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第 1 页/共 5 页 -音响设备销售和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音响制造有限公司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 音响设备(以称“音响设备”)用于 项目。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设备销售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信守第一条 合同标的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音响设备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音响设备销售清单12 乙方负责音响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甲方提供必要的协作和配合。13 如本合同签订后需要临时增加音响设备的,可在本合同之外另行约定清单和价款。第二条 价款21 音响设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22 音响设备的技术调试支持不另收取费用。第三条 付款方式31
2、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作为合同定金,即人民币 元。32 音响设备交货时间为 月 日,在音响设备交货之前,甲方即付乙方合同总价款 60,即人民币 元。33 在音响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 3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10,即人民币 元。- 第 2 页/共 5 页 -第四条 音响设备的交货和运输41 所有音响设备应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 。42 乙方应于交货日 天之前,可按本合同第 115 款之约定的 E-Mail 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预计交货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以同样的联络方式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
3、货日期。第五条 音响设备的验收51 音响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后 日内完成。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52 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53 如双方认可的音响设备的表面瑕疵,并不影响设备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并在清单中注明,乙方负责修复。54 交货验收后,音响设备之占有和管领由甲方负责,全部风险转移至甲方。甲方按本合同 32 款之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第六条 音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61 乙方负责音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甲方提供必要的协作和配合。62 音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在交货验收后 日内完成,甲方对调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向乙方出具安装、调试合格的证明文件。63 甲方对
4、安装、调试的音响设备的质量或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应当在约定的安装调试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当负责安装、调试至合格为止。第七条 保修与维修71 音响设备的保修期为 个月,在保修出内,除出现 72 款的情形,乙方应当负责免费维修,不得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72 保修期内,如出现但不限于人为原因、意外事故、配电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乙方产品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如需要乙方修复,则需要甲方承担一切费用,乙方可给予适当优惠。- 第 3 页/共 5 页 -73 保修期后,如出现任何故障,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双方权利义务另行协商和约定。7 4 售 后 服 务 及 质 量
5、 保 证 :a)如 以 下 情 况 者 , 自 进 货 之 日 起 享 有 一 年 的 质 保 期 , 甲 方 将 免 费 提 供 零部 件 或 更 新 器 件 : 喇 叭 单 元 因 脱 胶 , 引 线 断 裂 等 质 量 问 题 引 起 的 损 坏 , 可 凭 损 坏 单 元 免 费更 换 新 单 元 。 ( 人 为 损 坏 或 化 学 性 腐 蚀 不 属 于 更 换 条 件 ) 功 放 电 路 部 分 故 障 , 如 面 板 、 机 壳 等 外 观 完 好 如 新 可 更 换 新 机 , 如 外 观损 坏 、 陈 旧 , 可 更 换 内 部 元 器 件 或 电 路 板 。b)下 列 人
6、公 司 可 提 供 新 零 部 件 , 但 需 收 取 零 部 件 成 本 ; 音 箱 面 网 , 箱 体 等 损 伤 。 喇 叭 损 坏 , 但 不 能 提 供 损 坏 的 单 体 。 功 放 外 观 损 坏 。 功 放 电 路 板 机 械 性 损 伤 , 如 断 裂 、 残 缺 。 因 使 用 方 电 源 问 题 造 成 设 备 损 坏 , 如 电 压 过 高 等 。 麦 克 风 网 罩 脱 落 , 变 形 。 质 保 期 过 后 。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音响设备是全新的,对此有异议的,甲方应当在收货验收时提出,乙方应当负责按合同之要求更换。82 如果乙方延期交货,每
7、延期一天,应当按甲方已付款的 1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83 如果乙方延期交货超过 天,则甲方有权选择: 要求乙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甲方已付款额计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由乙方双倍定金不用返还。84 如甲方延期收货,则每延期一天,应当按甲方应付未付额计每日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延期收货超过 天的,应当视为甲方不履行收货义务。- 第 4 页/共 5 页 -85 如果甲方不履行收货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按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支付价款,如甲方延期付款,则按甲方应付未付额计每日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解除合同,所收定金不用返还。8
8、6 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延迟,则交货日期相应顺延。第九条 不可抗力91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原因而被迫推迟或停止合同的履行,则合同履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9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本合同第 115 款之约定的E-Mail 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93 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将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的事实过本合同第 115 款之约定的 E-Mail 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第十条 保密条款101 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提供
9、的交易文件和技术文件实行严格保密。102 双方保证,依本合同所知悉的交易信息和技术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103 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约定的对双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104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密条款,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因而造成另一方重大损失的,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则。第十一条 附则111 本合同自甲方按 31 款之约定给付定金即生效。112 本合同壹式贰份,乙甲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3 如需
10、对本合同之条款进行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文件确认,该书面文件应当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第 5 页/共 5 页 -114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争议,双方应当尽先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5 以下为乙甲确认的履行本合同具体事项的联络方式:乙方联络人: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E-Mail: 邮寄地址: 甲方联络人: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E-Mail: 邮寄地址: 如上述联络方式中任何一项需要变更,请即以其它联络方式尽快通知对方,否则对方足以认为原联络方式是有效的。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附件一:音响设备销售清单合同附件二: 合同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