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 制 教 育 主 题 班 会 教 案 八 年 级 10 班 霍 祥 勇 教 学 目 的 : 1、 培 养 学 生 的 基 本 法 律 意 识 , 帮 助 学 生 树 立 守 法 观 念 。 2、 增 强 学 生 的 自 我 保 护 意 识 , 让 学 生 了 解 并 知 道 如 何 运 用 法 律 的 武 器来 保 护 自 己 。 3、 通 过 案 例 分 析 与 学 生 的 讨 论 增 强 学 生 的 法 制 观 念 。 教 学 过 程 : 一 、 导 入 触 目 惊 心 : 据 统 计 , 在 我 国 , 25 周 岁 以 下 的 人 犯 罪 占 犯 罪 总 数 的 70%以 上 , 青
2、 少 年 犯 罪 日 渐 攀 升 , 每 年 新 产 生 的 少 年 犯 人 数 竟 高 达 15 万。 这 些 犯 罪 行 为 的 形 成 , 除 了 受 某 些 外 界 因 素 影 响 外 ,青 少 年 违 法 犯 罪的 自 身 原 因 很 重 要 。 那 么 怎 样 才 能 预 防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呢 ? 未 成 年 中 小 学 生应 认 真 学 习 法 律 知 识 , 依 法 自 律 , 正 确 对 待 父 母 和 学 校 的 教 育 , 运 用 法 律武 器 保 护 自 己 的 合 法 权 益 则 十 分 必 要 。 二 、 你 对 国 家 的 相 关 法 律 知 道 多 少
3、 ? 违 法 指 违 反 法 律 规 定 , 危 害 国 家 、 社 会 和 公 民 利 益 , 依 法 应 当 承 担 法律 责 任 的 行 为 。 通 常 表 现 为 对 正 常 社 会 秩 序 的 破 坏 , 对 公 民 人 身 权 利 和 公私 财 产 等 合 法 权 益 的 侵 犯 , 犯 罪 指 严 重 危 害 社 会 , 触 犯 刑 法 , 应 当 受 到 刑 罚 处 罚 的 行 为 。 三 、 合 作 交 流 : 哪 些 行 为 属 于 不 良 行 为 ? 自 己 有 没 有 不 良 行 为 ? 严 重 不 良 行 为 : 严 重 不 良 行 为 是 指 严 重 危 害 社 会
4、 , 尚 不 够 刑 事 处 罚 的 违 法行 为( 一 ) 纠 集 他 人 结 伙 滋 事 , 扰 乱 治 安 ; ( 二 ) 携 带 自 制 刀 具 , 屡 教 不 改 ; ( 三 ) 多 次 拦 截 殴 打 他 人 或 者 强 行 索 要 他 人 财 物 ; ( 四 ) 传 播 淫 秽 读 物 或 音 像 制 品 等 ; ( 五 ) 进 行 淫 乱 或 者 色 情 、 卖 淫 活 动 ; ( 六 ) 多 次 偷 窃 ; ( 七 ) 参 与 赌 博 , 屡 教 不 改 ; ( 八 ) 吸 毒 、 注 射 毒 品 ; ( 九 ) 其 它 危 害 社 会 行 为 。 严 重 不 良 行 为 的
5、 发 展 延 伸 就 是 犯 罪 。 中 度 不 良 行 为 : 中 度 不 良 行 为 是 指 未 成 年 人 父 母 或 其 监 护 人 和 学 校 应 当 教育 未 成 年 人 不 得 有 下 列 不 良 行 为 : 旷 课 、 夜 不 归 宿 ; 携 带 管 制 刀 具 ; 打 架 斗 殴 , 辱 骂 他 人 ; 强 行 向 他 人 , 索 要 财 物 偷 窃 、 故 意 损 坏 财 物 ; 参与 赌 博 或 者 变 相 赌 博 ; 观 看 收 听 色 情 、 淫 秽 的 音 像 制 品 读 物 等 ; 进 入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未 成 年 人 不 适 宜 进 营 业 歌 舞
6、等 场 所 ; 其 它 严 重 违 背 社 会的 不 良 行 为 ; 问 题 2、 青 少 年 违 法 犯 罪 的 自 身 原 因 还 有 什 么 ? 1: 平 时 有 不 良 行 为 、 经 常 搞 恶 作 剧 , 有 的 会 发 展 到 有 意 或 无 意 识 地 伤害 别 人 。 2: 欣 赏 “哥 儿 们 义 气 ”, 与 社 会 上 有 劣 迹 的 青 少 年 三 五 成 群拉 帮 结 伙 , 结 “拜 把 子 兄 弟 ”, 排 位 分 , 喝 血 酒 , 干 坏 事 。 3: 从 冒 险、 游 乐 到 离 家 出 走 、 侵 犯 他 人 权 益 到 逐 渐 发 展 到 违 法 犯
7、罪 。 4: 从 小骄 生 惯 养 , 在 家 是 小 皇 帝 , 在 外 称 王 称 霸 乃 至 行 凶 打 人 5: 小 偷 小 摸会 发 展 成 盗 窃 抢 劫 。 自 我 预 防 勿 以 恶 小 而 为 之 , 勿 以 善 小 而 不 为 , 正 身 避 邪 , 防 微 杜 渐 大 量 事 实 证 明 , 不 良 行 为 习 惯 正 是 走 向 违 法 犯 罪 的 开 始 。 青 少 年 要 从小 事 和 日 常 生 活 做 起 , 堂 堂 正 正 走 好 人 生 每 一 步 , 坚 决 摒 弃 不 良 行 为 。 携 带 管 制 刀 具 : 非 法 制 造 、 贩 卖 、 携 带 匕
8、 首 、 三 棱 刀 、 强 簧 刀 或 其 他 管 制 刀 具 的 , 处 十 五日 以 下 拘 留 , 二 百 元 以 下 罚 款 或 警 告 。 这 些 刀 具 之 所 以 禁 止 携 带 , 因 其威 胁 着 人 的 生 命 安 全 。 携 带 管 制 刀 具 容 易 发 生 人 身 伤 亡 事 件 , 特 别 是 青 少年 正 是 身 体 发 育 阶 段 , 精 力 旺 盛 , 但 由 于 法 制 观 念 和 是 非 观 念 淡 薄 , 争 强好 胜 , 行 动 盲 目 而 不 计 后 果 , 携 带 管 制 刀 具 , 极 易 一 时 冲 动 , 酿 成 不 该 发生 的 悲 剧
9、。 打 架 斗 殴 , 辱 骂 他 人 : 讲 文 明 礼 貌 , 待 人 恭 敬 谦 让 , 已 成 为 时 代 风 尚 。 要 求 我 们 从 小 养 成 好 的行 为 习 惯 , 抛 弃 动 辄 动 手 打 人 , 出 口 骂 人 的 不 良 行 为 。 如 果 从 小 养 成 了 这种 不 良 行 为 , 危 害 无 穷 。 好 多 犯 罪 分 子 从 小 染 着 了 打 架 、 怒 骂 别 人 的 不 良行 为 。 四 、 殷 切 的 希 望 1、 勤 奋 学 习 , 掌 握 必 要 的 政 治 、 文 化 、 科 学 、 法 律 知 识 和 劳 动 技 能 ,提 高 辨 别 是 非
10、 和 抵 制 不 良 影 响 的 能 力 。 2、 遵 守 社 会 公 德 , 爱 祖 国 、 爱 人 民 、 爱 劳 动 、 爱 科 学 、 爱 社 会 主 义 ,敬 爱 父 母 、 尊 重 老 师 、 敬 老 爱 幼 , 艰 苦 朴 素 , 不 做 损 害 国 家 、 社 会 、 集 体的 事 情 , 应 当 诚 实 谦 虚 , 接 受 别 人 的 帮 助 教 育 , 克 服 缺 点 , 改 正 错 误 。 3、 遵 纪 守 法 , 不 吸 烟 、 不 饮 酒 、 不 打 架 骂 人 、 不 赌 博 、 不 早 恋 、 不 逃 夜 逃学 、 不 参 加 封 建 迷 信 活 动 、 不 进 入 仅 向 成 年 人 开 放 的 娱 乐 场 所 、 不 观 看 不良 的 影 视 读 物 、 不 做 其 它 危 害 自 身 和 他 人 身 心 健 康 的 事 。 4、 努 力 锻 炼 身 体 , 讲 究 卫 生 , 增 强 体 质 。 5、 同 学 之 间 应 当 团 结 友 爱 , 互 学 互 助 , 共 同 进 步 。 五 总 结 : 从 我 做 起 , 从 现 在 做 起 , 彻 底 告 别 不 良 行 为 习 惯 , 提 高 法 制 意 识 , 远离 违 法 犯 罪 , 做 一 个 文 明 中 学 生 , 做 一 个 合 格 公 民 , 为 社 会 和 谐 贡 献 力 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