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末位淘汰制实施办法为激发员工活力,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充分把员工工作能力与实际岗位相结合,实现合理的员工进退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与发展空间,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评目的引进竞争机制,体现能者上、适者留、庸者下、差者走的人才使用机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二、考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以动态考核为原则,激发员工工作活力,打通员工进退通道,实现末位淘汰。三、考评范围除高管级(不含高管级)以下的所有员工。四、考评办法对所有符合考评的员工实行考核,充分体现员工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一) 、考评项目应对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五项指标
2、在全体考核项目中所占分值比例如下:德10% 、能25% 、勤10%、绩 35%、廉 10%.(二) 、考评周期所有员工每月绩效考核表打分情况作为月度考评依据,所有考评对象每年度综合考评一次,综合考评成绩作为最终考评分。(三) 、考评标准年度考评以年终考核与月考核综合得分为标准,年度考评与月度考评平均分权重分别为 70%和 30%。不满 12 个月的按照实际月份计算月度考评平均分。(四) 、考评方法考评分部门进行考评。3 人以上部门每部门确定 1 名淘汰人员,不足 3 人的部门与其他部门合并满 3 人确定一名淘汰人员。确定为准淘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考评成绩处于本部门或合并组最末端,即可确定为准
3、淘汰人员。淘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接受相应处罚。(五) 、处罚考评处罚分为:待岗培训、调岗分流、降级降薪、辞退:1、待岗培训:本部门或合并组确定为淘汰人员的,实行待岗培训,待岗培训相关待遇按照制度汇编相关制度执行,待岗期三个月,期满再次进行考评打分,低于同期所有其他本部门同事月度考核平均分数的为不合格。2、调岗分流:待岗培训仍然不合格者,可采取调岗分流,不服从调岗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3、降级降薪:副主管及以上人员被确定为淘汰人员的实行降级降薪处罚;如:某主管被确定为淘汰人员则降至副主管,薪资待遇执行副主管。4、辞退:试用期员工被确定为淘汰人员的属于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4、的,可直接按照相关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关系。5、淘汰人员年终不得评优秀,次年不得获得晋升。因工作需要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另有任用的除外。(六) 、申述本制度实行公开考评原则,对考评分数有异议的员工可以书面形式申请逐级解决,无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考评分数,接受相关处罚。(七) 、考评组织构成考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副部长级以下员工年度考评:本部门部长及同事、人力资源部和人事主管领导共同打分。权重占比:部长考评分 40%;部门同事平均考评分 20%;人力资源部考评分 10%;人事主管领导考评分: 30%;副部长级、部长级、中高级技术人员年度考评:本部门同事(本人为部长、副部长的由其他同事打
5、分,本人为中高级技术人员的由部门部长及其他同事打分) 、总经理、业务分管董事会成员和分管人事董事会成员打分。权重占比:部门同事平均分 25%;总经理 25%;业务分管董事会成员:25%;分管人事董事会成员 25%;(八) 考评分计算综合考评=月度考评平均分*30%+年度考评 *70%月度考评=每月绩效考评分平均分副部长级以下员工年度考评=部长考评*40%+ 部门同事平均考评分*20%+人力资源部考评分*10%+人事主管领导考评分*30% ;副部长级、部长级、中高级技术人员年度考评=部门同事平均考评分*25%+总经理考评分*25%+业务分管董事会成员考评分+25%+分管人事董事会成员考评分+25%;五、其他(一) 、处于待岗期间的员工不再参与末位淘汰考核。(二) 、参与考评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过程中不准拉帮结伙、打击报复、贿赂拉票。六、附则(一)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二) 、本办法自公司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