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讨论稿)目 录引 言 .1一、道路清扫保洁 .5二、垃圾收集运输 .12三、粪便收集运输 .16四、垃圾转运(中转) .19五、垃圾粪便处理 .22六、垃圾收集容器及收集站(点) 保洁 .28七、公共厕所管理保洁 .31八、城市水域环境卫生作业 .33编制说明 .36附 录 .411引 言1、编制依据为了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管理,有利于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标
2、准。简称定额。2、编制原则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社会化、市场化发展要求和本省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的特点及现行劳动条件、作业方式,本定额编制主要遵循如下原则:2.1 科学合理原则本定额以本省各城市调查摸底及重点作业项目实地测定的数据为基础, 结合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和本省各城市经济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力求体现其科学性、合理性及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和促进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2.2 规范统一原则本定额参照现行国家及部颁有关法规、标准和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劳动性质相同的工种、岗位,按统一标准和要求划分各类人员的定额和定员标准。
3、22.3 效率优先原则根据“高效、精简、满负荷”的要求,确定定额、定员标准,全面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社会平均劳动效率,以适应科学技术进步,行业发展和生产条件改善的要求。2.4 全行业管理原则本定额作为全省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统一劳动定额标准,其对象、范围、内容涵盖了本行业各类作业和劳动工种,体现了全方位、全行业管理的要求。3、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各级城市、中心镇、独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范围内的城市环境卫生各类作业定额、定员。4、引用标准劳动定额术语(GB/T1400292)工时耗费分类、标准时间构成(GB/T1416393)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建人1996606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讨论稿(苏建函城(2004)190号)5、有关说明5.1 定额概念根据不同的劳动对象和内容,分别由时间定额、产量定额和人员定额构3成。时间定额亦称工时定额: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所需的劳动时间消耗限额;产量定额:单位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的限额;人员定额:按一定专业素质要求对配置各类人员操作设备所需规定的限额。5.2 劳动消耗量单位根据不同作业内容和劳动对象,本定额所规定的劳动消耗单位以工日内完成的工作量表示,每一工日以八小时计算
5、。5.3 定额构成时间包括作业准备与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基本时间+辅助时间)、作业宽放时间(技术性宽放时间和组织性宽放时间)、个人生理需要宽放时间。即:T=T ZJ+ TZ +TZK+TJXK式中: T:定额时间; TZJ:准备与结束时间;TZ:作业时间; TZK:作业宽放时间;TJXK:个人生理需要与休息宽放时间。5.4 本定额重点内容由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八个方面的主要工种定额组成,内容包括:5.4.1 道路清扫:规定不同等级道路人力清扫、机械清扫、冲洗洒水、保洁的定额标准;5.4.2 垃圾收集运输:规定由机动车、非机动车及人力上门(户)收集等4不同收运方式的定额标准;5.4.3 粪便收集运输
6、: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及人力收运粪便(包括人工清掏、肩挑)的定额标准;5.4.4 垃圾转运(中转):按转运站(场)的不同操作工种及转运设备(方式)、转运量,确定各 类人 员配备标准;5.4.5 垃圾粪便处理:按不同处理方式和处理设施、设备配备、垃圾填埋堆肥、回收利用,焚烧和粪便处理方式,确定各类操作及辅助人员配备标准;5.4.6 垃圾收集容器及收集站(点)保洁:规定了垃圾房、垃圾桶(箱)、废物箱(果壳箱)等各类垃圾容器及收集站(点)的清洗保洁定额标准;5.4.7 公共厕所的管理保洁:按公厕的不同等级和设施标准及蹲位参数配备管理保洁人员;5.4.8 城市水域环境卫生作业:规定了城市港口或水域停舶
7、点的船舶生活垃圾、粪 便、 扫舱垃圾及污水收集;城市水域水面漂浮物打捞清除等作业定额及水面漂浮物作业船只的人员配备标准。上述八个方面环境卫生作业定额基本概括了环境卫生一线劳动作业工种的工作内容,反映了城市环境卫生整体作业过程和内在有机联系的特点。5.5 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 者均包括本身; “以外”或“ 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5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种定额一、道路清扫保洁1、工作内容使用清扫工具、清扫、冲洗和洒水车辆等对城市建成区的车行道、人行道、高架道路、过街天 桥、地下通道、广 场等的清扫作业,清除路面尘土、 杂物,维护道路整洁。作业结束后、保养作 业机具、 车辆。道路清扫保洁分为:人
8、工清扫:指用扫把、畚箕、铁铲等简易工具清除路面尘土、杂物等。机扫、冲洗、洒水:指用机动车清扫、冲洗、洒水清除路面尘土、杂物,防尘降温。道路保洁:城市道路在每天定时清扫的基础上实行人工使用简易工具或由机动车巡回保洁,及时清除路面可见的垃圾、杂物,保持路面整洁。2、道路等级划分: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参照建设部部颁标准规定,按道路繁华程度、车行人流量及对清扫保洁的质量要求和作业方式等差别划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具体划分由当地市( 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认定。附:建设部道路清扫等级划分表6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表一:道 路等 级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条件一级1、商业网点集中
9、,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 70%的繁华闹市地段。2、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道及其所在地路段。3、大型文化娱乐、展 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地路段。4、平均人流量为 100 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二级1、城市主、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2、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 6070%的路段。3、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所在路段。4、平均人流量为 50100 人次/分钟的路段。5、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三级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2、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路段。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四级1、城郊结合部的支路。2
10、、居住区街巷道路。3、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3、定额计算规则:3.1 道路人工清扫;3.1.1 人工清扫作业人员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 6.5 小时。3.1.2 道路人工清扫定额以 m2/工日计算。3.1.3 道路人工清扫面积计算:S(m2)=L(m)W(m)(单边)S :实际清扫 面积 (m2)W:应扫道路的 宽度 (m)7L:应扫道路的长度(单边)(m)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计算示意图说明:3.1.3.1 W1、W2指人行道宽度。道路两侧店铺门前或构筑物立面与人行道之间的硬化地面至边沿石的宽度, (无人行道的 W1W2=0),清扫面积以全面积计算。W3、W4指非机动车道的宽度。即人行道边沿石至非
11、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的分隔设施之间的宽度,清扫面积以全面积计算。W5、W6指机动车道一侧的宽度。即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设施沿机动车道一侧向道路中心延伸 1.5m 的 宽度计算清扫面积。W7、W8指道路中央设分隔设施以中心线各向两侧道路中心延伸1m 的宽度计算清扫面积。分隔设施:包含绿化带、交通护栏、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线。83.1.3.2 若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道路中央的分隔设施为绿化带的,由绿化带周边向外各延伸 2m 的宽度计算清 扫面积。3.1.3.3 人行道、人行横道、广场、人行天 桥、地下通道、步行街、步行桥的清扫保洁面积按全面积计算。3.1. 3.4 道路宽度不足 6m 全面积
12、清扫。3.2 道路机械清扫:3.2.1 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 6.5 小时。3.2.2 定额工作量以 km/工日计算。3.2.3 机扫车辆作业时行驶速度及参数:清扫作业:68km/h,保洁作业:812km/h。3.3 道路洒水及冲洗:3.3.1 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 6.5 小时。3.3.2 定额工作量以 km/工日计算。3.3.3 冲洗及洒水车行驶速度参数:冲洗作业:1015km/h ,洒水作业: 2030km/h。 3.4 道路保洁3.4.1 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 7 小时。3.4.2 保洁定额按道路单侧长度 m/工日核定,保洁范围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全面积计 算,步行街、广 场以全面积 m2/工
13、日计算。4、道路清扫保洁定额表。9道路人工清扫定额表表一: (m2/工日)道路级别项 目 一级道路 二级道路 三级道路 四级道路清扫面积 4200 5000 6000 7000道路机扫定额表表二: (km/工日)车 种 ( t ) 项 目 2t 以下 5t 以下 5t 以上清扫作业里程 3540 4045 4555保洁作业里程 4045 4555 6070注:2t 以下每车定员 1 人,2t 以上每车定 员 2 人(含驾驶员)。高架道路机扫定额表表三: (km/工日)车 种 (T)项 目5t 以下 5t 以上作业里程 65 75注:每车定员 2 人(含驾驶员)。道路洒水定额表 表四: (km/工日)车 种 (t)项 目5t 以下 5t 以上作业里程 40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