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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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文件1. 目的 明确实验操作危害风险,有效预防和控制实验室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感染。依据本血液中心实验室质量手册5.7“安全与卫生”的要求,以及有关国家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害进行评估。 2. 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血液传染病检测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危害评估。3. 职责 3.1 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害评估和生物安全管理 3.2 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实验室是否按照危害风险评估及事故预防处理原则进行操作。3.3 按照相关危害风险评估及及事故预防处理原则进行实验操作。 4 危害风险评估 4.1 乙型肝炎病毒危害评估 4.1.1 危害程度分类 4.1.

2、1.1 分类等级: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是引起乙型肝炎的病原体。卫生部公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将其列为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为II 级) ,属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4.1.1.2 不同实验操作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要求: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规定,在实验操作涉及 HBV 的培养、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及 HBV 感染的动物实验,应在 BSL-2 实验室进行,灭活材料的操作和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可在 BSL-1 实验室进行。4.1.2 一般生物学特性 4.1.2.1 病毒稳定性: HBV 对外界抵抗力较强。对低温、干燥、紫外线均有耐受。HBV在

3、3032下感染性至少可保持 6 个月,冷冻在20时,可保存 15 年。血清中 HBV 的感染性在直接沸腾 2min 后可灭活,其免疫原性和抗原性仍可保持;高压灭菌 121 15 分钟或干热 1601h 后便失去传染性。暴露于 5次氯酸钠 10min,2戊而醛 1h 可灭活。 4.1.2.2 传播途径:HBV 可通过各种体液排至体外,如通过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唾液、乳液、月经、泪液、汗、尿等。其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1)医源性传播,是乙肝病毒性肝炎的重要传播途径之。通常是被污染的医疗器械(针头、穿刺针、手术刀、牙钻等)经皮肤或黏膜进入人体后即可造成感染。经输血或血液制品传播 HBV 也是其重要

4、的传播途径;2)母婴垂直传播,主要是围产期感染,即分娩时婴儿经产道,通过婴儿的微小伤口受母体的病毒感染所致。3)以性传播为主的亲密接触传播,HBV 存在于人体的体液中,并通过各种体液排至体外。 4.1.2.3 暴露后后果:HBV 暴露后,在一定时间内暴露愈久,感染的机会愈大。就血站血液筛查实验室而言,任何血液标本及受其污染的器材都是存在的传染源,实验人员以及其他可能暴露在实验室传染性气溶胶中的人员感染机会很大的,所以实验人员没做好防护或者是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致使的暴露,甚至直接感染。 4.1.3 危险性与预防措施 4.1.3.1 实验样品的接收与离心开启:标本在采集过程中由于溢出污染到试管外壁

5、或献血申请表;由采血科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因试管塞子脱落或试管口形成碎口;血液标本为真空封口,当打开试管盖时,因为其内部可能处于负压,瞬间进入的空气可能使一些血液产生气溶胶扩散进入空气造成污染。拟采取防护措施:对采血科工作人员进行标本标准规范的培训,及时对受污染的器具进行消毒等处理,要求接收和打开样品的人员应当了解样品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接受如何采用常规预防措施的培训。样品接收与开启操作严格按实验室标本接收的 SOP 进行。 4.1.3.2 标本离心时:由于不平衡造成的严重后果或移动标本时标本的溅出、泼洒和试管的破碎等出可造成严重污染。拟采取防护措施包括:(1)要求工作人员离心时严格按照离心操

6、作规程进行操作,离心前检查离心机状况及离心平衡状态方可开始操作。 (2)在离心工作台面应当放置一块浸有消毒液的布或吸有消毒液的纸,使用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避免感染性物质的扩散。 4.1.3.3 加样及后处理形成的污染器具,废气、废液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拟采取防护措施包括:(1)要求工作人员熟悉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提高生物安全的防范意识。(2)严格按照二级生物安全的生物防护标准,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统一洗涤或丢弃。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

7、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3)样品容器尽可能使用塑料制品。样品容器应当坚固,在容器外部不能有残留物。(4)加样仪使用一次性加样针,防止加样针的刺伤,防止废液飞溅到身上、眼里,若发生此类情况,立即按应急程序进行处理。 应设置洗眼装置。(5)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 34 次的通风换气次数。(6)样品接种后将其固定在架子上,尽可能使容器保持直立。(7)当天实验结束后,对实验室工作环境进行消毒处理。(8)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对产生的废液,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

8、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4.1.3.4 检验后的阳性标本处理,按照标本高压灭菌标准操作规程GZBC/SOP- JY-043/00 处理。 4.1.4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应当立即按照实验室职业暴露预防、事故处理与报告管理规定GZBC-LAB/MR-10/00 处理。 4.2 丙型肝炎病毒危害评估 4.2.1 危害程度分类 4.2.1.1 分类等级:丙型肝炎病毒(viral hepatitis ,HCV)原称肠道外传播的非甲非乙型病毒性肝炎(PT-NANBH) 。在卫生部公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将其列为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为 II 级) ,属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4.2.1.2 不

9、同实验操作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要求: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规定,在实验操作涉及 HCV 的培养、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及 HCV 感染的动物实验,应在 BSL-2 实验室进行,灭活材料的操作和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可在 BSL-1 实验室进行。 4.2.2 一般生物学特性 4.2.2.1 病毒稳定性:HCV 对对有机溶剂敏感,终浓度为 10的氯仿可杀灭 10 倍黑猩猩感染量的病毒。经加热 1005min,6010h,甲醛(1:1000、37)处理 6h 后失去传染性。血制品中的 HCV 可用于干热 8072h 或加变性剂使之灭活。 4.2.2.2 传播途径:HCV 传播途径为非肠道,病毒经

10、破损的皮肤及黏膜而进入机体。病毒存在于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唾液、乳液、月经、泪液、汗、尿等。其传播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血液传播,HCV 主要经过输血或血液制品传播本病约占输血后肝炎 70以上;母婴垂直传播,胎内传播仅个别报道,而围产期传播有不少报道,但资料不够充分;以性传播为主的亲密接触传播,HCV 存在于人体的体液中,并通过各种体液排至体外。 4.2.2.3 暴露后后果:HCV 在血中浓度极低,但是血液有传染性。就血站血液筛查实验室而言,任何血液标本及受其污染的器材都是存在的传染源,实验人员以及其他可能暴露在实验室传染性气溶胶中的人员感染机会很大的,所以实验人员没做好防护或者是不按照操作

11、规程操作致使的暴露,甚至直接感染。本病的潜伏期为 226 周,平均为 8 周左右,受带病毒血液的感染而引的丙肝潜伏期短,大约在输血后 512 周发病。 4.2.3 危险性与预防措施 4.2.3.1 实验样品的接收与离心开启:标本在采集过程中由于溢出污染到试管外壁或献血申请表;由采血科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因试管塞子脱落或试管口形成碎口;血液标本为真空封口,当打开试管盖时,因为其内部可能处于负压,瞬间进入的空气可能使一些血液产生气溶胶扩散进入空气造成污染。拟采取防护措施:对采血科工作人员进行标本标准规范的培训,及时对受污染的器具进行消毒等处理,要求接收和打开样品的人员应当了解样品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

12、,接受如何采用常规预防措施的培训。样品接收与开启操作严格按实验室标本接收的 SOP 进行。 4.2.3.2 标本离心时,由于不平衡造成的严重后果或移动标本时标本的溅出、泼洒和试管的破碎等出可造成严重污染。拟采取防护措施包括:(1)工作人员离心时严格按照离心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离心前检查离心机状况及离心平衡状态方可开始操作。 (2)在离心工作台面应当放置一块浸有消毒液的布或吸有消毒液的纸,使用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避免感染性物质的扩散。 4.2.3.3 加样及后处理形成的污染器具,废气、废液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拟采取防护措施包括:(1)要求工作人员熟悉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提高生物安全的防范意识。(2

13、)严格按照二级生物安全的生物防护标准,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统一洗涤或丢弃。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3)样品容器尽可能使用塑料制品。样品容器应当坚固,在容器外部不能有残留物。(4)加样仪使用一次性加样针,防止加样针的刺伤,防止废液飞溅到身上、眼里,若发生此类情况,立即按应急程序进行处理。 应设置洗眼装置。(5)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 34 次

14、的通风换气次数。(6)样品接种后将其固定在架子上,尽可能使容器保持直立。(7)当天实验结束后,对实验室工作环境进行消毒处理。(8)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对产生的废液,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4.2.3.4 检验后的阳性标本处理,按照标本高压灭菌标准操作规程GZBC/SOP- JY-043/00 处理。 4.2.4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应当立即按照实验室职业暴露预防、事故处理与报告管理规定GZBC-LAB/MR-10/00 处理。 4.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危害评估 4.3.1 危害程度分类 4.3.1.1 分

15、类等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是引起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AIDS)或称艾滋病的病原体。在卫生部公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将其列为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为级) ,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4.3.1.2 不同实验操作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要求: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规定,在实验操作涉及 HIV 的培养、和动物感染实验必须在 BSL-3 实验室进行,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可在 BSL-2 实验室进行,血清学检测就可以在 BSL-2 实验室完成,灭活材

16、料的操作和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可在 BSL-1 实验室进行。 4.3.2 一般生物学特性 4.3.2.1 病毒稳定性:HIV 对理化因素的抵抗力较弱,不耐酸,但耐碱,容易被几种方法灭活。5630min 可以破坏病毒中的酶,但不能完全灭活血清中的 HIV,603h 或 8030min,可以使病毒感染性消失,20活力可保持 7 天。HIV 对一般的消毒剂敏感,1戊而醛处理 5min,5次氯酸钠、70乙醇 1min 均可灭活病毒,5苯酚、1.0来苏尔、0.3双氧水、也能完全灭活病毒。但对紫外线不敏感。 4.3.2.2 传播途径:HIV 主要传播方式三种:(1)性接触传播(2)接触污染的血液及血液制品的

17、传播,包括输血及共用注射器。 (3)母婴垂直传播。 4.3.2.3 暴露后后果:普遍易感,是一种慢性病毒感染,如未经治疗,一般从感染道发病要 10 年左右的时间。然而,HIV 感染者病程进展的个体差异很大,约 10%的人在感染后23 年就可以发展为 AIDS;约 80的感染者在 10 年以上显示病情恶化的征象;另外有10%17%的感染者十几年后病情没有很大的发展,被称为长期病情不恶化者(long-term nonprogresser,LTNP) 。 4.3.3 HIV 的危险性与预防措施 4.3.3.1 实验样品的接收与离心开启:标本在采集过程中由于溢出污染到试管外壁或献血申请表;由采血科在运

18、输过程中可能会因试管塞子脱落或试管口形成碎口;血液标本为真空封口,当打开试管盖时,因为其内部可能处于负压,瞬间进入的空气可能使一些血液产生气溶胶扩散进入空气造成污染。拟采取防护措施:对采血科工作人员进行标本标准规范的培训,及时对受污染的器具进行消毒等处理,要求接收和打开样品的人员应当了解样品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接受如何采用常规预防措施的培训,准备好消毒剂。样品接收与开启操作严格按中心实验室标本接收的 SOP 进行。 4.3.3.2 标本离心时:由于不平衡造成的严重后果或移动标本时标本的溅出、泼洒和试管的破碎等出可造成严重污染。拟采取防护措施包括:(1)要求工作人员离心时严格按照离心操作规程进

19、行操作,离心前检查离心机状况及离心平衡状态方可开始操作。 (2)在离心工作台面应当放置一块浸有消毒液的布或吸有消毒液的纸,使用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避免感染性物质的扩散。 4.3.3.3 加样及后处理形成的污染器具,废气、废液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拟采取防护措施包括:(1)要求工作人员熟悉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提高生物安全的防范意识。(2)严格按照二级生物安全的生物防护标准,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统一洗涤或丢弃。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

20、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3)样品容器尽可能使用塑料制品。样品容器应当坚固,在容器外部不能有残留物。(4)加样仪使用一次性加样针,防止加样针的刺伤,防止废液飞溅到身上、眼里,若发生此类情况,立即按应急程序进行处理。 应设置洗眼装置。(5)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 34 次的通风换气次数。(6)样品接种后将其固定在架子上,尽可能使容器保持直立。(7)当天实验结束后,对实验室工作环境进行消毒处理。(8)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对产生的废

21、液,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4.3.3.4 检验后的阳性标本处理,按照抗-HIV 初筛阳性疫情报告和血标本送 CDC 标准操作规程GZBC/ SOP-JY-049/00 处理。相应血袋送 CDC 或按照标本高压灭菌标准操作规程GZBC/SOP- JY-043/00 处理。 4.3.4. 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 % 4.3.5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应当立即按照实验室职业暴露预防、事故处理与报告管理规定GZBC-LAB/MR-10/00 处理。

22、4.3.6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的评估 实验室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紧急向市CDC 相关部门咨询,并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4.3.6.1 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4.3.6.2 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

23、,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4.3.6.3 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 (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4.4 梅毒螺旋体危害评估 4.4.1 危害程度分类 4.4.1.1 分类等级:梅毒螺旋体(treponema palladium)是引起梅毒(syphilis)的病原体。螺旋体在自然界和动物体内广泛存在,种类很多,螺旋体目分为 2 科 5 属,螺旋体科有螺旋体属、脊膜螺旋体属、密螺旋体属和疏螺旋体属等 4 个属。钩端螺旋体科只有钩端螺旋体属。在卫

24、生部公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将其列为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为 II 级) ,属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4.4.1.2 不同实验操作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要求: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规定,在实验操作涉及培养、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及梅毒螺旋体感染的动物实验,应在 BSL-2 实验室进行,灭活材料的操作和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可在 BSL-1 实验室进行。 4.4.2 一般生物学特性 4.4.2.1 稳定性:梅毒螺旋体是厌氧菌,在体内可长期生存繁殖,只要条件适宜,便以横断裂方式一分为二的进行繁殖。梅毒螺旋体对外界的抵抗力很弱,对化学药品也很敏感,在体外不易生存,煮沸、干燥、肥皂水和一般的

25、消毒剂(如升汞、石碳酸、来苏水、酒精、11000 的高锰酸钾液等)很容易将它杀死,阳光照射和干燥环境都能很快使它死亡。梅毒螺旋体在人体外生存一般超不过 12 个小时。在缺氧的环境下它能生存数天,在潮湿的衣服上也能存活数小时,在血库中一般能存活 24 小时。梅毒螺旋体不耐高温,4060时23 分钟就能死亡,100时则即刻死亡。可以针对其弱点将梅毒螺旋体消灭。如将衣物放于阳光下曝晒,放在干燥的环境中储存;将用具煮沸消毒或用化学用品消毒,都能杀灭梅毒螺旋体,阻止它的传播。 4.4.2.2 传播途径:梅毒主要通过性接触由破损处传染,性接触传染占 95。梅毒螺旋体可通过皮肤或粘膜的细微损伤侵入人体,也可

26、穿过干燥的皮肤或完整的粘膜侵入。少数的梅毒患者通过输血途径传染受血者,也可通过接吻、哺乳等密切接触而传染,但必须在接触部位附有菌体。患有梅毒的母亲,如产道有梅毒损伤,在分娩时,胎儿通过产道亦可能被感染。 4.4.2.3 暴露后后果:一般分为典型的三期, 感染梅毒螺旋体后,经过 24 周潜伏期,在侵入部位发生硬下疳,此为一期梅毒,硬下疳发生后 68 周,由于经淋巴进入血循环的螺旋体散布至全身各处,出现皮肤粘膜入全身症状,此为二期梅毒,此期若不治疗,症状可自行消失,病变进入潜伏状态,称为早期潜伏梅毒或隐性梅毒。但在 510 年或更长时间后,病变可活动而出现皮肤粘膜,心血管,神经等多脏器的损害,称为

27、三期梅毒,部分思者可始终不出现症状,只在验血时呈现梅毒血清反应阳性,称为晚期潜伏梅毒。 4.4.3 梅毒的危险性与预防措施 4.4.3.1 标本离心时:由于不平衡造成的严重后果或移动标本时标本的溅出、泼洒和试管的破碎等出可造成严重污染。拟采取防护措施包括:(1)工作人员离心时严格按照离心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离心前检查离心机平衡状态方可开始操作。 (2)在离心工作台面应当放置一块浸有消毒液的布或吸有消毒液的纸,使用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避免感染性物质的扩散。 4.4.3.2 加样及后处理形成的污染器具,废气、废液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拟采取防护措施包括:(1)要求工作人员熟悉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提高生物安全的防范意识。 (2)严格按照二级生物安全的生物防护标准,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统一洗涤或丢弃。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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