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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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检验科生物安全手册目录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手册。一生物安全手册总则二生物安全组织结构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四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五实验室防火安全制度六实验室用电安全制度七实验室化学危险品使用准则八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准则九实验室消毒及废弃物处理制度十实验室突发事件紧急预案总则目的: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手册。依据:病原微生物实

2、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修订:国家及卫生部门涉及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发生修订更改时,本手册应相应作出修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一、医院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生物安全工作。责任人:医院法人二、检验科成立生物安全三级管理组织。一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科主任1.由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内生物安全管理文件的制定。2.督促、检查各个专业组遵守、落实生物安全情况。3.设立生物安全监督员一名。4.组织全科定期、不定期的

3、学习生物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二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专业组长1 负责本专业组生物安全工作。2 全面落实生物安全管理有关本组的相关制度。3 对本组的生物安全工作要有管理、有检查、有落实记录。4 组内监督员:由本专业组长兼任本专业组的生物安全监督员。5 全面传达相关会议内容,在本组内要达到知晓率 100%。三级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人组员1 认真执行有关生物安全的各项法规、制度。2 服从本组长的工作安排。3 行为监督员:每一位工作人员均是行为监督员。均具有规范、遵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责任和义务,不但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还具有随时纠正不符合规范的行为的义务。三、相关文件3.1 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4、安全管理条例3.2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3.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3.4生物安全试验室建筑技术规范3.5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3.6可感染人类的稿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3.7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名录3.8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3.9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3.10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准入制度2 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3 健康监护制度4 生物安全自查制度5 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制度7 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8

5、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9 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 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3、职责3.1 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3.2 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4、制度要求4.1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4.2 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4.3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

6、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4.4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4.5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4.6 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4.6.1 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4.6.2 患发热性疾病;4.6.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6.4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

7、受;4.6.5 妊娠;4.7 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4.8 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处备案。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1、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

8、利进行。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3、职责3.1 本中心检验科人员必须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3.2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4、制度要求4.1 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4.2 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4.3 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4.4 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

9、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4.5 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4.6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4.7 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4.8 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4.9 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

10、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4.10 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4.11 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4.12 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4.13 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4.14 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

11、,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4.15 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健康医疗监护制度1 目的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3、职责检验科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4、制度要求4.1 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4.1.1 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4.1.2 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

12、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4.1.3 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4.2 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4.2.1 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2 检验科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3 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

13、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4 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5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3 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4.3.1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4.3.2 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

14、科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

15、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

16、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 20 年。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

17、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

18、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5、培训应该由取得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19、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1.目的: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

20、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报告和登记流程。2.范围: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涉及处理职业暴露的有关人员。3.职责:3.1 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3.2 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3.3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3.4 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4.步骤:4.1 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4.1.1 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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