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本科学生学业评价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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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传媒学院本科学生学业评价暂行办法浙传院教 201118 号为进一步提高本科学生学业评价办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和浙江传媒学院 2009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学业评价范围 本科生学业评价分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两个方面。第一课堂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课程、各教学环节(含理论、实验、实践、毕业环节等) 。第二课堂学业评价结合浙江传媒学院 2009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实施办法 ,以“第二课堂实践学

2、分”为主要依据,主要是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利用课外时间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科研训练项目、文学艺术创作、科学技术开发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学术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形式的优秀成果后,经学校审定批准后确定的学分。二、评定方法与标准 (一)第一课堂第一课堂以平均学分绩点综合衡量学生的课堂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为: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1本公式中课程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课程,不含辅修专业课程。 2课程中百分制、五级记分制与课程绩点的换算为:

3、百分制成绩 90-100 80-89 70-79 60-69 60课程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五级制及对应的百分制 优=95 良=85 中=75 及格=65不及格=50课程绩点 4.5 3.5 2.5 1.5 03在评价学年内,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以实得成绩计入本学年学业成绩中。 4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而受处分及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均以零分计入本学年学习成绩中。 5已有考试成绩而重修的,以重修成绩计入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中。 6所有免修课程均以不记入第一课堂学业评价之中。7对外交流的学生,由相关二级学院按浙江传媒学院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 ,负

4、责做好成绩转换和学分确认工作。 8根据此公式由教务管理系统可分别统计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二)第二课堂第二课堂学业评价结合浙江传媒学院 2009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实施办法 ,以“第二课堂实践学分”为主要依据,主要包括“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 、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公开发表论文、各类社会实践及各类专业考级等。1 “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是为提高学生人文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而开设的课外课程,要求每位本科学生在第一、二学年“读百部书、看百部电影”基础上,至少完成 5 篇书评(读后感) 、5 篇影评(观后感

5、) ,按照学校要求(浙传院200629 号)完成 5 篇书评和 5 篇影评并合格的学生可获得 2 个学分。2学年论文学年论文是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前的必要训练,通过学年论文写作,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素质,从而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学年论文要求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结合专业和课程学习在第三学年内完成,一人一题,不得抄袭,字数一般不少于 5000 字,学年论文格式可参照学校毕业论文格式或由各二级学院制定。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学年论文并合格的学生可获得 2 个学分。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创新训练项目:包括参加校、省级创新基金项目,完成校级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

6、人获 2 学分,优秀结题项目可增加 2 学分;省级项目结题后获 4-5 学分。其它人员均获项目负责人一半的学分。(2)创业训练项目:在校期间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就业培训一次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与培训体会一并交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可获 1-2 学分。在校期间正式注册公司的法人代表经营企业,注册时间在一年及以上的可获 1-2 学分,在淘宝网上经营符合自主创业要求的可获 1-2 学分。(3)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可凭相关职业技能部门颁发的技能合格证书,每张合格证书获 1 学分。(4)科研训练项目:学生参加教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研究,可获相应科研训练项目学分。表一 科研训练项目学分标准项目级别

7、 每个项目可参加学生数 学分国家级科研项目 2-8 每生不高于 4 学分省部级科研项目 2-5 每生不高于 2 学分厅局级科研项目 1-3 每生不高于 2 学分校级科研项目 1-2 每生不高于 1 学分1 计分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统一在课题结题年度计分;2 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在一个周期内只限于 1 项,不能重复多头参加;3 在课题立项时由项目负责人办理登记手续;4 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研究,在研期间,一般不得变更人员,如确需变更人员的,需填写变更表,并报科研处备案。(5)学科竞赛与专业大赛项目:凡参加各学院、部门组建的学科竞赛与专业大赛团队,参与团队的培训与训练,可由各学院(团队负责人)根据

8、参加情况给予基本学分 1-2 学分。对于获奖的学生,每生另行给予学分奖励,具体如下表。专业大赛须是我校专业大赛库项目。表二 学科竞赛与专业大赛学分标准参与学科竞赛与专业大赛基本学分1-2获奖等级比赛类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国家级及以上 3-6省部级 3 3 2 2学科竞赛获奖学分校级 2 2 1 1一级专业大赛(国家赛) 3-6一级专业大赛(省赛) 2 2 2 2二级专业大赛(国家赛) 2 2 2 2专业大赛获奖学分二级专业大赛(省赛) 1 1 1 1(6) “广播电视”实践项目:是指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爱好,在实验电视台、“未来之星”广播电台拍摄、制作和播出等,或公开播出的广

9、播电视作品,经实验电视台(创新中心)审定。具体标准如表三。 (7)教师工作室项目:学生参与教师工作室工作,各工作室根据学生参与工作的具体表现给予学生 1-4 学分/年度。表三 “广播电视”实践创新学分标准项目 参评条件 学分 备注栏目主创人员考核达到 120 分 1电视栏目考核分 260 分 栏目主创人员考核达到 200 分以上 2-4栏目主创人员考核达到 140 分 1广播电视栏目实践项目 广播栏目考核分 280 分 栏目主创人员考核达到 220 分以上 2-4省级以上媒体 专题 新闻 2-4播出影视作品 县市级媒体 专题 新闻 1-2值机 120 个小时 1播出机房考核指标 300个小时

10、值机 250 个小时以上 2-4栏目负责人、获年度优秀记者的学生,可酌情增加 1 个学分。4社会实践活动(1)学生利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期一周以上,有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和实践单位证明,并提交科技论文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审定,质量较好的,每项活动每生可获 2 学分的第二课堂实践学分。(2)学生参加大学生艺术团,能正常开展训练,积极参与学校大型活动,成绩显著,每年可获 1-2 个第二课堂学分。此项学分由学生艺术团考核推荐,校团委进行学分认定。5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学分奖励学生参加各类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在公开刊物发表文章(具体等级由科研处认定)计1-6 学分,第二作者起可获第一作者学分的一半

11、。学生在校期间获专利证书,可获 2-4 学分。6专题教育、学术讲座学生每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各类专题教育、学术讲座一次可获 0.2 学分,由讲座系统自行记录成绩。在专题教育和学术讲座结束后,学生每完成 2 篇心得(不少于 1000 字)计 1学分,建议各二级学院班主任完成讲座心得的评阅,并于每年 5 月录入成绩。本项目每生最多可获 2 学分。7各类专业考级(1)普通非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者,加 2 分;通过六级者加 4 分。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取得省大学英语三级合格证书者,加 1分;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者,加 2 分;通过

12、六级者加 4 分。英语专业学生获得全国大学英语专业四级合格证书者,加 2 分,取得专业英语 8 级者,加4 分。(2)普通非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学生通过省计算机二级考试者加 2 分,通过省三级者加4 分。(3)非播音专业学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测试一级乙等者加 2 分,一级甲等通过者加 3 分;播音专业学生通过一级甲等加 2 分。(4)二级学院也可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相关专业的考级要求和加分标准,报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8学生有其它第二课堂实践项目,可以书面报告提交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来讨论决定相应分值。 9第二课堂学分确认的程序及要求按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实施办法 、 浙江传媒学院本科

13、生第二课堂创业训练项目和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执行。(三)学业总体评价学生学业评价总分的计算公式为:第一课堂学业评价分数80 + 第二课堂实践学分1第一课堂学业评价分数与平均课程绩点按下表折算:平均课程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学业评价分数 90-100 80-89 70-79 60-692第二课堂实践学分为经学校审定批准后确定的学业评价分数,最高为 20 分,超过20 分按 20 分计算3按学生学业评价总分高低排名确定学生学业评价成绩排名。三、学生学业评价的操作与运用 1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经学院讨论通过后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业评价的结果,可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选优、转专业及推荐对外交流等的主要依据。 四、本暂行办法从 2011 级本科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十月一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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