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 24 页 第 1 页集 团 公 司 财 务 集 中 管 控方 案 设 计作 者 :刘 秉 梁一 、财 务 集 中 管 控 的 目 的 和 意 义财 务 集 中 管 控 方 案 是 集 团 财 务 管 理 的 基 础 ,其 目 的 是 依 托 网络 ,合 理 规 划 集 团 财 务 集 中 管 控 的 框 架 、内 容 、流 程 ,做 到 财 务 信息 实 时 传 递 、共 享 和 集 中 管 理 ,保 证 信 息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有 效 ,真 正 实 现 对 下 属 各 单 位 财 务 的 集 中 监 控 的 目 的 。集 团 公 司 如 何 实施 对 子 (分 )公 司 的
2、 财 务 集 中 管 控 ,是 当 前 集 团 公 司 面 临 的 一 个 十分 重 要 的 问 题 。财 务 集 中 控 制 的 目 标 是 实 现 企 业 价 值 最 大 化 ,合理 配 置 集 团 资 产 ,发 挥 集 团 优 势 ,提 高 资 本 的 运 营 效 率 。而 不 仅 仅是 传 统 意 义 上 控 制 一 个 企 业 的 财 务 活 动 的 合 规 性 和 有 效 性 。实 施集 团 化 财 务 管 控 ,应 与 集 团 公 司 管 理 模 式 和 战 略 方 针 目 标 相 适 应 ,并 要 充 分 考 虑 集 团 公 司 的 目 前 现 状 及 各 子 (分 )公 司
3、的 经 营 情 况 。理 想 的 财 务 管 控 体 系 不 能 管 得 太 死 ,又 不 能 放 得 太 开 ,就 目 前 公司 的 状 况 来 而 言 适 度 集 中 管 理 模 式 模 式 较 为 合 适 ,根 据 公 司 发 展情 况 逐 步 实 施 ,稳 妥 推 进 ,易 缓 不 易 急 ,最 终 达 到 真 正 的 财 务 集 中管 控 。二 、方 案 设 计二 、集 团 财 务 管 控 模 式 选 择集 团 财 务 管 控 模 式 分 为 直 接 管 理 和 间 接 管 理 两 种 。一 是 对 集团 公 司 的 母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应 采 用 直 接 管 理 (包
4、 括 :宁 夏 某 某 煤共 24 页 第 2 页业 有 限 公 司 、宁 夏 某 某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宁 夏 某 某 煤 业 有 限 公 司 、石嘴 山 汇 生 某 某 有 限 公 司 及 以 后 接 收 的 小 神 火 洗 煤 厂 、大 石 头 煤 矿 );二 是 对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子 公 司 采 用 间 接 管 理 (包 括 :宁 夏 某 某 小额 贷 款 有 限 公 司 、宁 夏 某 某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集 团 公 司 对 成 员 子 公 司 的 投 资 结 构 的 不 同 ,集 团 财 务 管理 分 为 三 个 层 次 :第
5、一 层 ,对 母 公 司 和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集 团 公司 的 财 务 管 理 要 求 和 制 度 执 行 。第 二 层 ,对 控 股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要 稍 微 松 懈 一 些 ,应 该 允 许 他们 自 行 拟 订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但 不 能 出 现 与 集 团 公 司 的 财 务 制 度 不一 致 或 相 矛 盾 的 条 款 ,各 项 财 务 制 度 和 重 大 财 务 事 项 需 经 集 团 公司 的 董 事 会 或 总 经 理 审 查 批 准 后 方 可 执 行 。第 三 层 ,对 参 股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要
6、比 较 松 散 一 些 。集 团 财 务 管理 部 门 不 应 该 对 他 们 限 制 具 体 内 容 ,只 需 要 通 过 集 团 公 司 派 到 参股 公 司 的 董 事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参 与 投 资 、分 配 等 重 大 决 策 ,掌 握 分 析 其 财 务 状 况 、经 济 效 益 和 重 大 变 化 等 。三 、会 计 人 员 管 控 及 机 构 设 置根 据 集 团 公 司 管 理 需 要 ,设 立 二 级 集 中 式 财 务 管 理 模 式 。各子 (分 )公 司 财 务 部 是 集 团 财 务 部 的 派 出 机 构 ,会 计 人 员 及 会 计 业务
7、 实 行 垂 直 管 理 。子 (分 )公 司 会 计 人 员 其 人 事 关 系 、考 核 权 限 、薪 酬 福 利 发 放等 均 在 集 团 公 司 财 务 部 。从 财 务 负 责 人 到 一 般 员 工 均 由 总 公 司 派共 24 页 第 3 页驻 ,被 委 派 人 员 不 得 在 其 所 任 职 单 位 获 取 任 何 形 式 的 、可 能 影 响其 工 作 独 立 性 的 报 酬 或 利 益 。通 过 对 子 (分 )公 司 会 计 人 员 的 控 制 ,加 强 财 务 监 控 ,既 保 证 其 工 作 的 独 立 性 ,又 使 其 工 作 不 会 被 所 派驻 单 位 的 管
8、 理 层 左 右 ,使 被 派 驻 单 位 的 管 理 层 受 到 相 对 独 立 的 监督 ,维 护 集 团 公 司 的 整 体 利 益 ,可 以 使 总 公 司 能 全 面 掌 控 子 (分 )公 司 的 经 营 状 况 。子 公 司 的 核 算 点 仍 然 设 在 其 公 司 经 营 所 在 地 ,这 样 做 的 好 处 ,一 是 可 操 作 性 强 ,便 于 管 理 。二 是 财 务 人 员 可 以 随 时 了 解 和 掌 握本 单 位 的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做 到 心 中 有 数 ,有 利 于 分 析 企 业 的 生 产经 营 状 况 。被 委 派 财 务 人 员 实 行 “
9、双 线 负 责 制 ”,一 方 面 要 负 责 本 公 司 内部 所 有 的 财 务 管 理 事 务 ,协 助 子 公 司 总 经 理 开 展 工 作 ,参 与 子 公司 的 重 要 决 策 ;另 一 方 面 ,也 要 对 总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负 责 ,贯 彻 总部 的 有 关 政 策 ,同 时 ,负 有 向 总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报 告 本 公 司 重 大财 务 事 项 和 重 要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的 责 任 。四 、资 金 管 控 模 式1、现 金 管 控 :各 子 (分 )公 司 实 行 收 支 两 条 线 管 理 ,分 别 核 算收 入 和 支 出 。按
10、照 收 支 两 条 线 管 理 要 求 ,在 外 部 银 行 分 设 收 入 账户 、支 出 账 户 ,用 于 归 集 各 项 资 金 收 入 和 办 理 预 算 内 款 项 转 账 结算 及 现 金 支 付 。各 子 (分 )公 司 收 入 账 户 由 集 团 公 司 财 务 部 监 管 ,支出 账 户 现 金 流 入 的 唯 一 来 源 是 集 团 公 司 按 批 准 预 算 拨 入 的 款 项 。各 子 (分 )公 司 的 收 入 和 其 他 来 源 资 金 必 须 直 接 存 (汇 )入 其 收 入 专共 24 页 第 4 页户 ,不 得 截 留 和 隐 瞒 ,各 项 支 出 必 须
11、从 支 出 账 户 中 支 付 。根 据 需 要可 开 立 专 项 账 户 ,如 :贷 款 帐 户 ,运 费 帐 户 等 ,专 项 帐 户 只 限 于 专项 资 金 的 支 付 ,不 能 挪 做 他 用 。开 立 专 项 账 户 需 经 集 团 公 司 财 务部 门 审 核 后 方 可 办 理 。集 团 公 司 财 务 部 为 银 行 账 户 开 立 及 使 用 的监 管 部 门 ,各 子 (分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的 开 立 、变 更 及 撤 销 须 书 面 报 经集 团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办 理 。各 子 (分 )公 司 经 集 团 公 司 审核 确 认 的
12、 备 案 账 户 需 开 通 网 上 银 行 (如 果 条 件 允 许 ),便 于 资 金 的划 转 和 拨 付 。2、筹 资 管 控 :各 子 公 司 的 筹 资 活 动 以 子 公 司 为 主 体 ,并 选 择 最佳 的 筹 资 方 式 ,实 行 自 筹 自 还 。需 筹 资 时 必 需 先 向 总 公 司 提 出 申请 ,其 内 容 包 括 :筹 资 数 额 、筹 资 渠 道 、筹 资 方 式 、筹 资 用 途 及 筹 得资 金 的 使 用 计 划 ,经 总 公 司 同 意 后 方 可 进 行 。不 能 盲 目 举 债 ,增 加筹 资 风 险 ,未 经 总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擅 自
13、 对 外 筹 资 。各 分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以 母 公 司 为 主 体 ,由 母 公 司 统 一 筹 集 资 金 ,统 一 安 排 使 用 ,实 行 统 筹 统 还 ,各 分 公 司 无 权 对 外 进 行 筹 资 。各 子 (分 )公 司 、母 公 司 之 间 的 资 金 借 贷 ,实 行 有 偿 使 用 ,即 各公 司 之 间 借 贷 须 支 付 利 息 。3、投 资 管 控 :集 团 所 有 投 资 活 动 由 总 公 司 统 一 管 理 实 施 ,各子 (分 )公 司 无 权 对 外 投 资 ,需 对 外 投 资 时 各 子 (分 )公 司 提 出 投 资计 划 及 可 行 性
14、 报 告 ,投 资 项 目 必 须 符 合 业 集 团 公 司 投 资 的 战 略 意图 和 基 本 原 则 。由 集 团 项 目 部 进 行 调 研 、考 察 ,并 制 定 投 资 计 划 ,集 团 财 务 部 对 投 资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实 施 管 控 。共 24 页 第 5 页(二 )财 务 预 算 管 控财 务 预 算 制 度 是 实 施 有 效 财 务 控 制 的 重 要 手 段 ,是 总 公 司 与子 (分 )公 司 之 间 沟 通 的 平 台 、控 制 的 标 准 、考 核 的 依 据 ,是 推 行 子公 司 财 务 管 理 规 范 化 和 科 学 化 的 工 具 ,也
15、是 促 进 子 公 司 自 我 管 理 、自 我 发 展 的 有 效 途 径 。集 团 公 司 统 一 组 织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工 作 ,建立 健 全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责 任 制 ,分 级 确 定 预 算 执 行 单 位 ,逐 级 分 解 、落 实 预 算 指 标 ,全 员 参 与 、层 层 把 关 、逐 级 负 责 ,确 保 实 现 集 团 公司 总 体 预 算 目 标 。集 团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应 紧 紧 抓 住 费 用 预 算 与 资 金 预 算 ,不 断 拓宽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的 范 围 ,提 高 预 算 精 度 ,加 大 财 务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16、的 考 核 力 度 ,真 正 使 预 算 起 到 刚 性 约 束 的 作 用 。总 公 司 在 财 务 预算 控 制 体 系 中 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如 下 :制 订 预 算 编 制 规 程 ,指 导 各 子(分 )公 司 及 编 制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汇 总 编 制 全 集 团 财 务 预 算 ,检 查和 监 控 预 算 执 行 过 程 情 况 ,对 预 算 执 行 过 程 中 的 偏 差 提 出 处 理 建议 :审 核 子 公 司 提 出 的 预 算 目 标 调 整 申 请 ;组 织 集 团 内 部 各 单 位 财务 预 算 完 成 情 况 的 年 度 考 评 工 作 ;提
17、 交 财 务 考 核 与 评 价 报 告 ;审 核预 算 执 行 单 位 的 预 算 外 支 出 申 请 。各 子 (分 )公 司 应 依 据 集 团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编 制 经 营 预 算 、投 资 预 算 、筹 资 预 算 、财 务 预 算 。各 子 (分 )公 司 预 算 编 制 流 程 图 (见 图 1)共 24 页 第 6 页图 1 子 (分 )公 司 预 算 编 制 流 程 图根 据 集 团 公 司 资 金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依 据 年 度 预 算 和 当 月 生产 经 营 的 实 际 情 况 ,采 取 自 下 而 上 综 合 平 衡 的 方 法 ,按 月
18、编 制 全额 资 金 预 算 ,将 全 部 资 金 收 支 纳 入 预 算 管 理 。月 度 资 金 预 算 经 总经 理 审 批 后 ,由 集 团 财 务 部 根 据 资 金 情 况 及 时 拨 付 ,子 (分 )公 司总 经 理 可 在 预 算 资 金 范 围 内 按 预 算 支 付 项 目 逐 笔 审 批 。专 项 资 金及 特 殊 事 项 由 各 子 (分 )公 司 提 出 申 请 ,报 集 团 公 司 实 行 一 事 一 批 。总 公 司 财 务 部 对 子 (分 )公 司 每 月 申 报 的 资 金 预 算 要 严 格 审 查 ,资金 使 用 用 途 做 到 :重 点 保 留 ,次
19、 要 削 减 ,逐 项 压 缩 ,严 格 杜 绝 非 生业务部门、职能部门投资部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投资部门财务部门1经营预算2投资预算4财务预算3筹资预算经营预算1.分行业主营业务收入预算;2.生产预算;3.采购预算;4.分行业主营业务成本预算;5.销售费用预算;6.管理费用预算;7.人工成本预算;8.营业外收支预算;9.税金预算;10;其他业务利润预算。投资预算1.投资及收益预算2.固定资产预算3.在建工程预算筹资预算1.长、短期借款预 算2.债券筹资预算3.财务费用预算财务预算1. 资产负债预算2. 利润预算3现 金流量 预算长期资本计划共 24 页 第 7 页产 性 开 支 。同 时
20、 对 资 金 使 用 加 强 跟 踪 检 查 ,避 免 资 金 东 借 西 用 ,保证 资 金 使 用 的 效 率 和 安 全 。月 度 资 金 预 算 审 批 流 程 图 (见 图 2)图 2 月 度 资 金 预 算 审 批 流 程 图(三 )资 金 的 监 控 方 式一 是 通 过 收 支 两 条 线 、资 金 预 算 报 告 制 度 监 控 其 资 金 的 流 入流 出 情 况 ;二 是 通 过 财 务 信 息 化 平 台 (用 友 软 件 )及 银 行 帐 户 监 控 其 资金 使 用 情 况 ;要 求 子 (分 )公 司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资 金 使 用 审 批 程 序 ,必集
21、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财务部门 4 修改调整预算方案各子( 分)公司 1 提交月度资金预算方案申请和调整方案集团公司财务部 2 初审、汇总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3 审核预算方案5 审查预 算方案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财务部 6 修改调整资金预算7 下达月度资金预算调整预算方案?共 24 页 第 8 页须 做 到 当 天 的 资 金 收 付 业 务 及 时 入 账 ,并 在 次 日 报 送 上 日 资 金 日报 表 。公 司 总 部 通 过 财 务 信 息 平 台 核 对 资 金 的 收 支 情 况 ,(通 过 网上 银 行 ,电 话 银 行 ,银 行 短 信 通 及 时 了 解 收 入 帐 户 和
22、支 出 帐 户 的即 时 余 额 )是 否 按 照 资 金 预 算 审 批 项 目 支 付 ,做 到 及 时 监 控 。如 有异 常 情 况 及 时 汇 报 总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五 、搭 建 信 息 化 平 台 ,实 现 资 源 共 享 。搭 建 信 息 化 平 台 ,推 行 “分 级 核 算 、集 中 管 理 ”的 信 息 化 模 式 。通 过 建 立 计 算 机 网 络 系 统 ,将 子 (分 )公 司 的 资 金 收 支 和 预 算 执 行情 况 都 集 中 在 计 算 机 网 络 上 ,采 用 先 进 的 管 理 软 件 ,达 到 “统 一 计算 机 平 台 ,统 一 规
23、 章 制 度 ,统 一 信 息 及 业 务 编 码 ,统 一 管 理 ,统 一监 督 ”的 财 务 与 业 务 一 体 化 的 要 求 ,实 现 财 务 系 统 的 数 据 共 享 (逐步 实 现 销 售 、供 应 、生 产 等 系 统 数 据 共 享 ),集 团 总 公 司 财 务 部 可以 随 时 调 用 和 查 询 子 (分 )公 司 的 记 账 凭 证 、财 务 报 表 等 信 息 ,随时 通 过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了 解 其 经 营 情 况 ,通 过 企 业 内 部 局 域 网或 直 接 利 用 互 联 网 ,使 集 团 公 司 可 随 时 汇 集 各 子 (分 )公
24、司 财 务 信息 ,有 利 于 提 高 企 业 资 金 运 作 的 透 明 度 ;全 面 掌 握 各 个 子 公 司 的 经营 情 况 ,及 时 发 现 存 在 的 问 题 ,减 少 子 公 司 的 经 营 风 险 和 制 止 资产 流 失 ,实 现 高 效 率 的 信 息 化 管 理 ,保 障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传 递 的 效率 和 质 量 ,提 高 管 理 决 策 的 水 平 。 建 立 以 董 事 会 -总 公 司 财 务 部 -子 公 司 财 务 部 多 层 次 紧 密 的 财务 组 织 结 构 ,实 行 “归 口 管 理 ,分 级 核 算 ,逐 级 审 批 ”的 财 务 管 理
25、 模式 ;建 立 集 团 总 经 理 -集 团 财 务 部 经 理 -子 公 司 财 务 经 理 -财 务 人 员共 24 页 第 9 页信 息 沟 通 渠 道 ,传 递 财 务 信 息 ,明 确 决 策 规 则 、程 序 、权 限 和 责 任等 ,进 行 科 学 的 职 务 分 工 、严 格 的 岗 位 位 设 置 和 严 密 的 授 权 管 理 。六 、内 部 审 计 监 控 。设 置 独 立 的 审 计 部 门 ,全 面 负 责 集 团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加 强 对重 大 财 务 收 支 、投 资 项 目 、经 济 责 任 、经 济 效 益 、经 营 决 策 以 及 重点 部 门
26、 和 单 位 的 专 项 审 计 ,使 内 部 审 计 由 查 错 纠 弊 向 绩 效 型 和 风险 性 审 计 转 变 。内 审 的 作 用 不 仅 在 于 监 督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工 作 ,同 时 稽 查 、评价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否 完 善 和 企 业 内 各 部 门 职 能 的 效 率 ,是 监 督 、控 制 内 部 其 它 环 节 的 重 要 手 段 。通 过 内 部 审 计 ,能 够 及 时 发 现 子公 司 财 务 和 经 营 中 的 问 题 并 提 出 建 议 ,以 推 动 企 业 健 康 发 展 。建 立 审 计 网 络 ,定 期 对 子 公 司 进 行 年
27、 度 审 计 ;对 各 子 (分 )公司 总 经 理 的 调 动 进 行 离 任 审 计 ,审 查 和 评 价 子 公 司 责 任 主 体 的 经济 责 任 履 行 情 况 ;对 子 公 司 的 一 些 工 程 项 目 、经 济 合 同 、对 外 合 作项 目 、联 营 合 同 等 进 行 单 项 审 计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地 对 子 公 司 的 内 部控 制 机 制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估 ,监 督 和 完 善 子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内 部 的 审 计 监 督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控 制 具 有 非 常 大 的 作 用 ,审 计在 集 团 管 理 化
28、控 制 中 有 着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内 部 审 计 机 制 的 建 立是 财 务 控 制 的 重 要 保 障 。八 、集 团 总 部 及 子 (分 )公 司 的 职 责 及 权 限(一 )集 团 公 司 财 务 部 的 职 责共 24 页 第 10 页负 责 各 子 (分 )公 司 的 会 计 基 础 及 核 算 工 作 的 指 导 ,负 责 资 金预 算 的 审 批 、监 控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负 责 各 子 (分 )公 司 的 会 计 报 表审 核 及 汇 总 ,负 责 各 种 制 度 的 制 度 、修 改 和 完 善 ;负 责 资 金 的 筹 集 、纳 税 管 理
29、;处 理 外 界 有 关 事 宜 。(二 ) 各 子 (分 )公 司 财 务 部 的 职 责负 责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核 算 ;负 责 本 公 司 纳 税 管 理 ;负 责 本 公 司 资金 筹 集 及 纳 税 工 作 。九 、岗 位 设 置某 某 煤 业 公 司 需 设 置 3 人 ,财 务 主 管 1 人 (同 时 兼 某 某 公 司 审核 岗 位 ),核 算 会 计 1 人 ,出 纳 一 人 (兼 某 某 公 司 出 纳 ),某 某 公 司 设核 算 会 计 1 人 ,现 某 某 只 有 2 人 ,需 及 时 补 充 核 算 会 计 1 人 以 满 足工 作 需 要 。集 团 财
30、务 部 现 有 7 人 ,其 中 :财 务 部 长 1 人 ,副 部 长 1 人 ,财 务人 员 5 人 ,具 体 岗 位 设 置 :会 计 核 算 管 理 、会 计 报 表 审 核 汇 总 1 人 ;公 司 本 部 会 计 1 人 ;出 纳 1 人 ;筹 资 管 理 、预 算 管 理 1 人 ;税 收 管 理 、资 本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1 人 。五 、集 团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的 主 要 内 容预 算 管 理 。集 团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的 经 济 政 策 和 产 业 政 策 ,结 合集 团 的 实 际 情 况 ,提 出 集 团 下 年 度 的 生 产 经 营 总 体 计 划 ,提 供 给子 公 司 作 为 指 导 性 大 纲 。各 子 公 司 编 制 的 预 算 经 集 团 公 司 审 核 、汇 总 、调 整 、平 衡 后 正 式 下 达 ,作 为 子 公 司 考 核 的 依 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