争承诺和保守商业秘密事项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甲方规章制度赔偿甲方损失;9.3 本合同解除和终止时,乙方需交还工作期间经手或保存的公司所有财物、档案及其它文字资料。未按甲方规定做好交接而擅自离职的,甲方有权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或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9.4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支付相应的基本工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第 8.3款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解约
14、补偿金。第十条 其它10.1 本合同是关于乙方向甲方亲身提供服务的协议,因此,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各项权利、利益、义务、责任等均不得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方承受及承担;10.2 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标的全部协议,并取代甲乙双方以前一切有关本合同标的协议或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增加、删减、或修改本合同任何条款;10.3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其存在不应影响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与解释;10.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5辖;10.5 因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未能在其发生后三十日
15、内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则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常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10.6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其中任何部份若被中国司法机关或任何仲裁机构判定或裁定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判定或裁定并不会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其它条款在适合法律允许的全部范围内应视为有效及可强制执行。10.7 本合同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出限期补救、依约履行、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以及其它法定的补救措施。在不违反法定诉讼的情况下,一方如因不在其控制范围内的种种因素而未行使或仅部分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是如因不在其控制范围内的种种因素而未采取或仅采取一部分或延迟采取法定补救措施,并不表示该方放弃行使全部或放弃行使未被行使的权利,也不表示该方放弃采取全部法定补救措施或是放弃未被采取的法定补救措施。乙方若违反其根据本合同所有的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公司章程采取补救措施。10.8 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乙方同意遵守甲方员工手册和其它管理规章的要求,对员工手册及管理规章的违反视为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是,如果员工手册与合同的规定不一致,则优先适用本合同的规定;10.9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授权代表: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