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本标 准 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6 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 【2006 1093 号) 的安排对SDJ 5-1985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的修订。原水 利 电 力部颁发的 SDJ5 -1985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自实施以来,在电力工程配电装置的设计选型、设备布置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设计、优化、创新提供了科学的技术依据。随着国内外电气技术和电力建设的发展,各种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在配电装置中的应用以及我国能源政策的进一步修订,SDJ 5-1985 中制定的设计标准及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技术发展的要求和电力行业发展的需要。
2、本 次修 订 工作,是根据当前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结合近20 年来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行经验进行的。与 SDJ 5-1985 相比,除保留了其适用的条文外,还补充增加了以下内容:1) 使 用 范围;2) 引 用 标准;3) 环 境 条件;4) 气 体 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的使用范围及规定;5) 变 压 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各防火要求。6) 配 电 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7) 屋 内 配电装置采光、通风及防风沙、防污秽的要求;8) 屋 外 配电装置内继电保护小室的防护要求。本标 准 实 施后代替 SDJ5- 19850本标 准 的 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和附录 E
3、为资料性附录。本标 准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 标 准 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 标 准主 要起草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本标 准 参 加起草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 准 主 要起草人:曹永振、张蜂蜜、石凤翔、张晓江、杨月红、穆华宁、杜晓东、伍小艾、阳少华、邵建雄、计绿野、毛永松。本 标准 首 次发布时间:1985 年 9 月 17 日;本次为第一次修订。范围本标 准 规 定了发电厂和变电站新建工程中 3kV-50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的基本要求。本标 准 适 用于发电厂和变电站工程中交流 3kV-500kV 新建配电装置的设计。扩建或改建配电装
4、置的设计可参照执行。涉外 工 程 要考虑所在国国情,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 文 件 中的条款通过木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T 2 9 00.1 电工术语基本术语(EEC6 0050,N EQ)GB /P 2 9 00.15 电工术语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和电抗器IEC 60050 (421):1990. IEC 60050 (321): 1986, N
5、EQ1GB /P 2 900.19 电工术语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EEC60071-1: 1993, NEQ)GB /T 2 9 00.20 电工术语高压开关设备 IEC60050( IEV):1984, NE01GB 3 0 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1 2 34 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T 1 6 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 5 02 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 0 016 律筑论计防火规布3 术语和定义GB / T 2900.1. GB/T 2900.15, GB/T 2900.19. GB/T 2900.20确立的术语
6、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总则4.0.1 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应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运行维护方便、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的要求。4.0.2 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电力负荷性质、容量、环境条件、运行维护等要求,合理地选用设备和制定布置方案。在技术经济合理时应选用效率高、能耗小的电气设备和材料。4.0.3 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4.0.4 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4.0.5 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5 基本规定5.1
7、 敞 开 式 配 电 装 置5.1.1 配电装置的布置,导体、电气设备、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安装检修、短路和过电压时的安全要求,并满足规划容量要求。5.1.2 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一般按面对出线,从左到右、从远到近、从上到下的顺序,相序为 A, B, C。对屋内硬导体及屋外母线桥裸导体应有相色标志,A, B, C 相色标志应为黄、绿、红三色。对于扩建工程应与原有配电装置相序一致。5.1.3 配电装置内的母线排列顺序,一般靠变压器侧布置的母线为 I 母,靠线路侧布置的母线为 II 母;双层布置的配电装置中,下层布置的母线为 I 母,上层布置的母线为 n 母口5
8、.1.4 HOW 及以上的屋外配电装置最小安全净距,一般不考虑带电检修。如确有带电检修需求,最小安全净距应满足带电检修的工况。5.1.5 110kV - 220kV 配电装置母线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330kV 及以上进、出线和母线上装设的避雷器及进、出线电压互感器不应装设隔离开关,母线电压互感器不宜装设隔离开关。5.1.6 DOW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并联电抗器回路不宜装设断路器或负荷开关。33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母线并联电抗器回路应装设断路器和隔离开关。5.1.7 66kV 及以上的配电装置,断路器两侧的隔离开关靠断路器侧,线路隔离开关靠线路侧,变压器进线隔离开关的变
9、压器侧,应配置接地开关。6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并联电抗器的高压侧应配置接地开关。5.1.8 对屋外配电装置,为保证电气设备和母线的检修安全,每段母线上应装设接地开关或接地器;接地开关或接地器的安装数量应根据母线上电磁感应电压和平行母线的长度以及间隔距离进行计算确定。5.1.9 3 3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同杆架设或平行回路的线路侧接地开关,应具有开合电磁感应和静电感应电流的能力,其开合水平应按具体工程情况经计算确定。5.1.10 110kV 及以上配电装置的电压互感器配置,可以采用按母线配置方式,也可以采用按回路配置方式。5.1.11 220kV 及以下屋内配电装置设备低式布置时,间隔应
10、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5.1.12 充油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观察油位、油温时安全、方便的要求;并应便于抽取油样。5.1.13 配电装置的布置位置,应使场内道路和低压电力、控制电缆的长度最短。发电厂内宜避免不同电压等级的架空线路交叉。5.2 GIs 配电装置5.2.1 对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配电装置,接地开关的配置应满足运行检修的要求。与 GI s 配 电装置连接并需单独检修的电气设备、母线和出线,均应配置接地开关。一般情况下,出线回路的线路侧接地开关和母线接地开关应采用具有关合动稳定电流能力的快速接地开关。IlOkV220kV GIs 配电装置母线避雷器和电压互感
11、器可不装设隔离开关。5.2.2 GIs 配电装置避雷器的配置,应在与架空线路连接处装设避雷器。该避雷器宜采用敞开式,其接地端应与 GIs 管道金属外壳连接。GIs 母线是否装设避雷器,需经雷电侵入波过电压计算确定。5.2.3 GIS 配电装置感应电压不应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外壳和支架上的感应电压,正常运行条件下不应大于 24V,故障条件下不应大于 100V,5.2.4 在 GIS 配电装置间隔内,应设置一条贯穿所有 GIS 间隔的接地母线或环形接地母线。将 GIS 配电装置的接地线引至接地母线,由接地母线再与接地网连接。5.2.5 GIS 配电装置宜采用多点接地方式,当选用分相设备时,应设置
12、外壳三相短接线,并在短接线上引出接地线通过接地母线接地。外壳 的三 相短接线的截面应能承受长期通过的最大感应电流,并应按短路电流校验。当设备为铝外壳时,其短接线宜采用铝排;当设备为钢外壳时,其短接线宜采用铜排。5.2.6 GIS 配电装置每间隔应分为若干个隔室,隔室的分隔应满足正常运行条件和间隔元件设备检修要求。6 环境条件6.0.1 屋外配电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当地的污秽分级等级采取相应的外绝缘标准(参见附录 A).配 电装 置 位置的选择宜避开自然通风冷却塔和机力通风冷却塔的水雾区及其常年盛行风向的下风侧。一般情况下,配电装置布置在自然通风冷却塔冬季盛行风向的上风侧时,配电装置
13、构架边距自然通风冷却塔零米外壁的距离应不小于 25m;配电装置布置在自然通风冷却塔冬季盛行风向的下风侧时,配电装置构架边距自然通风冷却塔的距离应不小于 40m.配 电装 置 构架边距机力通风冷却塔零米外壁的距离,非严寒地区应不小于 40m,严寒地区应不小于 60m,6.0.2 选择导体和电气设备的环境温度(周围空气温度) 应符合表 6.0.2 的规定。表 6.0.2 选择导体和电气设备的环境温度(周围空气温度)6.0.3 选择导体和电气设备的环境相对湿度,应采用当地湿度最高月份的平均相对湿度。在湿热带地区应采用湿热带型电气设备产品。在亚湿热带地区可采用普通电气设备产品,但应根据当地运行经验采取
14、防护措施,如加强防潮、防凝露、防水、防锈、防霉及防虫害等。6.0.4 周围环境温度低于电气设备、仪表和继电器的最低允许温度时,应装设加热装置或采取其他保温设施。在积雪、覆冰严重地区,应采取防止冰雪引起事故的措施。隔离开关的破冰厚度,应不小于安装场所的最大覆冰厚度。6.0.5 选择 330kV 及以下屋外配电装置的导体和电气设备时的最大风速,可采用离地 lom 高,30 年一遇 lomin 平均最大风速。选择 500kV 屋外配电装置的导体和电气设备时的最大风速,宜采用离地 lom 高,50 年一遇 lOm in 平均最大风速。最大设计风速超过 35m/s 的地区,在屋外配电装置的布置中,应采取
15、相应措施。6.0.6 配电装置的抗震设计应符合 GB 50260 的规定。6.0.7 海拔超过 IOO Om 的地区,配电装置应选择适用于高海拔的电气设各、电瓷产品,其外绝缘强度应符合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电压的有关规定。6.0.8 配电装置设计应重视对噪声的控制,降低有关运行场所的连续噪声级。配电装置紧邻居民区时,其围墙外侧的噪声标准应符合 GB 3096. GB 12348 等要求。6.0.9 3 30kV 及以上的配电装置内设备遮栏外的静电感应场强水平(离地 1.5m 空间场强) ,不宜超过 lOkV/m,少部分地区可允许达到 15kV/m,配电 装 置 围墙外侧(非出线方向,围墙外为居民
16、区时 )的静电感应场强水平(离地 1.5m 空间场强)不宜大于 5kV/m,6.0.10 33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应重视对无线电干扰的控制。在选择导线和电气设备时应考虑到降低整个配电装置的9无线电干扰水平。配电装置围墙外 20m 处( 非出线方向)的无线电千扰水平不宜大于 50dB.6.0.11 IIO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及金具在 1.1 倍最高相电压下,晴天夜晚不应出现可见电晕,HOW 及以上电压等级导体的电晕临界电压应大于导体安装处的最高工作电压。7 导体和电气设备的选择7.1 一般规定7.1.1 设计选用的导体和电气设备的最高电压不得低于该回路的最高运行电压,其长期
17、允许电流不得小于该回路的可能最大持续工作电流。屋外导体应考虑日照对其载流量的影响。7.1.2 验算导体和电气设备额定峰值耐受电流、额定短时耐受电流以及电气设备开断电流所用的短路电流,应按本工程的设计规划容量计算,并应考虑电力系统远景发展规划。确定 短 路 电流时,应按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式计算。一般可按三相短路验算,当单相或两相接地短路电流大于三相短路电流时,应按严重情况验算,同时要考虑直流分量的影响。7.1.3 验算裸导体短路热效应的计算时间,宜采用主保护动作时间加相应的断路器全分闸时间。当主保护有死区时,应采用对该死区起作用的后备保护动作时间,并应采用相应的短路电流值。验算 电
18、气 设备短路热效应的计算时间,宜采用后各保护动作时间加相应的断路器全分闸时间。7.1.4 用熔断器保护的导体和电气设备可不验算热稳定;除用具有限流作用的熔断器保护外,导体和电气设备应验算动稳定。用熔 断 器 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回路,可不验算动、热稳定。7.1.5 一般裸导体的正常最高工作温度不应大于 700C,在计及日照影响时,钢芯铝绞线及管形导体不宜大于 80C o特种 耐 热 导体的最高工作温度可根据制造厂提供的数据选择使用,但要考虑高温导体对连接设备的影响,并采取防护措施。7.1.6 验算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时,裸导体的最高允许温度,对硬铝及铝合金可取 200C,对硬铜可取 3000C,短路前
19、的导体温度应采用额定负荷下的工作温度。7.1.7 按回路正常工作电流选择裸导体截面时,导体的长期允许载流堡,应按所在地区的海拔高度及环境温度进行修正。导体 采 用 多导体结构时,应计及邻近效应和热屏蔽对载流量的影响。7.1.8 在正常运行和短路时,电气设备引线的最大作用力不应大于电气设备端子允许的荷载。屋外配电装置的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不同受力状态进行力学计算。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 7.1.8 的规定。表 7.1.8 导体和绝缘子的安全系数7.2 导体的选择7.2.1 22 0kV 及 以 下电压等级的软导线宜选用钢芯铝纹线;330kV 软导线宜选用钢芯铝绞线或扩径空芯导线:500kV 软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